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25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度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見附件),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二、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
時間: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10:30
地點: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事處(青島市市南區香港西路55號1215室)
三、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生士兵身份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
4、畢業時取得高級工、技師(含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畢業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定向培養)協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5、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復審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6、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承諾;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
相關證明材料應同時提交復印件,均應當有報考人員的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
咨詢電話:0532-83893264
附件:2025年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xls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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