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部署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8〕49號)和省、市有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托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編制了《青島市住房發展規劃(2018-2022年)(征求意見稿)》,現通過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請于2020年1月18日前將意見建議反饋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市南區瞿塘峽路24號甲,郵箱qdszfbzzx@163.com)。
附件:青島市住房發展規劃(2018-2022年)(征求意見稿)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青島市住房發展規劃(2018-2022年)
(征求意見稿)
青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鎮住房發展,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完善住房保障,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城鎮居民住房條件持續改善。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視察青島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好“辦好一次會、搞活一座城”重要批示要求,推動住房事業高質量發展,促進住房市場平穩健康運行,加快實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并邁向住有宜居,制定本規劃。
1.住房發展與經濟發展基本相適應
經濟發展水平居于北方城市前列。2018年,青島市實現國內生產總值12001.5億元,占全省經濟總量的15.7%,在長江以北區域排名第三。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50817元,遠超全省平均水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3.67%,位列全省第一。
城鎮居民總體實現戶均一套房。截至2018年底,全市約有城鎮住房254.4萬套,城鎮住房套戶比達到1.04。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等外地購房人群比例較高的區(市)套戶比顯著高于其他區市。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32.9平方米。
住房開發建設對標新時代高質量綠色建筑品質。通過政策引導支持,主動對標德國、新加坡等國家先進水平,注重發展綠色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等新理念新技術,涌現出一批精品工程,形成了一批示范效應較強的高品質居住社區。目前青島市已明確要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基本實現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00%。
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配套不斷完善。青島市作為國家海綿城市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雙試點”城市,城市建設和環境不斷優化提升,整體居住水平正在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宜居”。伴隨膠州灣隧道、膠州灣跨海大橋、高鐵、地鐵等陸續開通,城市通勤效率大幅提升,極大改善了島城的住區布局和配套狀況。
2.房地產市場規模發展較快
從房地產開發投資額來看,2013年以來,青島市年房地產開發投資額邁入千億元大關,2018年達到1485.2億元,其中住宅投資1034.8億元,占房地產開發投資的69.7%。從開發建設量來看,房地產施工面積呈現逐年增加趨勢,2010年至2018年年均增速9.5%,2018年施工面積達到10390萬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積達到6832萬平方米。從供應規模來看,年均房地產竣工面積穩定在1300萬平方米左右,其中住宅竣工面積約1079萬平方米。從銷售情況來看,2015年至2018年商品房銷售額增速明顯加快,年均增速達到24.4%,2018年商品房銷售額達到歷史最高值2282.5億元,其中住宅銷售額占85.56%。
3.住房保障工作成績斐然
住房保障體系逐步完善。先后啟動實施四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基本建立以公租房為主體,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相結合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保障性住房建籌機制、申請審核和分配流程不斷優化,住房保障服務管理提質增效。
住房保障水平顯著提升。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明顯改善,部分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階段性住房問題逐步緩解,30萬戶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帶來的實惠,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斷增強。截至2018年末,全市累計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9.2萬套,其中公租房7萬套,經適房和限價房22.2萬套;基本建成面向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公租房3.4萬套。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先后榮獲2次“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和3次“山東人居環境范例獎”。
棚戶區改造大規模推進。“十八大”以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市棚戶區改造全面提速發力,2013至2018年實施棚戶區改造22.5萬套(戶)。棚戶區改造居民戶均建筑面積由改造前的不足30平方米提高至近80平方米,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不斷優化提升。
人才公寓建籌工作領先全省。自2012年起,推進人才公寓建設工程,市政府出臺一系列文件,明確和規范人才公寓建設管理相關政策。截至2018年末,全市累計開工建設人才公寓73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407萬平方米,有效支撐了引進人才、高技能人才、來青工作創業人員等階段性住房需求。
