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自貿片區各部委,區直單位,駐區各單位,區直屬企業,青島中德生態園各部委:
《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建設用地使用權帶方案出讓實施意見》已經青島自貿片區管委、中德生態園管委研究,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青島前灣綜合保稅區)管委 青島中德生態園(青島國際經濟合作區)管委
(此件公開發布)
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建設用地使用權帶方案出讓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根據《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魯政發〔2019〕9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以下簡稱“青島自貿片區”)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促進項目加速落地建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1.建設用地使用權帶方案出讓是指項目用地在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公示前,先行編制擬出讓用地的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經審查后,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作為土地出讓條件的一部分,競得人取得土地后,即可申請辦理工程規劃建設等手續,實現“拿地即開工”。
2.本意見適用于青島自貿片區范圍內新建工業(含標準廠房)、物流倉儲、重點區域等建設項目及管委研究確定的其他項目。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
3.采取建設用地使用權帶方案出讓的項目,在土地出讓前根據規劃設計條件、區域評估、“多測合一”等成果,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及技術審查等工作。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
二、辦理流程
4.采取建設用地使用權帶方案出讓的項目,由招商責任單位向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出具擬出讓土地的規劃設計條件,招商責任單位組織意向投資單位或委托符合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規劃設計條件及有關管控要求編制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應結合城市發展需求,合理確定功能業態,充分考慮實施可行性。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招商單位
5.擬出讓地塊的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應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設計要求,招商責任單位按程序報規劃主管部門審查,規劃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招商單位
6.招商責任單位將通過技術審查的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標準地”指標、有關建設工程規劃圖紙、競買人條件,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進行土地招拍掛。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招商單位,標準地相關責任單位
7.完成土地出讓手續后,土地競得人憑國有土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規劃主管部門審查意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
三、相關要求
8.土地競得人應嚴格按照土地招拍掛確定的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原則上不得對方案進行變更。因技術規范、場地施工條件、工藝水平優化等確有必要原因,不影響整體建筑結構及規劃布局的情況下,可申請對建筑立面、場地交通組織等進行局部變更,變更事項報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
與中德生態園國土空間規劃聯合委員會審議。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保稅港區規劃分局
9.設計單位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設計費用,相關成本由土地競得人承擔。
責任單位:片區規劃建設一部、二部,招商單位
10.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12日,由片區規劃建設一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