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醫保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等價格項目規范治理的通知》(魯醫保發〔2024〕52號)要求,為減輕就醫群眾費用負擔,現將開展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等價格項目規范治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圍
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對血液系統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相關規定,我市增加“經皮照射自體血回輸治療”項目,廢止“臭氧大自血治療”項目。附件1所列項目價格為治理后公立、軍隊醫療機構執行的價格,下浮不限。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防范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后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
(二)市醫保中心要及時在系統內做好醫療服務項目信息變更維護,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做好費用結算與醫保支付工作。各區市醫保局要加強對本區市政策實施的跟蹤監測,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市醫保局。
(三)各醫療機構應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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