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衛生計生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事務局、高新區財政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水痘是由水痘-帶狀皰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傳染病,冬春兩季多發,其傳染力強,常見于兒童,是造成學校和托幼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要傳染病之一。目前,水痘疫苗接種是保護易感兒童免于發病的最為經濟、有效的手段。2013年青島市衛生局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的通知》(青衛疾控字〔2013〕32號),對201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滿1周歲兒童實施了第一劑次水痘疫苗的免費接種,2016年7月1日起這些兒童將逐漸滿4周歲,達到接種第二劑次水痘疫苗的年齡,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對我市適齡兒童實施兩劑次水痘疫苗的免費接種,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市辦實事內容。現將《青島市適齡兒童兩劑次水痘疫苗免費接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青島市財政局
2016年3月1日
青島市適齡兒童兩劑次水痘疫苗免費接種實施方案
為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在落實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和《2007年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管理方案》,做好我市擴大免疫規劃項目工作的基礎上,切實保障我市適齡兒童兩劑次水痘疫苗免費接種工作的有效實施,結合我市免疫規劃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內容、目標
(一)對全市適齡兒童開展兩劑次水痘疫苗接種;
(二)以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水痘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實施時間、對象和程序
(一)實施時間
2012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兒童已于2013年7月1日實施了第一劑次水痘疫苗免費接種,第二劑次水痘疫苗免費接種自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
(二)免疫對象
青島市常住人口中201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滿1周歲、4周歲的適齡兒童均為受種對象。
(三)免疫程序
適齡兒童在1~2歲、4~5歲期間各免費接種一劑次水痘疫苗。
三、資金保障
適齡兒童兩劑次水痘疫苗接種費,由各級財政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市財政對六區和高新區的疫苗購置費用補助50%,其他經費由各區市自籌安排。兩劑次疫苗接種補助經費(含注射器、接種費、耗材)仍按原渠道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安排。市級財政在規定時限內將補助資金全部下達到各區財政部門。各區市應統籌安排本級財力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資金,足額安排落實所需經費。
四、采購方式
市疾控中心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山東省二類疫苗集中采購中標品種目錄中確定疫苗種類、價格、供應商,各區(市)根據工作開展需要自行與供應商聯系供貨、貨款支付等事項。
五、組織實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水痘是是一種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可引發腦炎、肺炎、心肌炎、腎炎及軟組織感染等相應并發癥,并且常在托幼機構和中小學校中流行,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各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要切實認識到該病的危害性,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機制,切實將水痘防制作為提高全市兒童健康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水痘疫苗常規免疫接種服務措施,努力降低發病率。
(二)強化預防接種服務,規范預防接種行為
各區市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嚴格掌握實施時間、免疫程序和接種對象,在實施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相關內容。將水痘疫苗納入兒童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必查項目,切實提高兒童水痘疫苗接種率。
(三)加強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嚴格規范水痘疫苗的使用管理
各級疾控中心針對水痘疫苗的采購、分發、冷鏈管理、疫苗接種和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理等環節做好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嚴格加強水痘疫苗和注射器登記、使用和管理,嚴禁將免費疫苗和注射器用于非免疫規劃人群,或在接種服務中只提供二類疫苗不提供免疫規劃疫苗。各區市要建立規范的預防接種補助經費發放制度,定期、及時下發補助經費,定期對接種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做好水痘疫苗的接種管理和疾病監測
各區市要嚴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開展水痘疫苗接種工作,并加強疫苗供應與使用管理、接種后疑似異常反應監測和效果觀察,進一步做好水痘疫苗接種相關資料的登記報告和管理。同時,要認真落實《山東省水痘監測方案》的各項措施要求,全面開展疫情監測工作。針對托幼機構、學校等水痘高發場所,密切關注轄區疫情動態;要按照監測方案要求做好病例常規報告和暴發疫情的快速報告、相應標本采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對托幼機構和學校水痘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指導其發現疫情要及時向轄區疾控機構進行報告,并采取措施加強傳染源和密切接觸者的管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暴發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深入開展健康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與新聞媒體協作,加強社會宣傳動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雜志等媒介,開展多種形式的水痘防治知識宣傳,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水痘的危害性,提高防病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