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青島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發〔2019〕19號),市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青島市扶貧協作工作辦公室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青島市總工會
2020年1月14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青島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推進我市塵肺病防治工作,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制定的《山東省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魯衛發〔2019〕1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摸清底數,加強預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遵循“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指導、落實責任,綜合施策、強化考核”的基本原則,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綜合治理,有效加強塵肺病預防控制,大力開展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積極推進健康青島、健康山東、健康中國建設。
到2020年底,摸清用人單位粉塵危害基本情況和報告職業性塵肺病患者健康狀況。非煤礦山、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納入治理范圍的用人單位粉塵危害申報率、粉塵濃度定期檢測率、接塵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以及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新增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實施率和用人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均達到95%以上,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顯提高,穩步提高職業性塵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能力有較大提高,(區)市有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力量,鎮(街道)有專兼職執法人員或協管員。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有較大提升,初步建成市、區(市)、鎮(街道)三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塵肺病防治目標與脫貧攻堅任務同步完成。
二、重點工作
(一)粉塵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區(市)為單位,結合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對非煤礦山、冶金與延壓、鑄造、汽車制造、橡膠、集裝箱、造船、非金屬礦物制品、石英砂和寶石加工等行業開展專項調查,掌握轄區內用人單位粉塵危害基本情況。(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2020年底前完成)
2.結合《山東省礦山、冶金、化工、建材、汽車制造、鉛酸蓄電池生產等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開展重點行業粉塵治理。繼續推進水泥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對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行業組織“回頭看”,鞏固提高治理成效。(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2020年底前完成)
3.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不滿足環保要求的礦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單位,依法責令限產、停產整頓,對整治無望的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停業、關閉。(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2020年底前完成)
(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動
1.開展塵肺病監測、篩查和隨訪調查。將《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的13種塵肺病全部納入重點職業病監測,確定粉塵危害嚴重、塵肺病高發或接塵農民工返鄉集中地區的醫療機構為哨點醫院,開展呼吸類疾病就診患者塵肺病篩查試點;對所有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檔。以區(市)為單位對報告塵肺病患者開展隨訪與回顧性調查,掌握其健康狀況,并通過職業病信息管理系統逐級上報相關信息。(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財政局配合,各區市政府落實,2020年底前完成)
2.對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實施分類救治救助
對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且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按現有政策規定落實保障措施;對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未參加工傷保險,但相關用人單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承擔其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依法開展法律援助,為患者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
對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但未參加工傷保險且相關用人單位已不存在的,以及因缺少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僅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實施綜合醫療保障,梯次減輕患者負擔;對基本生活有困難的,全面落實生活幫扶措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醫療保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治療藥品和治療技術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支付范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
3.實施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及時將相關用人單位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各區市政府落實)
(三)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行動
1.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充實市、區(市)兩級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充分依托鎮(街道)監督協管員,發揮鎮(街道)安全員、計生專干等基層執法人員的作用,通過派駐、賦權、委托等方式,完善鎮(街道)職業健康監管執法體制和工作模式,加大執法裝備投入,強化業務培訓,增強一線監管執法力量。(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
2.加強對非煤礦山、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領域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對粉塵危害高風險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對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標嚴重但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進行重點監督,依法從嚴處罰。確保2020年底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
(四)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行動
1.用人單位依法設置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現狀評價,設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并加強維護管理,加強勞動者個體防護和職業健康監護等工作,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
2.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合同中要說明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及防護措施;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到2020年底前,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結合實施健康青島,開展職業健康示范企業創建活動。(以上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總工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政府落實)
(五)防治技術能力提升行動
加強基層塵肺病診治康復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市、區(市)、鎮(街道)三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到2020年底前,每個區(市)至少確定1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常住塵肺病患者達到100人的鎮(街道),依托鎮(街道)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試點建立塵肺病康復站,常住塵肺病患者達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居衛生室可試點建立塵肺病康復點。(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各區市政府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塵肺病防治納入政府議事日程,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市、區(市)、鎮(街道)人民政府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各區(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
(二)加強統籌協調,搞好宣傳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做好本領域相關工作,形成塵肺病防治合力。各級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營造塵肺病防治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導檢查,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粉塵危害治理和塵肺病人救治的各項措施。
市衛生健康委按照國家、省制定的考核評估辦法,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評估檢查,2020年進行終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