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答:具有青島市城鄉居民戶口的,且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軍人、參試退役軍人(含參與鈾礦開采退役軍人)、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依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住房優待。
2.膠州市的優撫對象可以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加分嗎?
答:根據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 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依據各自政策執行。
3.申請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市區戶籍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申請公租房及租賃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全部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388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4)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的4倍。
4.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流程是什么?
答:(1)報名初審。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組織進行資料審查,對申請人的房產、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經評議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和區民政部門。
(2)資格審核。區住房保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申請人房產、戶籍、收入、財產狀況的審核工作。其中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申請人的房產、戶籍情況進行審核;區民政部門負責根據相關部門的核對、評估情況,對申請人收入、財產狀況進行審核。
(3)確認公示。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準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流程是什么?
答:(1)申請登記。當戶籍所在地區住房保障部門發布面向戶籍家庭的配租公告后,符合配租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和加分材料(原件、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
加分材料:符合《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的優撫對象,需由所在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現役軍人和優撫對象范圍外的其他退役軍人需持相關身份證件。
(2)登記家庭信息公示。申請人按規定辦理登記后,現場領取《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登記回執》。登記期滿后在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對申請登記情況進行公示。
(3)計分排序。依據青島市公租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進行評分排序,計分排序結果將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部門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監督下,通過計算機軟件系統計算產生。同時,根據實物配租房源及申請家庭數量情況,按分值由高到低確定正式和候補入圍名單。
(4)輪候選房。統一按照計分排序名單順序依次選房。準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選房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選定配租房屋,并領取《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選房定位通知單》。實物配租家庭確定配租房屋后,在規定時間內持《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選房定位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區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單位簽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交納房屋租金,并辦理入住。
6.在享受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時如何加分?
答:根據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家庭加15分,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家庭加5分,家庭成員中有多類認定家庭時,分值不累加。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發生調整,以新調整的加分規則為準
7.優撫對象在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減免方面有何優待?
答: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對象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租金全額減免,其他優撫對象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未享受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按相關規定享受住房租賃補貼。其他區(市)參照執行。
8.今年8月份辦理的房產登記,沒有進行減免,新《辦法》出臺后,能否再進行減免?
答:《辦法》明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期間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可予以全額減免。
9.問:農村住房困難優撫對象家庭申請翻建危房、維修舊房補助的流程是什么?
答:各區(市)按照優撫對象申請、當地退役軍人部門委托第三方評估、危房重修重建施工、第三方驗收、補助資金撥付的流程組織實施。優撫對象有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只將其本人常年居住的一套住房納入保障范圍。優撫對象名下沒有房產的,可將其常年實際居住的住房納入保障范圍。
10.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定期定量補助金、困難生活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準入審核中是否計入家庭收入?
答: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定期定量補助金、困難生活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準入審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
11.《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何時生效?
答: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12.市、區退役軍人部門和住房保障部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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