4.對外來住房需求吸引力大
青島市依海而生、以港興市,是知名濱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對全省乃至我國北方地區都具有較強的吸引力。近年來成功舉辦多項國際賽事和會議,為這座百年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宜居的自然環境、充沛的就業機會、獨特的城市風貌、多元的城市文化、濃厚的時尚基因,吸引了大量人口來青旅游、就業、置業,對住房市場形成旺盛的需求。根據商品住房網簽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本市戶籍家庭購房比例占70%左右,省內非本市戶籍家庭占15%左右,外省購房人群穩定在10%以上。另外,每年有約100戶外籍家庭在青置業,主要集中在城陽區、市南區、西海岸新區等地。
(二)面臨形勢1.城市發展邁向新階段
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當前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陸海統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積極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青島市作為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三大核心城市之一,同時也是“一帶一路”戰略新亞歐大陸橋經濟走廊主要節點城市和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在實施國家海洋強國戰略、“一帶一路”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規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正處在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關鍵時期。
2.住房定位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正確定位。青島市住房發展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住房問題的定位和要求,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等重要指示,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3.住房發展拓展新空間
圍繞城市發展定位,青島市提出“雙向開放、區域協同、創新引領、藍色跨越、聚灣強心”的城市空間發展戰略。海底隧道、跨海大橋、青島北站、濟青高鐵、青連鐵路、城市地鐵等戰略性工程陸續建成投入使用,組團式、生態化的海灣型大都市區建設格局全面拉開,為全市產業發展和住房發展提供新空間。
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西海岸新區、青島藍谷、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等一批重點功能區建設進入國家戰略;東亞海洋合作平臺永久性會址落戶、保稅港區獲批汽車整車進口口岸、中德生態園成為中德經濟生態合作重要平臺;市區老企業搬遷如期開展,“一谷兩區”成為投資發展新的熱土。這些新的產業布局將帶來人口結構和住房需求的空間變化,要求從“大青島”的空間概念上規劃住房發展和布局。
4.住房需求呈現新格局
青島市住房發展呈現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需求、新市民的剛性需求、引進人才的支持性需求、本地居民的改善性需求等多元需求并存的新格局。未來幾年,大量各類優秀人才引進聚集,必將產生較大的住房需求。受全面二孩政策影響,二孩家庭不斷增多,本地居民的“以舊換新”、“以小換大”、“以遠換近”等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斷增加,同時對住房品質提出更高要求。
總體上,青島市具有較好的住房發展基礎,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主要表現在,新就業職工購房壓力較大,引進人才需求和本地居民改善性需求亟待滿足,結構性矛盾較為突出,存量房交易和租賃住房市場發展仍不充分等。為此,需要繼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符合青島實際的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實現住有宜居目標,助力推進青島轉型發展、創新發展、領先發展,加快把青島建設成為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
——堅持高質量發展。住房發展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要從簡單追求數量、速度轉向堅持質量為先、綠色智慧、配套完善、服務提升,以品質為核心提高住房的供給效率。
——堅持統籌協調。統籌住房發展與區域發展、新舊動能轉換、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現住房供應的規模結構、空間布局、時間節奏與居住需求相互協調。
——堅持民生優先。住房發展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優先選擇,強化政府兜底保障,滿足城鎮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和合理的改善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堅持供需雙向調節。保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改善住房供應結構,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強化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確保市場穩定。
——堅持政府保障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住房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租購并舉,通過市場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要充分利用市場存量房源,提高住房資源的使用效率。
1.總體目標。完善以租賃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組成的住房市場體系,建立健全公租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人才住房組成的政策住房保障體系,形成多層次、全覆蓋、可持續的住房供應體系并保持穩定。2018-2022年,確保城鎮住宅用地供應量,新增住房65萬套至75萬套左右。到2022年,城鎮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5平方米。
