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保嵐
解讀《青島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辦法》
一、制定背景
隨著國家應急管理體制改革,應急管理工作出現新情況和新變化,2011年印發的《青島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不能很好地適應新發展階段“全災種、大應急”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應急搶險救援中暴露出隊伍建設管理不規范、指揮調度不順暢、后勤保障不到位等問題與不足,需要進一步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市應急管理局對現行《辦法》進行了修訂。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辦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三、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整合我市應急救援資源,推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工作高質量發展,引導全市應急救援隊伍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斷提高應急搶險救援能力水平。
四、重要舉措
新修訂的《辦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務實戰為牽引,在隊伍建設、隊伍管理、指揮調度、后勤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推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目標化、管理規范化。
1.隊伍職責更清晰。明確我市救援隊伍體系由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軍隊應急救援隊伍、基層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等六類構成,與現行的隊伍結構保持一致,確定了隊伍的組建部門(單位)與職責任務,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等14個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使隊伍建設的范圍和種類更加具體。
2.隊伍管理更科學。要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值班值守、應急響應、教育培訓、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應急演練和應急救援效果評估等規章制度,提出了隊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技能、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等標準要求,并強調隊伍每年應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方式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指揮調度更高效。確定了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直接下達調動指令以及統一指揮、協同聯動,分類調度、就近就急的指揮調度原則;明確了救援以指揮部專業處置和專業隊伍救援為主,其他隊伍密切協同救援的原則,并根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可以組織相關專家協助現場處置。
4.保障措施更具體。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補償辦法,明確了誰調動、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救援費用由突發事件發生地政府依法給予適當補償,或由突發事件發生地政府協調事發單位進行補償;明確了隊員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并為隊伍組成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明確了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健全完善應急救援車輛免費通行、快速通行機制,為應急救援提供堅實保障。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
聯系電話:8591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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