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青島市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探索建立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服務行為,切實保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辦法》將于2025年4月30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為一年。
《辦法》共分為《總則》《信息歸集》《服務準則》《監督管理》《行業自律》《附則》六個章節。其中,《信息歸集》一章規定了信息歸集的有關要求,明確代理人應使用代理人服務管理系統主動申報代理身份,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登記機關開通上線“登記注冊代理人服務管理系統”,匯總代理人主體信息、代理從業記錄和違法違規信息,并對代理人實行動態實名管理。
在服務準則方面,《辦法》指出經營代理業務的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原則上應包含“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條目,并需按照有關管理規范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同時,明確代理人應履行主動明示身份、認真核對委托人信息、勤勉盡責等服務規范,倡導代理人不得教唆或協助提供虛假信息、不正當競爭、欺詐脅迫等禁止行為,為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劃定“紅線”。
此外,《辦法》還對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代理服務的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鼓勵建立登記代理服務行業組織,制訂行業服務標準,充分發揮政企橋梁紐帶作用,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行業的行業規劃、服務規范和服務標準,發布高標準的服務信息指引,著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來源:大眾網青島
網址:https://qingdao.dzwww.com/qingdaonews/202502/t20250221_15549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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