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隨著全面三孩政策的推動落實,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愈發突出,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高,孩子無人帶等問題成為影響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要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我委認真落實《決定》的精神,不斷爭取加大財政投入,確保全市托育服務健康發展。
2024年1月市政府印發《關于2024年重點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5件實事的通知》(青政發〔2024〕1號),將“推動‘托幼一體化’,全市新增托位6000個以上,對備案托育機構在托普惠性托位按照二孩500元、三孩600元每人每月進行補助(機構和托育家庭各補助50%);對備案的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園在托托位參照幼兒園標準給予生均經費補助”列入其中,通過對普惠托育機構及入托家庭給予補助,激發社會力量辦托,推動擴大普惠、優質托育服務供給,同時提高家庭送托積極性。為切實將市辦實事落到實處,我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制定了《青島市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補助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補助的申辦流程、資金保障以及工作要求。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由四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為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相關內容,緊密契合市辦實事中“對備案托育機構在托普惠性托位按照二孩500元、三孩600元每人每月進行補助(機構和托育家庭各補助50%)”的要求。此部分全面闡釋了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的機構范圍、資格條件、申辦流程以及審核兌付等具體內容。
第二部分明確了托育服務生均補助申辦條件及流程,切實落實市辦實事的“對備案的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園在托托位參照幼兒園標準給予生均經費補助”。該部分與第一部分有一定相似性,但需注意二者在多個方面存在差異。首先,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的主體為托育機構和托育家庭,托育家庭的補助由托育機構代為申請,并通過收費扣減或退費的形式兌現;而托育服務生均補助的主體為開辦托班(托育機構)的幼兒園。其次,在計算方式、兌付方式以及孩次要求上也各不相同。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依據實際繳費天數計算,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則按照實際出勤計算。具體而言,如果請假未出勤,則無法獲得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若未發生退費,在相同情況下可享受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其具體計算方式可參考附件10。在兌付方式上,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每月補助一次,每半年清算一次,實行多退少補;托育服務生均補助每半年補助一次。在孩次要求方面,保育費補助針對收托二孩、三孩的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以及相應的二孩、三孩家庭,而生均經費補助則無孩次要求,孩次計算可參考附件10。
上述兩部分所提及的托育服務,均是指為三歲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護服務。年齡符合的孩子參加早教、托管等活動無法享受此類補助。
第三部分是資金保障,明確了補助資金市級和區市級的分擔比例。
第四部分圍繞本方案實施過程提出明確要求。一方面,清晰界定了市級、區市級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促使各部門在方案實施中協同合作、各盡其責,確保政策高效落地。另一方面,制定了針對違規使用、騙取、套取項目資金的處罰機制,以保障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安全性,確保應享受補助的人能夠及時獲得補助,同時堅決防止不應享受補助的人通過違規手段謀取不當利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