
2023年,青島市統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2023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堅持頂格推進、強化創新措施,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率,依法依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
按照發布計劃及時發布各項統計數據,全年召開新聞發布會3場,發布統計數據新聞稿解讀稿34篇、統計公報1篇,發布統計分析52篇、政務信息228篇。創新采用視頻動漫和“一圖看懂”形式解讀《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文件,提高普查工作的知曉度和透明度,正面引導廣大普查對象配合普查工作。參加全市《民生在線》《行風在線》活動,用數據回應社會關切,解答群眾關心的統計熱點、焦點問題,在線答復網民提問65條。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建立會商機制,把依申請公開作為服務公眾的重要方式,更好滿足申請人對統計信息的個性化合理需求,高效回復辦理網民咨詢留言。全年受理依申請公開27件,其中,屬于主動公開范圍1件,同意公開答復15件,非本機關信息11件,不予公開0件,均實現100%按期受理、100%按期辦理,群眾滿意率達100%。2023年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堅持底線思維,筑牢信息發布審核安全防線,嚴格落實信息發布審核制度,確保發布內容準確性、權威性、時效性和實用性。加強基礎信息維護和及時更新,全年累計更新信息公開目錄信息150余條。實現統計服務與企業、群眾在營商環境信息方面的一鍵互通,全年在青島政務網“政策文件集中發布平臺”集中公開《關于做好2023年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等公文7件,讓企業、群眾更容易、更直接地了解和共享統計服務。
(四)政府信息平臺建設方面
加強門戶網站建設,不斷豐富和更新“統計知識”和“統計數據”等欄目內容,放大統計服務社會效應。開展第十四屆“中國統計開放日”活動,以“經濟大普查 數說新時代”為主題,零距離向社會公眾宣傳普查工作,營造社會各界人人關心“五經普”、配合支持“五經普”的濃厚氛圍。堅持政務新媒體動態管理,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平臺優點和受眾特點,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全年“青島統計”微信公眾號共推送圖文信息291篇,關注用戶數突破1.05萬。受理辦理12345政府熱線119件、政府信箱271件,回復率和滿意率達100%。
(五)監督保障方面
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發揮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通過專題匯報會、局長辦公會等形式部署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有效落實。舉辦政務公開工作專題培訓班,加大統計人員政務公開培訓力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考評,細化全局政務公開考核辦法,通過日常督查和年度考評,督促全局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加大政務公開監督力度,暢通舉報電話、郵箱等投訴渠道,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努力提升統計服務水平,全年無投訴、舉報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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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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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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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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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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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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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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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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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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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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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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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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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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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23年,青島市統計局嚴格執行《條例》要求,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但與社會公眾對政務公開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有待改進的方面。一是信息公開基礎不夠牢。二是數據解讀質量不夠高。三是公開渠道創新性不夠強。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及依申請公開答復合法性審查,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是持續加大數據解讀力度。采用微信公眾號、微視頻等方式,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統計指標和統計數據,做好相關解讀和宣傳,引導社會公眾科學認識統計,準確判斷形勢,更好地發揮穩定和引導預期的作用。
三是充分發揮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拓寬公開渠道新路徑。線下充分借助統計開放日、憲法宣傳日、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等活動為契機,廣泛宣傳各項統計信息的采集、生產流程和指標涵義。線上依托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民生在線、行風在線等渠道,第一時間發布統計數據、統計信息,廣泛宣傳統計服務、統計產品,不斷延伸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 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青政辦字〔2023〕33號)要求,青島市統計局制定《青島市統計局2023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情況
2023年,青島市統計局主辦人大代表建議1件(平字第056號),協辦政協委員提案2件(會字第14020088號、會字第14020328號)。為確保答復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市統計局建立工作臺賬,按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根據建議和提案內容專題研究推進,所有答復均按時限要求全部辦理完畢,收到良好效果,答復率和滿意率均為100%。
(四)年度政務公開創新情況
一是堅持守正創新,豐富解讀內容。創新運用“一圖看懂”形式解讀青島市統計局局長辦公會會議紀要。
二是突出短平快,講好普查故事。第一時間通過“青島統計”微信公眾號,多維度、全方位、深層次開展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工作,營造五經普濃厚氛圍。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數據統計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無。
(七)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
無。
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島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閩江路7號市政府二期辦公樓615房間;郵編:266071;電話:0532-85912255;傳真:0532-85912277;電子郵箱:tjjbangs@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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