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郵編:266071,電話:0532-85912517,電子郵箱:wjwbgs@qd.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市衛生健康委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要求,將政務公開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和常態化工作抓好,理順公開流程,完善公開渠道,提升公開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
嚴格執行日常發布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公文、信息主動公開,通過青島政務網、委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途徑進行主動發布。全年通過政務網向社會主動發布各類政府信息210條,官方網站發布信息6624條,微信發布信息942條,微博發布信息942條,涵蓋政策法規、工作動態、政策解讀、財政預決算、公共衛生、醫政醫管、健康服務等內容。對市民重點關注信息,包括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健康科普信息、重大衛生建設項目、改善醫療服務等,堅持做到及時、準確發布,滿足市民不同服務需求。
(二)依申請公開。
遵循嚴格依法、準確及時、惠民便民的原則,不斷規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環節工作流程,做好合法合規性審查,確保依法依規答復依申請公開。2023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43件,全部規范辦結,全年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平臺規范運行工作,完善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確保信息發布準確規范。強化典型宣傳,及時公開“青島最美中醫藥文化工作者”“職業健康達人”等評選名單及各類先進名單,營造學先進趕先進的濃厚氛圍。開展“醫路同行、守護健康”政務開放月集中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衛生健康工作市民知曉度、滿意率。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2023年,通過青島政務網、委官方網站公開解讀《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用血費用報銷管理辦法》《青島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青島市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裁量基準》等政策文件。加強輿情風險防控,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全年通過官網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輿情數量2次。組織《民生在線》3次、《行風在線》4次,回復市民意見建議咨詢共478件。
(五)監督保障。
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委辦公室具體牽頭負責,明確各處室職責、主動公開事項、依申請公開規定程序等各項工作制度,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安全防護,開展安全監測評估12次,及時梳理問題,認真整改,保障信息公開平臺運行安全順暢。加強委屬單位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青島政務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專欄內容保障工作培訓,不斷提升全市衛生健康領域信息公開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 |
0 |
1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8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785 | ||
行政強制 |
8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2 |
1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1 |
0 |
0 |
0 |
0 |
5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40 |
1 |
0 |
0 |
0 |
0 |
4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嚴謹、規范;二是政策解讀形式較為單一;三是委屬單位信息公開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將繼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強化政府信息審核發布流程,定期對已發布的政府信息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確保政府信息發布內容準確規范;二是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提升解讀規范化和實效性;三是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好國家、省關于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委屬單位信息公開情況監督指導,不斷提升委屬單位信息公開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2023年,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嚴格落實《2023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相關要求,根據政務公開相關考評指標,認真組織衛生健康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壓實責任單位,形成工作合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衛生健康服務體驗。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3年,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127件,主要涉及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醫療服務質量提升、基層衛生工作、中醫藥事業發展、老年健康保障、婦幼健康保障等重點工作,目前已全部按期辦理完畢。
(四)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一是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對《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用血費用報銷管理辦法》《青島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與群眾緊密相關的政策進行圖文解讀,取得良好效果。二是進一步創新“青島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欄目設置,增設“改善醫療服務新舉措”等6個新專題,增設“我要查詢”“我要辦事”常設子欄目,在委官方網站首頁增設9個重點服務項目,方便群眾查詢。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數據統計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無。
(七)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
無。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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