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規定:各級定級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作為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委托其負責受理和審核企業自評報告、監督現場評審過程和質量等具體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組織單位名單。各級定級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單位負責現場評審工作,并向社會公布名單。
公布2024年度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和現場評審單位,明確服務對象和相關職責,有助于申報企業掌握相關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市應急局按照應急部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據
依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魯應急發〔2022〕5號)等文件。
三、出臺目的
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管理,促進標準化評審工作提質增效。
四、重要舉措
明確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服務對象和職責,規范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工作程序,指導企業熟練操作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共制定3條支持措施,具體為:
(一)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標題:明確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服務對象和職責
內容概要:定級組織單位主要受理和審核企業自評報告、評審單位評審報告,監督現場評審過程和質量,抽樣現場復核,開展年度抽查,維護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組織評審人員開展相關培訓,制作和發放標準化證書,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檔案等工作。
現場評審單位對申報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的企業開展現場評審工作,出具現場評審報告,對評審發現的不符合項,指導企業做好整改工作,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后提報定級組織單位。
以上公布機構接受社會監督,標準化定級工作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組織單位和現場評審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參與被評審企業的標準化培訓、咨詢相關工作。
服務對象:青島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
實施程序:如有違規行為,可向市應急局反饋,監督電話:85913570。
(二)印發《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評審程序(試行)》
政策標題:規范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評審程序 內容概要:明確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申報、受理、評審、公告等環節和工作流程。
服務對象: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組織單位、評審單位以及青島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
實施程序:企業自評-申請-評審-公示-公告-頒發證書。
(三)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用戶操作手冊》
政策標題:指導企業熟練操作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
內容概要:明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企業端操作方法。
服務對象:青島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
實施程序:注冊與登陸-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維護。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基礎處
聯系電話:8591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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