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現將《2025年“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5年“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踐行人民城市理念,鼓勵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發現和解決城市管理問題,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著力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是青島城市管理問題發現的重要渠道,實現了城市管理問題“隨手拍、馬上辦、掌上查”。市民可微信搜索“愛山東政務服務”微信小程序,搜索進入“全民城管 點靚青島”功能模塊,參與“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反映城市管理問題。
第三條 受理區域為青島市七區三市建成區范圍內。
第四條 市民通過“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反映以下城市管理問題,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本辦法予以微信紅包獎勵。
A類問題
(一)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
(二)不文明執法:城管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存在語言粗暴、舉止野蠻等現象(必須上傳30秒以內反映問題的短視頻);
B類問題
(三)道路撒漏:垃圾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撒漏導致的道路不潔,面積超過5平方米;
(四)熱力管道破裂:公共部位的蒸汽、熱水輸送管道破裂;
C類問題
(五)衛生死角:城市道路、城鄉結合部、居民樓院(含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等公共區域長期無人清理的暴露生活垃圾,面積超過2平方米(或體積超過2立方米);
(六)箱體銹蝕嚴重或廢棄:主要道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箱體銹蝕嚴重或廢棄的(包括通訊、電力、公安、廣電,不含桿體、墻體附著的箱體);
(七)窨井蓋:窨井蓋缺失或破損面積超過10%;
D類問題
(八)亂排、亂倒污水:建設工地引管亂排施工現場污水問題;沿街商戶向雨水箅子亂潑、亂倒污水的行為;
(九)標有分類標識牌的投放點未設置分類垃圾箱(桶);
(十)垃圾箱(桶):垃圾箱(桶)外觀嚴重不潔、破損或銹蝕;
E類問題
(十一)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綠化裸露土地面積超過1平方米;
(十二)經營性露天燒烤;
(十三)沿街晾掛:在主要道路、城市廣場等公共場所晾曬有礙市容的物品;
(十四)亂堆亂放:未經許可在主次干道、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堆放雜物面積超過1平方米。
第五條 市民通過“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反映的城市管理問題,進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受理處置,應當按照相關格式和時限要求,實時上傳問題信息,包括時間、地點、基本事實(或現場狀況描述),以及帶拍攝時間的遠近景照片各一張(或30秒以內反映問題的短視頻),近景準確反映問題,遠景拍攝包含問題和發生地附近的標志性建筑物,兩者應相符。
第六條 通過“青島城管有獎隨手拍”反映事項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獎勵:
(一)反映的問題不在獎勵范圍內的;
(二)反映的問題定位不準或地址描述不清晰、照片不符合要求,無法找到問題的;
(三)反映的問題已先期受理的,或問題輕微經審核不予立案的;
(四)偽造虛假城市管理問題現場的;
(五)城市管理行業從業人員反映的;
(六)反映因臺風、暴雨、降雪、冰雹、地震、海嘯、洪水、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等待處理中的城市管理問題;
(七)其他經認定不符合獎勵的情形。
第七條 按照反映問題類別進行微信紅包獎勵。A類問題獎勵100元,B類問題獎勵50元,C類問題獎勵10元,D類問題獎勵5元,E類問題獎勵2元。每個微信注冊號每天累積獎勵最多不超過100元,每月最多不超過800元。
第八條 市民反映問題經核實無誤后,一般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發放相應微信紅包獎勵(遇節假日順延)。市民在接到獎勵提示后24小時內未領取或未開通微信紅包功能的,視為放棄領獎權利。
第九條 2025年度微信獎勵資金實行限額發放,每日發放額度上限為800元,按照當日有效上報案件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發放,獎勵金額到達當日上限后不再繼續發放。若當日獎金池內獎金未發放完畢,剩余部分可累積至次日獎金池內。
第十條 為保證獎勵結果公平、公正、公開,獎金發放及時、規范,在確保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和舉報內容保密的前提下,定期在青島城市管理局官網公布獲獎情況。市民如對獎勵有任何疑問或意見,可在工作時間撥打電話0532-51915108、51915295提出咨詢、建議。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工作檔案,安排專人真實完整記錄案件情況、獎勵發放等信息。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市民身份、反映內容和獎勵等信息,違反規定私自調閱檔案材料或者造成檔案材料泄露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舉報人應對所反映事項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冒領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獎勵資格,并視情注銷注冊賬號。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青島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