2.具體目標
——住房市場平穩健康風險可控。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引導預期使居民首次置業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序釋放。租購并舉,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實現穩步發展。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構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夯實政府主體責任,保持住房市場平穩健康、風險可控,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新市民和人才住房問題有效解決。在實施好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同時,通過租賃保障、產權保障、補貼保障等多種形式,逐步解決和改善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以及引進人才的住房困難問題,全面實現住有所居。
——住房布局與區域發展協同推進。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配合青島新舊動能轉換、國家戰略平臺和重點經濟功能區建設,優化住宅用地選址,完善配套設施和服務,推動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的逐步實現。大幅增加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確保地塊周邊配套設施較完善、居住需求較充足。按照“儲備一批、成熟一批、建設一批”的原則,有序推進政策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
——居住品質明顯提升。住房功能更加完備,居住環境更加優化,配套設施更加完善。逐步提高新建住宅中全裝修住宅的比例。按照城市政府財政支持能力和居民意愿,有序推進老舊小區整治。
優化住房供應規模。堅持“嚴控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高質量”的原則,根據人口凈流入規模和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科學制定住房供應計劃,適時調整住房供應規模及住房新開工規模。綜合考慮閑置土地規模以及規劃容積率,確定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規模。適度提高住宅用地占新供應建設用地的比重。繼續深化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多部門協作,形成“人—地—房”掛鉤的聯動調節機制。
優化住房供應布局。合理引導北岸城區、西岸城區等有序接納東岸城區的外溢居住需求。新建住房優先布局在交通便捷、就業機會多、生活配套完善的區域,完善周邊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配套。居住組團周邊適度增加產業用地供應,產業組團周邊適度增加居住和配套設施用地,形成產城融合的有機組團。
優化住宅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綠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勵打造精品化、多樣化住宅產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質提升。結合消費升級和產業轉型的要求,創新住宅產品類型,發展旅游度假型、康養適老型等新型住宅,促進住房市場與城市現代服務業共同發展,滿足個性化、多層次居住需求。
支持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按照“國企先行,社會資本跟進”的思路,引導國有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提供規模化、多品種租賃服務,滿足不同層級的租賃需求。鼓勵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房項目中長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賃。支持物業服務企業拓展業務,配合業主出租空置房源。充分發揮中介機構作用,提供規范的住房租賃居間服務。
多渠道拓寬租賃住房房源。鼓勵發展中端產品、適度發展高端產品、提升優化低端產品,逐步向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住房租賃結構升級。各區(市)可根據市場需求,鼓勵企業躉租閑置房屋,整修后用作租賃住房,住房應符合消防等方面規范,并按照實際使用性質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在租賃需求旺盛的區(市),組織各類園區、科研機構等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用于解決員工住房需求。探索采取租賃用地整體出讓的方式,在租賃住房需求量較大的區域集中建設租賃住房。
繼續完善住房租賃信息化服務監管平臺。依托住房租賃信息化服務監管平臺,構建中介企業發布和核驗租賃房源信息的便捷渠道,實施住房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范住房租賃交易流程,建立健全各類租賃主體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依托平臺加強對租賃市場動態監測,實現涵蓋信息采集、房源核驗等的一站式服務,為市民租房和政策制定提供大數據支撐。
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分類實施保障,滿足差異化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在建公租房項目建設,完善周邊配套設施,盡快形成有效供應。按照困難優先、分步實施的原則,將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范圍從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逐步擴大到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請準入門檻,嚴把資格審核“準入關”,優化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政務大數據共享成果,確保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及時享受到優惠政策。加快推進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工作,不斷提升公租房后期運營和服務水平。
