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的基礎支撐。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就業優先政策,保障全市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就實施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快培育新就業增長點
(一)實施綠色低碳就業工程。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在綠色低碳領域大力挖掘就業崗位、扶持創業項目、開展職業培訓,引導更多資源要素對綠色低碳領域的企業或項目優先給予就業創業政策扶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服務業就業擴容工程。加快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開展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能力提升行動,認定一批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培育一批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穩定擴大服務業就業崗位供給。推動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加快建設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開展家政、養老、照護、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素質提升行動,培優塑強一批家庭服務職業培訓示范基地,扶持獎補政策按規定延續實施至2024年年底。(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靈活就業支持工程。加強新就業形態就業權益保障,對依托新業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靈活就業人員或單位,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標準給予意外傷害保險補貼。開展“一區(市)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場標準化建設,免費提供零工信息登記發布和“即時快招”服務,“零工之家”建設情況、服務績效納入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分配因素。對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月補貼額度不超過本市社會保險費最低繳納標準的2/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實體經濟就業支撐
(四)完善企業用工保障制度。服務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實施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專項行動,建立重點項目、重大工程、24條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勞動力要素需求清單,健全用工服務專員制度,完善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對接平臺功能,開展多層次供需對接活動,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作用,高頻次多渠道開展勞務對接活動,對有集中返崗上崗需求的企業提供返崗復工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培育。注重產業工人素質提升,支持企業自主開展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支持企業和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加強合作,共建公共實訓基地、共設專業、合辦訂單班和委培班,培養急需緊缺人才。科學布局新型建筑工業化產業集聚區,落實“齊魯建筑工匠”職業技能培訓計劃,開展建筑業行業技能大賽、鄉村建設帶頭工匠培訓等活動,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新型建筑業,優化建筑業從業人員結構。(市總工會、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企業穩崗擴崗支持
(六)擴大以工代賑實施范圍。強化工作協同,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全面擴展至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制定以工代賑工作成效綜合評價辦法,完善市級適用以工代賑項目清單,促進重點項目用工和群眾就近務工。(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繼續執行吸納就業政策。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全額補貼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延續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組織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延長至2024年年底。實施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政策,對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用工規范的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不超過4%的優惠貸款利率,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困難群體就業增收
(九)兜底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增收。加強大齡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困難群體就業幫扶,按照國家、省規定及時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滾動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通過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加強安置人員權益保障,允許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其他靈活就業。強化登記失業人員精準服務,完善長期失業人員“一人一策”幫扶,推進社區(村)失業人員再就業服務載體建設。開展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行動,提供多崗位供給、多渠道保障,加強專項公益崗位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幫扶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殘疾人就業增收。優先開展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就業幫扶,加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就業幫扶,把符合條件的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按規定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實施促進殘疾人就業行動,到2024年實現就業年齡段持證殘疾人就業率達到55%以上,保障殘疾人就業增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城鄉就業擴量提質
(十一)提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參與度。發揮市國有企業招聘監管平臺作用,2023年市屬國有企業拿出不低于50%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實施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行動,推動民營企業與高校開展精準供需對接。推進高等教育校地融合發展三年行動,實施產教融合示范學科專業建設工程,打造校地融合服務中心。開展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實施“青鳥計劃·就業服務季”活動。實施高校畢業生“筑基行動”,建立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支持激勵體系。加強在青高校大學生職業規劃指導,舉辦職業生涯規劃大賽,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完善青年就業見習政策,繼續實施就業見習萬崗募集計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高農村勞動力工資收入水平。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按照產業、家業“兩業驅動”模式,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渠道。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選培計劃,支持鄉村青年做大做強鄉村產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與當地勞動者同等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完善誠信等級評價,強化重大欠薪案件聯動,做好欠薪線索督辦、查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助力大眾創業提檔升級
(十三)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優化創業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可與小微企業同等享受創業補貼政策。完善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放寬借款人條件,優化貸款額度、貼息政策以及擔保機制,簡化擔保手續,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完善創業全鏈條服務體系,優化創業補貼模式,以創業服務云平臺為載體,試點實施電子創業券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者使用電子創業券購買創業培訓、代理記賬等創業服務。落實創業齊魯政銀合作項目,為創業者和初創企業提供信貸綠色通道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創業載體服務和創業風險救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創業者提供。推進創業孵化載體標準化建設,對認定達標的按規定落實獎補政策。打造創業創新賦能中心,深化“創業第一課”“青創四季”等創業活動。推進以賽促創,對國際菁英創業創新大賽、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大賽等獲獎落地項目,按規定落實獎補政策。建立創業風險救助機制,對創業失敗人員提供項目診斷、經營分析、能力培訓等救助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人力資源要素保障
(十五)開展特色職業技能培訓。圍繞先進制造業發展急需工種、市場緊缺職業和新業態新模式行業發展需求,推進職業技能培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實施山東手造、魯菜師傅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和人工智能、現代農業等特色產業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加快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實施特色勞務品牌建設行動,到2025年培育市級特色勞務品牌5個左右,使用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重點扶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國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訓基地。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一批創新型、應用型、技術型人才,將其納入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范圍。對舉辦市級以上高級研修項目的給予一定補助,對考核評估優秀的市級繼續教育基地以及完成考核任務的省級繼續教育基地分層次給予獎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優化工資指導調控。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價位。依法監督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推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加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引導職工技能和創新要素參與企業收入分配,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全面優化就業生態環境
(十八)提升就業市場活力。舉辦線上線下就業專題服務活動,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周至少舉辦1次專業性招聘活動,每月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招聘活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專項行動,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專業化服務。全面規范就業市場秩序,消除殘疾、性別、戶籍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九)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持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優化參保結構,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鼓勵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在就業創業地或戶籍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建設全域就業環境友好型城市。圍繞以區(市)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布局,全域建設就業環境友好型城市。完善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對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加強就業補助資金監管,優化就業法治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文化環境,加快建設高質量充分就業城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或國家、省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