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魯醫保發〔2024〕26號)文件,公布部分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可單獨收費一次性醫用材料。我們結合青島實際,對公立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可單獨收費一次性醫用材料進行新增和修訂。
二、政策名稱:
《關于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青醫保發〔2024〕15號)
三、政策依據: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青醫保發〔2024〕26號)
四、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支持醫療技術創新發展,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項目,理順醫療服務項目比價關系,完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促進醫療機構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五、重要舉措:
一是增加、修訂了“肝素結合蛋白測定”等21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并明確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二是新增了“尿液分析”等21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醫療機構制定試行價格,試行期1-2年。試行期滿后,對經評審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由醫療保障部門制定價格,未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繼續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
三是新增、修訂了“血管塞”等可單獨收費一次性醫用材料。
四是停用了“院外會診用切片復制”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六、負責部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采購處,電話:0532-85770301。
七、實施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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