探索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按照政府給予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原則,試點建設政策性租賃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以30平方米以下及公寓式住房為主,在規定的年限內以低于市場租金的低租金面向城鎮無房常住人口配租,期滿后可轉為市場租賃住房。
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建立適合本市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多渠道建籌共有產權住房,優先面向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配售定價、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健全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根據人才層次,結合居住需求,通過租賃型人才住房、產權型人才住房或發放貨幣補貼給予支持。多部門聯合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嚴格審核,確保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真正服務于人才。繼續完善人才住房房源籌措機制,采取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園區集中建設等模式籌集房源,根據新就業大學生住房緊缺的實際情況,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區位,規劃建設部分租賃型人才住房。人才住房達到分配條件后,組織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分配。
穩步實施棚戶區改造。堅持“先危后舊、先急后緩、量力而行、分步實施”原則,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積極縮短棚改建設手續辦理周期,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抓好安置住房建筑質量。落實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與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確保回遷居民住得安心、舒心。2019-2020年,啟動棚戶區改造5.5萬套(戶)。
整治提升老舊小區。按照“美好環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理念,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體系,創新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發揮基層黨建作用,動員群眾參與積極性,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通過老舊小區改造,進一步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增加養老、撫幼、醫療、助餐、便利店、停車場等公共服務設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通過基層黨組織、社區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進行長效管理,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19一2022年計劃改造建筑面積700萬平方米,涉及居民約8萬戶。
提高住房產品品質。全面推行住房綠色建筑標準規范,落實海綿城市理念,從源頭抓起,將綠色建筑和海綿城市指標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掛和出讓條件,提升新建住房能效水平。大力推廣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等新型綠色環保材料。積極推動住宅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智慧住宅建設,為住戶提供智能化居住體驗。充分考慮交通、服務設施承載力及居住環境舒適性的要求,合理控制居住區規模、容積率等規劃指標,增強居住區綠地和公共開放空間可達性,創造人文的、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嚴控建筑高度、體量、色彩和建筑風格等,打造與環境相適宜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觀。
打造綠色宜居環境。結合青島市實際,研究制定綠色生態區指標體系,新城區建設通過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指標,落實綠色生態要求,推動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按照“學有優教、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等目標,高標準建設教育、醫療、文化、體育、康養等設施。2022年前,基本構建形成服務便捷的“5-10-15分鐘社區生活圈”,配備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務功能與公共活動空間,形成安全、友好、舒適的社會基本生活平臺,營造兼具環境友好、設施充沛、活力多元等特征的社區生活。健全居住區環境衛生維護標準化、規范化、常態化管理模式,營造干凈衛生、整潔有序、優美文明的居住環境。適度留白增綠,打造道路微循環系統,完善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配套,提高居住區環境綜合品質。
推進適老宜居社區建設。新建居住區要充分考慮適老化需求,嚴格執行無障礙及適老化設施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居住區配套,統籌規劃建設適老化的公共服務設施特別是醫療衛生和文化設施,適度發展專業化養老機構,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需求。加快舊住宅區環境和設施的適老化改造,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合理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為老年人生活、出行提供方便和安全保障;加快完善舊住宅區加裝電梯工作機制,推動有條件的舊住宅區無電梯樓宇加裝電梯,緩解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上下樓的難題。
