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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的通知》(青政發〔2015〕25號)要求,市政府辦公廳組織市政府各部門對2019年重點工作事項進行了梳理,篩選出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和影響面廣的14項決策事項納入青島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列入清單管理的決策事項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法定程序開展前期工作,并適時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10日
青島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