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務全搜索
高級搜索
無附件。
各區、市安全監管局,保稅港區安全監管局,高新區安全城管執法局,市直及中央、省駐青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山東省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工作管理實施辦法》(魯安監發〔2011〕121號)、《山東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魯安監發〔2011〕124號)和《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青安監〔2011〕146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經審核,確定下列23家單位為全市2017年度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詳見附件),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和審核確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提交的評審申請,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度青島市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
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