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青島市“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青島市“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
為推動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持續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及《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一)“十三五”時期取得的成就。“十三五”時期,我市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規模穩步擴大,就業結構更加優化,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97萬人。持續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初步構建起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覆蓋面和保障能力同步增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08萬人。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人才結構進一步優化,人才人事助力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人才資源總量達到230萬人。勞動關系保持總體和諧穩定,治欠保支取得明顯成效,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深入推進“一次辦好”改革,系統行風持續改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成果顯著,為民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十三五”時期,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持續快速發展,為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做出了積極貢獻,為“十四五”時期事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十四五”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制度優勢顯著,治理效能提升,經濟長期向好,持續發展具有多方面的優勢和條件。隨著“一帶一路”、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等一系列重大戰略的深入推進,為我市構建新發展格局、提升城市能級擴展了戰略空間;同時,青島承載的國家戰略疊加效應將進一步顯現,在構建雙循環體系進程中,城市綜合實力、現代化水平和國際化程度將大幅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承載民生保障、人才發展重要使命,經濟社會持續向好為其發展提供堅實基礎,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其發展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仍將面臨諸多挑戰。就業總量壓力依然存在,結構性矛盾突出;人口老齡化趨勢帶來勞動人口比例持續降低,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壓力持續加大;新時期人才區域性競爭更趨激烈,招才引智工作與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人才優先戰略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對青島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政策改革創新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努力開創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為加快推進新時代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根本保證,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能力和水平,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政治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支撐保障作用,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按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要求,深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提升市場化配置水平,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
堅持開放協同。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服務城市開放發展戰略,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新平臺,推進事業開放、協同和創新發展。
堅持依法行政。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全面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治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合理調節各方面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穩定和諧。
(三)發展目標。“十四五”時期,圍繞青島市六個“率先走在前列”目標,聚力民生保障和人才發展,著力提升高質量就業創業城市發展品質,率先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引領人才協同開放和制度創新改革,建設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功能高地,打造民生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樣板。
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就業容量不斷擴大,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就業創業環境更加優化,勞動者技能素質持續提升,重點群體就業基本穩定。實現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7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建設活力迸發的創業之城。圍繞“政、產、學、研、才、金、服、用、獎、賽”,統籌推進創業城市建設,構建起全國領先的創業政策體系、平臺體系、服務體系,政策性扶持創業15萬人,城市創業活躍度顯著提升。
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公平性、統一性顯著增強。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各項保險參保人數穩步增長,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6%。
建設人才薈萃的青春之島。人才發展與城市戰略及產業布局同步推進、深度融合,人才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發展生態更加優越,國際化水平顯著提升,競爭優勢明顯增強。集聚效應充分釋放,全市人才總量突破300萬人。
完善公平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更加完善,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資收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基本建立,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
構建更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和勞動關系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鞏固,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
完善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務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標準化、數字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享有公共服務的可及性、便捷性顯著增強,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推動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新格局,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955萬人。
2035年遠景目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更加科學完善,就業質量顯著提升,勞動關系更加和諧穩定。實現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率先形成社會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發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積極更加開放,各類人才的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城市人才競爭力顯著提升。工資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體顯著擴大,促進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實質性進展。構建與國際大都市發展相匹配、順應人民群眾新期待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三、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
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術技能素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就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實施以穩定和擴大就業為基準的宏觀調控,健全財政、貨幣、就業等政策協同和傳導落實機制,強化就業影響評估,實現經濟增長與就業擴大良性互動。統籌城鄉就業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平等就業。推進產業、區域發展與就業協同,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13條重點產業鏈,以及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充分就業。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就業質量高的行業產業,培育就業新增長極。落實政府促進就業工作主體責任,健全就業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完善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風險協同應對機制,健全就業需求調查預測和失業預警監測機制。