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落實物業服務規范,優化服務標準制度,積極拓展物業服務內容,提升服務精細化水平。適應對物業服務品質提升的現實需求,建立物業服務標準與價格標準的動態聯動機制。鼓勵品牌物業服務企業發展,推動物業服務規模化經營,打造物業服務品牌。探索將業主自治管理和社區管理升級為標準化物業服務。整頓物業市場秩序,完善物業企業信用檔案管理體系,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和信用考核。探索建立適應老舊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改造成果。構建物業服務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維護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
住房發展與區域發展高度協同。隨著青島市城市發展,外圍區(市)與中心城區聯系日益密切,區域協同效應進一步明顯。基于各區(市)住房供給規模、商品住房價格、住房需求與供給潛力差異,以及各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升級趨勢,青島市構建“優化提升區、重點拓展區、遠郊發展區”的住房發展總體格局。各分區以城市建設、功能提升、產業發展為引導,完善住房供給體系,合理確定供應規模,優化住房空間布局,推動職住平衡和產城融合發展。
1.發展定位
該區域是青島市行政、文化、金融、科教、商貿、商務、旅游度假為主體的綜合功能區,也是青島市歷史文化風貌、濱海特色風貌集中區和城市功能疏解區。該區域城市空間可拓展范圍小、可新增住房潛力有限,而每年新就業人口規模占比高,新增住房需求十分旺盛。近五年,優化提升區商品房銷售面積占全市的23.5%,房地產開發投資占全市的47.1%。
為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以及主城區優化升級、功能疏解和精細提升的要求,優化提升區住房發展重點是穩步推進老舊小區更新改造、規范發展公租房、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提升城市文化和服務品質。
市南區、市北區重點是優化升級,傳承提升老城特色文化風貌,適度疏解轉移部分功能和人口,加快老舊小區有機更新和改善人居環境。
李滄區重點結合老城區企業搬遷改造,適度新增住房,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改善城市環境。
嶗山區重點推動住房建設與旅游業、商業、金融業等產業融合發展,適度開發健康養生、旅游度假等住房產品。
2.重點任務
穩步推進老舊小區更新改造。采取整片區更新改造的方式,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尊重居民意愿為前提穩步推進老舊小區整治,最大限度保持并維護城市空間形態,保持老城區“紅瓦、綠樹、碧海、藍天”鮮明的城市風貌特色。推進市南區、市北區傳統建筑、老街區、歷史人文資源的活化利用,打造特色主題街區。推進李滄區老城區企業搬遷改造與老舊小區整治、配套設施建設和環境提升同步推進,并注入文化創意、眾創空間,營造創業、生活、娛樂一體的創新社區,提升老城區活力。運用“美好生活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理念,建立“一院一策”工作機制,根據院落實際和居民需求,分類實施共用設施設備、公共部位和整體環境等硬件改造,針對性解決居民供水、供電、供氣等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小區加裝電梯等便民設施。預留綠地、廣場等開敞空間,提升城市公共空間品質。
積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房源,鼓勵個人將閑置房源出租,盤活中心城區存量房源。重點支持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機構發展。規范中介機構居間服務,提高住房租賃行業服務水平。
創新住房保障跨區域協調機制。支持符合條件且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難家庭到市場租房,按收入情況實行差別化補貼。探索推進主城三區與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等區域在政策性住房上的跨區建設合作,并向提供住房保障支持的區輸出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引導優化提升區符合條件的居民到其他區域解決住房問題。
推動住房建設與商業、旅游產業等融合發展。發揮嶗山自然生態優勢,結合高端旅游度假設施建設,發展度假、健康、養老主題地產。結合城市地鐵、公交等交通樞紐建設,依托國際會議中心、金家嶺金融區、專業賽事等,重點發展商業地產,促進金融、商貿、旅游、文化、科技服務等發展。
(二)重點拓展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
1.發展定位
該區域是青島市城鎮發展空間拓展重點區,是青島市著力建設的科技型、生態型、人文型的新城區,也是實施國家海洋強國戰略、產業升級和承接功能疏解的核心區域。近五年,重點拓展區房地產市場規模快速增長,商品房銷售面積占全市的66.2%,房地產開發投資占全市的47.3%,兩者占比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重點拓展區作為青島市未來新增住房供應的主要區域,除滿足本地居民的首次購房和改善性需求外,也滿足優化提升區外溢的購房需求。在產業升級、功能轉換的要求下,重點拓展區住房發展重點是加大住房供給規模,抑制投機性住房需求,支持人才住房建設,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穩步推進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整治。以“主城區-特色組團-特色小(城)鎮”的新型城鎮化體系構建為引導,與產業發展和園區建設同步推進,各市區新建住房科學布局、規模合理,推動職住平衡和產城融合發展。
西海岸新區、城陽區著力加快新城建設,同城化交通建設與居住用地協同開發,提升北岸城區、西岸城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引導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優化住房產品供給結構。
即墨區和膠州市加快交通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提高城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城市綜合服務能力,在滿足本地住房需求基礎上,承接產業發展帶來的新增住房需求。
2.重點任務
堅決抑制投機炒房。落實各區(市)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的調控和監管機制,防止借膠州機場、紅島經濟區等熱點區域的建設投機炒房。嚴格落實差別化的信貸、稅收政策,防止投資性住房需求外溢的過度影響,避免住房需求大漲大落。建立住房需求和土地供應聯動機制,穩定住宅用地價格,合理引導市場預期,降低市場風險。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嚴查嚴懲。加強購房資金和還款能力審核,防范住房價格波動可能產生的金融風險。
