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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市園林和林業局科研項目管理,構建規范、高效、誠信的科技管理體系,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投入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提升我局科創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政策。
二、重要舉措
1.明確適用范圍。適用于市園林和林業局立項,由局屬事業單位、企業、科研機構、高校、行業協(學)會等法人單位承擔的園林林業領域內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等科研項目。
2.明確職責分工。明確了課題主管部門、課題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課題評審專家組各自的具體職責。
3.明確工作流程。明確了課題立項、實施與監督、課題驗收等各環節工作要求和重要時間節點。
4.鼓勵多種資金模式的課題參與。實施經費來源為財政資金、承擔單位自行籌措、社會捐贈等的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后均可立項并納入市園林和林業局課題庫管理。
三、政策執行(解釋)部門及電話
政策解釋部門: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規劃和科技處
聯系電話:0532-880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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