(二)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完善就業創業支持體系,結合實施產業升級、區域發展、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開發適合高素質青年群體的就業崗位。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來青留青就業創業,著力提升留青就業率。實施大學生見習實習計劃,搭建青年實習實訓公共服務平臺,鼓勵多渠道、多元化就業和自主創業。開發“三支一扶”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基層就業。加大對離校未就業、困難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青年的幫扶力度。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外出就業和返鄉創業渠道,加強農民工輸入輸出地勞務對接。健全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制度,實施精準幫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統籌做好婦女、退役軍人等群體就業工作,做好大齡勞動者就業幫扶。
(三)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把支持靈活就業作為穩就業、保就業的重要舉措,堅持市場引領和政府引導并重,落實財政、金融等針對性扶持政策,培育壯大靈活就業市場主體。持續推動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個人經營發展,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清理不合理限制靈活就業的相關規定,推進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服務。
(四)全面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領域專項培訓計劃,引導職業技能培訓與產業發展、企業崗位需求有效對接,形成人力資本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良性循環。大力開展先進制造業技能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實施農民工素質提升工程,著力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大力開展新職業培訓特別是數字經濟領域人才培養,探索引進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開展數字技能類職業培訓。統籌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金,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鼓勵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持開展訂單、定崗、定向培訓。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推動培訓資源共建共享。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和體系,提升職業技能競賽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
(五)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快建設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協同發展。深入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創新發展政策措施,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數字化、品牌化建設。規范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管理,促進產業園提質增效。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管理機制,選樹一批誠信人力資源服務示范典型。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就業歧視、非法職介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六)健全就業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全面推行綜合柜員制、購買第三方等服務模式,打造15分鐘便捷服務圈。加強就業補助資金支持保障,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推進信息服務智慧化,構建精準識別、精細分類、專業指導的公共就業服務模式。全面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水平,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事項全程網辦率和通辦率達到100%。推進服務主體多元化,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就業服務,探索建立就業創業指導專家等志愿者團隊。
四、全面推進創業城市建設
圍繞創業城市建設總體部署,集成政策、集聚資源、搭建平臺、提升服務,加快構建創意創新創造的“熱帶雨林”。
(一)統籌推進創業城市建設。建立健全創業城市工作體系,科學制定創業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重大政策和重要行動方案,全面推進實施和落實。圍繞賦能、驅動、支撐、引領、助推創業等,做強重要創業產業鏈,做大創新創業資金鏈,做優產才融合人才鏈,做深產學研用技術鏈。
(二)構建創業資源集聚平臺。發布創業載體平臺熱力圖,集中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全球影響力的創業品牌。依托行業頭部企業、商會協會組織、中介機構、創投風投機構等社會資源,研究組建創業者聯盟、創業導師聯盟,為創業者提供跨界融合的“一鏈式”服務。支持建設一批高質量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等創業載體和創業園區。
(三)打造優質高效創業服務生態。建立健全創業帶動就業扶持長效機制,加大初創實體支持力度,提供場地支持、租金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扶持。搭建青島創業城市服務云平臺,提升線上線下創業服務能力,打造創業培訓、創業實踐、咨詢指導、跟蹤幫扶等一體化的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召開創業城市建設論壇,舉辦“贏在中國,創在青島”創業創新大賽、中國青島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大賽等系列品牌活動,組織開展創業沙龍、高端創業訓練活動,全力提升城市創業活躍度。
五、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權責清晰、保障適度、應保盡保原則,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要求,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以農民工、個體從業、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群體為重點,組織開展精準參保擴面專項行動,促進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群全覆蓋。完善繳費困難群體幫扶政策,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工作,重點推動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積極參加失業保險。深入推進以高危行業為重點的參保擴面工作,研究非勞動關系特定從業人員工傷保障措施,逐步實現工傷保險政策向職業人群的廣覆蓋。嚴格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措施,切實幫扶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完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規范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優化居民養老保險籌資機制。完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加強退役軍人保險制度銜接。實施更加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政策,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完善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體系。推進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積極探索工傷保險商業保障模式,建立補充工傷保險制度;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落實工傷預防工作五年行動計劃,研究建立工傷職工長期醫療護理、職業病醫療康復等保障制度。
(三)健全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全面落實職工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落實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落實工傷職工待遇調整機制,推動工傷職工待遇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
(四)提升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探索運用大數據和區塊鏈技術,推進經辦數字化轉型。全面推行綜合柜員制,實現社保業務“全市通辦”“全程網辦”“一鏈協辦”。推進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更加便捷高效。持續優化社保待遇領取資格“無感知、免打擾”模式,無感認證率達到95%以上。統籌推進大數據輔助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項目試點,建立工傷保險全周期服務生態體系。
(五)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制定實施安全評估指標,健全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動態監測和趨勢研判機制,建立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的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運行監控平臺,開展社會保險基金非現場監督。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規模,每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新增結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資。健全社會保險欺詐防范和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大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執法力度。
六、構建具有一流競爭力的人才發展生態
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打造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技術鏈“四鏈合一”加優質高效政務服務環境的“4+1”人才發展生態,建設集聚能力強、輻射領域廣、創新創業活躍的人才高地。