支持建設租賃住房。在城市功能區、產業集聚區和交通樞紐區,加大租賃住房供應,推動產業與居住空間相匹配。支持工業園區通過提高生活設施用地比重建設租賃住房,鼓勵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自持租賃住房。積極試點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租賃住房,完善租賃住房投資建設運營機制。
多渠道滿足政策性住房需求。通過發放租賃補貼、購房補貼、建設籌集政策性住房等,多渠道解決和改善符合條件群體的住房問題。依據人才實際需求,因區(市)制宜確定租賃型與產權型人才住房比例,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配建、用人單位自建及市場化方式。研究試點政策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應,項目選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配套較為齊全的區域。
優化住房建設格局推動職住平衡。依托西海岸中央商務區、靈山灣影視文化區、中德生態園、藍色硅谷、物流貿易港城等經濟功能區建設,統籌紅島片區、城陽區東部、新機場片區、董家口片區等重要區域發展,完善特色組團、特色小(城)鎮配套服務區居住商貿功能,加大商品住房供應,完善教育、醫療、商業等生活服務功能,同步推進產業發展與城市建設。以產業園區和新城建設為導向,通過住宅用地集中建設、園區組織建設、以及科研院校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建設等,多渠道籌集公租房等租賃型住房房源。
改善區域可達性和居住品質。完善區域內外主要干道和配套路網,推動交通、市政、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一體化配置,著力提升重點拓展區與優化提升區的互通水平,縮短居住地和就業地通勤時間。實施TOD交通引導戰略,統籌新增居住區與地鐵、公交等樞紐的建設。提高新增居住用地規劃建設的綠地和配套標準,打造15分鐘城市居民活動圈,提高居住品質,助推宜居城市建設。
1.發展定位
平度市、萊西市位于青島市北端,離主城區距離最遠。把突破平度萊西攻勢,作為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的重點、鄉村振興的主陣地和脫貧攻堅的主戰場,聚焦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和提升交通基礎設施四場硬仗是青島市推進新型城鎮化、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區域,也是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兩市商品住房市場以本地居民購房為主,近五年,遠郊發展區商品房銷售面積占全市的10.3%,房地產開發投資占全市的5.6%。
2018年平度市、萊西市城鎮化率分別為41.09%、51.97%,未來兩市加快城鎮化進程,城鎮住房發展重點是鼓勵住房消費,優先支持進城務工群體的首次購房和本地城鎮居民的改善性需求,穩定土地和商品住房供應規模,防止住房市場過大波動。
2.重點任務
科學把握土地和住房供應節奏。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據住房需求,合理確定住宅用地供應和新開工住房規模,及時公開信息,穩定市場預期,避免土地和商品住房供應大起大落。
優先滿足本地住房需求。根據本地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引進人才及鄉鎮醫療、教育等行業職工的實際需求,新建一定數量的政策性住房。通過差別化金融、稅收等政策,優先支持本地居民的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依據城市發展、產業園區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等需求,適度建設租賃住房,完善配套服務設施。
著力提升居住品質。實施城區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工程。適度降低新開發商品住房容積率,提高新建小區規劃開發水平和住宅品質。新建小區嚴格執行配套設施建設標準,逐步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推進社區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監管工作,提升居民自治程度,助推社區治理現代化。
合理安排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和結構。落實“人-地-房”掛鉤的土地供應機制,引導住宅用地供應與住房需求規模相適應。依據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結合商品住房累積可售面積總量、住房施工面積總量、未開工住宅用地總量等指標,合理確定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規模。優化調整住房用地內部結構比例,適度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住房、租賃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穩定住宅用地出讓價格。堅決防止區域性住宅用地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過快上漲。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限價機制,土地招拍掛限價原則上要參照周邊條件相當土地成交價格或周邊同質樓盤的地價綜合確定,土地招拍掛出讓競價達到限價后,可轉為競自持面積或政策性住房面積等競價方式,確保地價穩定。
形成有效住房供應。加強對已供土地的開竣工、建設進度等情況的動態監測,全面清理閑置用地,統一登記造冊。結合城市有機更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部分用于城市綠地等“留白”,適當降低老城區的開發強度,提高居住環境質量。加快住宅項目開發建設進度,促開工、促施工、促竣工、促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建立公共財政對住房保障的穩定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公共財政對住房保障的投入力度,形成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創新財政支持方式,通過財政補貼、貸款貼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加大對老舊小區整治的資金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住房保障資金與棚戶區改造資金統籌使用機制。
繼續落實住房交易環節差異化稅收政策。按照國家稅收政策規定,對居民購買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給予稅收支持,對居民購買投資性和投機性住房通過稅率進行調節。
