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關各處室、醫保中心:
現將《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普法工作計劃》和《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普法責任清單》印發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普法工作計劃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普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1年-2025年普法工作規劃》,加大普法力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讓醫療保障在法治化軌道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主要內容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務,深刻理解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到普法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引導全市醫保系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二)突出宣傳憲法。樹立憲法至上理念,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好2022年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法治宣傳月集中宣傳活動。
(三)突出宣傳民法典。廣泛宣傳民法典,持續推動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層治理、融入法治實踐,將民法典納入全員學法專題重要內容,提高黨員干部運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結合機關工作實際,開展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突發事件應對、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內容的專題宣傳活動,增強黨員干部國家安全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
(五)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以黨章為重點,開展常態化宣傳,將黨內法規學習列入各級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
(六)全面學習宣傳醫療保障領域法律法規。全方位開展醫療保障待遇、醫藥價格和招采、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保基金監管等醫保重點領域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醫保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圍繞提升醫保系統行政執法能力,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執法。
二、主要形式
(一)聚焦重點對象開展普法宣傳。要抓好“關鍵少數”,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帶頭作用,利用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第一議題”制度等形式,開展專題學法。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組織開展觀摩旁聽行政審判庭審活動;組織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合同管理等專題輔導;定期通過醫保微信群分享法律熱點新聞,利用點滴時間持之以恒學習,營造學習氛圍、強化法治觀念。根據不同參保群體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醫保法規政策宣傳,提高依法維護醫保合法權益的意識。
(二)聚焦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普法宣傳。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充分運用醫保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各類新聞媒體等,結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2·4”國家憲法日、全省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等時間節點,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提升普法宣傳成效。
(三)聚焦法治實踐開展普法宣傳。要堅持把普法宣傳貫穿于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法治實踐全過程。在醫保立法、政策文件制定過程中,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論證會等多種方式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提高公眾參與度。在執法、行政訴訟復議案件處理過程中,提高執法人員法治意識,結合案情釋法說理,讓群眾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掌握醫保法規政策。圍繞群眾關心的醫療保障熱點難點問題,以案例、短視頻、漫畫等生動直觀的形式,推動醫保普法進機關、進企業、進醫院、進藥店、進社區,將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生活。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切實增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構建普法工作長效機制。
(二)落實普法責任。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完善普法責任清單,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推動普法工作落實落細。
(三)完善普法機制。醫保系統法制機構、執法機構、業務機構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營造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強化協同配合,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普法責任清單
序號 |
內容 |
牽頭部門 |
責任人 |
普法時間 |
1 |
習近平法治思想 |
規財法規處 |
張雅娟 |
全年 |
2 |
憲法 |
規財法規處 |
張雅娟 |
12月 |
3 |
民法典 |
規財法規處 |
張雅娟 |
5月 |
4 |
總體國家安全觀 |
辦公室 |
張 偉 |
4月 |
5 |
黨內法規 |
機關黨委 |
滕素英 |
全年 |
6 |
國家和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 |
待遇處 |
紀恩卿 |
全年 |
7 |
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2號令) |
支付處 |
于 江 |
10月 |
8 |
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3號) |
支付處 |
于 江 |
10月 |
9 |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1號令) |
價格處 |
李 浩 |
全年 |
10 |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山東省政府令345號) |
基金監管處 |
楊志偉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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