(一)加快促進人才集聚。出臺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和更開放、更靈活的人才政策。實施頂尖人才獎勵資助計劃,著力引進產業領軍、行業拔尖和“新銳”人才。建立高端緊缺產業人才需求征集機制,制定高端緊缺產業人才地圖,鼓勵頭部企業面向社會培養緊缺實用人才,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應用型碩博研究生。實施新一輪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等政策,加大青年產業人才引育力度,集聚一批各產業領域后備人才力量。創新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構建導向明確、精準科學、規范有序、競爭擇優的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人才分類評價機制。
(二)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以引領城市高質量發展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為導向,加快培養造就高水平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健全政府特殊津貼制度,擴大住青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為代表的高層次人才規模。構建梯次銜接的高層次領軍人才培養選拔制度體系。實施“青島菁英工程”,培養選拔推動產業創新和技術成果轉化的產業領軍人才,以及長期在一線、專業水平高、實績和貢獻突出的行業拔尖人才。完善博士后支持政策,穩步擴大招收規模,著力提升培養質量,培養造就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備軍。加強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建設,探索出臺鼓勵博士后人才創新創業的措施辦法,打造全國博士后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高地和高端賽事品牌。持續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體系,積極申辦國家級、省級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項目。實施專家服務基層行動,加快優質特色專家工作站建設,充分發揮專家服務基地人才集聚帶動作用。
(三)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技能強市戰略,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著力打造“工匠之城”。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構建獎勵激勵體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典型選樹力度。探索擴大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和規模。落實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完善多元化評價體系。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創新辦學模式,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推進職業院校與技工院校、學歷與技能雙元融合發展,鼓勵職業院校加掛技師學院或高級技工學院校牌。建設一批匹配重點產業的優質專業,提升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供給能力。技工院校在校生規模保持3萬人以上。
(四)持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管理權責清單。完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公開招聘、崗位管理和交流制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建立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推進落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完善專業技術二級、三級崗位聘用管理機制。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規定創新創業,持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示范創建,健全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培訓機制。
(五)營造一流人才服務環境。建立產業發展、轉型升級與人才供求匹配機制。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探索構建人才服務“第一響應人”機制,深化“智慧人才”系統建設,強化人才數據分析利用,靶向鏈接人才供需雙方,提升引才聚才全生態鏈服務能力。通過“項目+人才+資本”方式,聚力提升“藍洽會”“博士行”“名校行”及人力資源峰會等人才活動品牌影響力,加快高端人才、項目、產業匯聚。
七、深化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更加積極有為地促進共同富裕。
(一)加強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指導。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提高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著力增加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完善按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鼓勵企業創新按要素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小微創業者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落實最低工資制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合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科學發布工資指導線,引導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為不同行業、不同群體提供薪酬分配指引。
(二)規范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秩序。深入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加強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管管理。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總額管理政策。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普遍實行全員績效管理。
(三)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完善符合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逐步實現績效工資總量正常調整。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機制。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功能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積極推行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績效工資傾斜等靈活分配模式,分級分類優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工資管理信息化建設。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八、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提升勞動關系治理效能,構建規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發展。
(一)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實施省級、市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評價標準和評價管理辦法,完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聯合激勵機制,廣泛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開展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有序推行電子勞動合同。推動落實工時、休息休假制度,加強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加強勞務派遣監管,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加強企業勞動用工指導服務,開展重點行業用工問題治理。完善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政策措施,推進新業態領域行業集體協商,引導雙方就勞動定額標準、工時標準、勞動保障等內容開展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加強勞動關系形勢分析,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制度。
(二)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建立網格化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綜合治理體系,推進行業性、區域性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機制建設。推動建立企業內部職工申訴和協商回應制度。探索勞動人事爭議大數據監測預警。推進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開展金牌調解組織創建。健全案前調解、集體勞動人事爭議應急調解、調裁銜接等制度,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規范要素式辦案方式,加強裁審銜接。
