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深化醫保目錄管理改革,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國家醫保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了2024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本次調整在堅持“保基本”的基礎上,著力更好地滿足廣大參保人的基本用藥需求,繼續堅持“補齊短板、鼓勵創新、優化結構”的調整思路,發揮體制優勢、政策優勢、市場優勢,扎實推進“戰略購買”“價值購買”,進一步樹立鼓勵創新的鮮明導向,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努力實現基本醫保藥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參保患者對新藥更加可及且負擔大幅減輕、醫藥產業更加注重以創新驅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后顧之憂,增強廣大參保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11月27日,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經過本次目錄調整,有91種藥品新增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其中89種以談判/競價方式納入,另有2種國家集采中選藥品直接納入,同時43種臨床已被替代或長期未生產供應的藥品被調出。今年參與談判/競價的117種目錄外藥品中,89種談判或競價成功,成功率和價格降幅與往年基本相當。本輪調整后,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總數達到3159種,其中西藥1765種、中成藥1394種。中藥飲片部分892種。
二、政策名稱
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青醫保發〔2024〕21號)
三、政策依據
1.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醫保發〔2024〕33號)
2.山東省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魯醫保發〔2024〕51號)
四、出臺目的
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實施《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讓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利好政策盡快落地見效,讓參保群眾盡快用上納入醫保目錄的新藥、好藥。
五、重要舉措
一是確定依沃西單抗注射液等91種新增乙類藥品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二是對本次目錄調整中續約失敗被調出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2025年6月底前醫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標準繼續支付;三是將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和同通用名下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競價藥品全部納入“雙通道”管理,與新版目錄同步實施;四是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2月底前召開藥事會,根據《國家藥品目錄(2024年)》及時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保證臨床診療需求和參保患者合理用藥權益。
六、負責部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采購處,電話:0532-85770301。
七、實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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