以落實稅收減免政策為重點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個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中介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創新政策性住房建設投融資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充分挖掘社會資金潛力,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等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和運營。
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根據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大對剛需購房居民合理購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抑制投資性、投機性購房需求,保持房地產信貸市場平穩運行。
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總量調控管理,強化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格管控消費貸款、經營貸款等資金挪用于購房加杠桿行為。強化對債券融資、信托資金、理財資金、資管計劃等各類資金的監管,防止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嚴格落實企業購地只能用自有資金的規定,加強住房用地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嚴控購地加杠桿行為。
加大住房租賃市場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和金融機構運用利率衍生工具對沖利率風險。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專門用于發展住房租賃業務。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
搭建住房和房地產信息平臺。結合第七次人口普查開展住房普查和定期抽樣調查,摸清住房數量、住房使用、住房來源等情況,夯實數據基礎。搭建住房信息平臺,建立數據共享交換機制,促進住房、土地、金融、稅務等信息跨部門共享,推進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網簽交易、房屋租賃等住房領域全業務鏈條監管。建立住房相關信息的定期發布機制。
加強住房市場監管。整頓住房銷售和租賃市場秩序,規范住房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嚴肅查處捂盤惜售、炒買炒賣、壟斷存量房源、哄抬租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在目前已全面實施新房和存量房銷售合同網簽備案全覆蓋的基礎上,加快完善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強化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逐步將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納入監管范圍。嚴禁期房轉讓,逐步推動實現現房銷售。
強化行業信用管理。構建包含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房地產信用系統,完善信用檔案記錄和評價辦法,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并與社會信用系統對接。加強房地產中介人員準入和退出管理,將不良行為記入個人和機構信用檔案,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發揮房地產行業協會作用,增進企業合作與交流,推動行業自律,增強契約精神。發揮媒體作用,加強社會監督。
建立市場評價和監測體系。落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的要求,做到日報信息、周報數據、月報簡報、季度小結、半年總結,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強化房地產市場日常動態監測,提高新建住房和存量住房網簽系統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建立房地產開發、商品房交易、土地供應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及發展趨勢的分析研究,形成全面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運行的監測體系。
六、組織實施
市政府對住房發展負主體責任,將維護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住房保障、實現住有所居納入市政府重點工作目標。強化市級層面統籌協調能力,加強對各區(市)住房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合理引導住房空間布局。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定期召集市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稅務、銀保監、中國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和區(市)政府,召開聯席會議,調度規劃實施情況,研究解決住房發展過程中的存在問題。
(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大對住房發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力度,增強協調解決住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能力。市級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橫向聯系,建立健全住房發展聯席會議機制。各區(市)政府與市政府相關部門通力配合,上下統一,相互銜接,形成全市“一盤棋”住房發展工作格局。
鼓勵社會公眾參與規劃編制與實施監督,強化規劃引導預期,促進市場理性發展。加強對住宅項目土地出讓、規劃審批、項目開工、項目竣工、項目銷售、房價變化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分析。適時對住房發展規劃實施狀況開展評估,嚴格監控工作落實情況,對落實規劃不力及違反規劃的行為,啟動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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