(三)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建設,深化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建設,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完善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用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侵害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健全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健全自由裁量權制度,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強化監察機構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綜合執法職能。推進智慧監察系統建設,完善監控預警功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四)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提升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制度,強化就業服務、職業培訓、權益維護“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健全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機制,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完善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政策,推動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快信息化建設,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網上動態監管。加強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九、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能力和質量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一次辦好”改革,構建城鄉一體、便捷高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一)持續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加大向市場、社會、基層放權力度,持續優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營商環境。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制度,完善全域覆蓋、上下貫通、信息共享、服務聯動的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服務事項“一鏈辦理”“全市通辦”。持續推進基層公共服務平臺規范化建設,強化基層窗口“一站式”集成服務,推行社區網格化服務。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標準化建設,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業標準規范。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精準監管。完善輿情預防、監測、反饋、處置閉環工作機制,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二)全方位構建數字化公共服務體系。深化“數字青島”建設,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業務深度融合,拓展網上服務大廳、自助終端、12333熱線、移動應用、基層服務窗口等多方位服務渠道。構建“區塊鏈+人社”公共服務新生態,加快大數據應用體系建設。提升大數據精準分析、個性畫像、智能推送、政策推演等公共服務支撐能力,推行“秒批”和“無感”等服務模式,打造“一鍵通”服務品牌。高標準推行“人才服務一件事”和“退休一件事”模式,探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務模式。
(三)著力加強系統行風建設。動態調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批服務事項清單。深入實施“人社服務快辦行動”,聚焦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周期,持續開展清事項、減材料、壓時限。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關聯事項打包辦、特殊情況上門辦、服務下沉就近辦。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常態化開展調研暗訪,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標兵主題宣傳和業務技能練兵比武活動。
(四)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健全與勞務輸出地區對接協調機制,促進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做好脫貧人口就業幫扶,推動農民擴大增收渠道。規范管理公益性崗位,帶動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業。增強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實現鄉村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實施鄉村人才振興行動,著力破除束縛鄉村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做大做強“頭雁”團隊,加強鄉村振興平臺載體建設,全方位推進培養壯大鄉村振興各領域人才隊伍。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深入實施專家人才服務基層行動計劃。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農業科技人員按規定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
十、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開放協同發展
積極融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新平臺,助力膠東半島經濟圈一體化發展,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開放、協同和創新發展。
(一)打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對外開放新高地。積極融入上合示范區、青島自貿片區、“國際會客廳”建設,促進與日韓、歐洲以及上合組織國家人才交流合作。暢通國際人才交流合作渠道,推動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力資源論壇、峰會展會落戶青島。開展國際化人才評價試點,落實國家、省職業資格國(境)內外互認,探索國際化技能人才培養和技能水平認證銜接體系。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支持計劃,鼓勵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打造留學人才港,探索建立青年留學回國人員實習基地。開展“‘一帶一路’國家在華留學生走進青島”活動。
(二)促進形成區域協同發展新優勢。主動對接京津冀、粵港澳、長三角等區域優質人才和創新創業要素資源,強化沿黃流域人力資源協同開放。深化膠東經濟圈人社一體化發展,縱深推進公共就業與人才服務聯盟建設,搭建膠東經濟圈就業創業協同共建、人才人事攜手共贏、社會保障便利共享、勞動關系聯手共治、信息數據聯動支撐、改革創新試點落地等一體化合作新機制新平臺。
(三)系統性推進綜合改革。深化人力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促進改革,破除勞動力和人才在城鄉、區域和不同所有制單位間的流動障礙。探索市場化配置促進工作模式和方法路徑,實施一批要素市場化配置重點項目。爭取國家、省授權支持,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綜合改革。積極爭取開展特殊工時管理改革試點,探索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發展需要的特殊工時管理制度,以及緊缺人才職業清單制度,積極爭取國家博士后站自主權,加快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和市場導向的人才吸引及認定機制。
(四)加強表彰獎勵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市級評比達標表彰或典型選樹推介平臺。修訂完善青島市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管理實施細則。完善表彰獎勵表揚的結果運用,落實功勛榮譽獲得者、國家級表彰獎勵、省部級表彰獎勵等人員待遇,有效發揮先進模范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對表彰獎勵獲得者事跡的宣傳力度,營造尊崇模范、爭做先鋒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加強規劃實施的動員部署和統籌協調,明確各項目標任務責任分工、重大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建立完善規劃實施目標責任考核機制,確保規劃按計劃、按步驟實施。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開展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加強重點指標特別是約束性指標調度落實。
十一、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十四五”時期,堅持以黨建為統領,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強化規劃實施,確保圓滿完成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一)強化黨建統領。用高質量黨建統領事業高質量發展,切實發揮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加強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持續正風肅紀,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尤其是第一種形態,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深入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強化法治化保障。全面推進“法治人社”建設,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規政策體系。深化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推進各項事權規范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落實政策制定公眾參與機制,邀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特約監督員、行業龍頭企業參與重要政策制定。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
(三)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對干部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打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開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質干部隊伍。堅持任人唯賢,拓寬好干部來源渠道,突出關鍵崗位、關鍵領域,及時發現、儲備和培養干部重點人選。加快推進干部年輕化。統籌抓好系統干部教育培訓。
(四)強化財政保障。完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政府投入機制,健全政府預算安排機制,加大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以及上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探索市場化籌集資金渠道和機制,保障改善民生和人才優先發展需要。支持重大項目實施,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和正常運營,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創新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