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六屆省運會周期青島市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基地認定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認定扶持辦法》)是一項延續性政策。自2019年山東省第二十五屆省運會周期開始,為培養選拔優秀體育后備人才,加快我市競技體育后備人才選材網絡體系建設,面向全市認定扶持一批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基地。
一、認定扶持范圍
以開展青少年體育訓練為主要內容,以提高青少年身體素質和培養輸送體育人才為目的的各區(市)體校、普通中小學校、職業學校、體育俱樂部等單位,可申請參加青島市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基地(以下簡稱“基地”)認定。
二、認定項目
山東省運動會所設正式比賽項目。
三、申報、審批程序
市體育局局屬訓練單位根據《認定扶持辦法》,負責組織所管項目本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自評申報,并對申報單位進行復評;市體育局根據復評情況,對基地備選單位進行終評和審批。
四、基地類別及扶持標準
“基地”分為一類、二類、三類3個類別,根據《認定扶持辦法,經過自評、復評、終評,由市體育局統一命名“青島市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基地”。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基地”建設。其中“一類基地”每年給予5萬元、“二類基地”每年給予2萬元經費扶持。扶持資金可用于改善訓練條件、購買體育訓練器材、彌補訓練比賽經費不足、訓練比賽服裝采購、運動員文化教育、運動員伙食補貼、特困運動員補貼、體育科研醫務、外聘文化課教師及教練員(體育教師)等支出,??顚S?。
五、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
市體育局局屬訓練單位每年組織對所管項目“基地”進行管理考核,根據考核情況,提出增補、調整類別或取消命名的建議,考核意見報市體育局。市體育局對考核不達標的“基地”調整類別或取消命名,因調整類別或取消命名而產生的名額,從下一類別或新認定的“基地”單位中擇優增補。
“基地”認定工作根據省運會周期,每四年統一認定一次,周期內每年按照“優上劣下”的原則,對“基地”單位實施動態管理。
六、特殊貢獻情況的認定
在訓練場地、運動員文化教育、特殊人才引進、承擔省運會任務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由項目所在市級訓練單位提出申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根據貢獻大小確定“基地”命名及類別。
七、“一票否決”的情況
“基地”申報單位或已命名的“基地”單位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實施“一票否決”或取消命名:
1.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2.出現任何違反興奮劑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3.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4.發生對我市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造成惡劣負面影響的事件;
5.在訓運動員、在崗教練員不服從項目所在市級訓練單位集訓或試訓選調;
6.未經項目所在市級訓練單位同意,將青島籍優秀體育后備人才流失至外地市;
7.其他應該采取“一票否決”或取消命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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