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財政局,各區(市)黨委組織部、統戰部,各區(市)殘疾人聯合會、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各區(市)水務、林業和海洋漁業主管部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萊西營業管理部、各金融監管支局:
為進一步規范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管理,優化提升財政補貼“一卡通”管理服務水平(原省財政廳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本通”系統更名為“一卡通”),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的身份憑證和金融支付功能,穩妥有序推進以社保卡為載體發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工作,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15部門關于在全省推行以社會保障卡發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的通知》(魯財農〔2024〕3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決策部署,針對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中存在的問題,調整優化補貼資金發放模式,逐步實現到人到戶補貼資金由社保卡發放,以“方便群眾、保障精準、規范高效、易于監管”為原則,建立健全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一卡通”發放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項惠民惠農政策落地見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適用范圍和目標任務
(一)適用范圍。各級列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的到人到戶補貼資金,原則上全部通過社保卡銀行賬戶發放。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全面梳理各級次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于每年年初通過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公開欄等平臺向社會集中統一公開并及時更新完善,實行動態調整。
(二)目標任務。自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全市全面啟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保卡發放工作,逐步實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保卡發放人群全覆蓋。其中,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代發銀行委托代理協議簽訂和“一卡通”系統模式切換工作,啟用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保卡發放模式。
三、實施步驟
(一)健全社保卡功能。按照省級推送的補貼對象社保卡相關信息比對結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引導補貼對象辦理社保卡,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預留有效手機號碼,簽約短信提醒服務;協調社保卡合作銀行,對于行動不便、老幼群體或特殊群體提供上門服務等辦卡方式,確保其可正常領取補貼。補貼對象可在社保卡合作銀行范圍內自行選擇發卡銀行,各區(市)、各部門不得強制指定發卡銀行,不得強行要求更換已申領的社保卡。(責任單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鄉鎮、街道,相關銀行)
(二)提取核驗社保卡銀行賬戶信息。區(市)業務主管部門、鄉鎮(街道)在組織申報補貼資金時,準確輸入補貼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并通過“一卡通”系統批量提取、核驗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信息及狀態,確保發放順利。市級直接發放補貼資金的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參照上述步驟實行。〔責任單位:區(市)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鄉鎮、街道〕
(三)選擇代發銀行。為加強統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補貼資金通過代發銀行發放至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代發銀行從支持免費跨行發放補貼資金的社保卡合作銀行中選擇。各區(市)根據工作需要和規定程序,依法依規選取1-3家代發銀行,簽訂委托代發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規范資金撥付、補貼發放等工作流程。受托代發銀行要優化網點布局、提高服務水平,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對象社保卡中。市級直接發放補貼資金,參照上述步驟實行。〔責任單位:區(市)財政部門,相關銀行〕
(四)規范補貼發放程序。區(市)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鄉鎮(街道)編制補貼發放清冊等基礎數據,并對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合規性負責,審核無誤后提交區(市)財政部門。區(市)財政部門對業務主管部門報送的補貼發放清冊等基礎數據進行程序性審核,并將補貼發放基礎數據推送至代發銀行。代發銀行在收到補貼發放數據和財政撥款后,按照委托協議須在3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匯入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區(市)業務主管部門在提交補貼發放基礎數據的同時,要向代發銀行提供補貼項目摘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補貼項目和發放金額等內容),代發銀行在補貼發放成功后同步向社保卡合作銀行推送摘要信息,社保卡合作銀行據此向補貼對象推送免費到賬短信提醒。短信提醒不得設置資金額度限制,并可根據區(市)業務主管部門需要增加定制內容。補貼對象由于各種原因無法辦理社保卡,以及補貼對象為企業、單位或組織的,代發銀行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補貼對象在“一卡通”系統登記的銀行賬戶,并向入賬銀行推送補貼項目摘要信息,入賬銀行向補貼對象推送免費到賬短信提醒。企業、單位或組織應按規定在“一卡通”系統登記對公賬戶,不得由個人代領。市級直接發放補貼資金,參照上述步驟實行。〔責任單位:區(市)財政部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鄉鎮、街道,相關銀行〕
(五)反饋補貼發放結果。代發銀行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最終發放數據信息反饋至“一卡通”系統,區(市)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及時關注代發銀行反饋的補貼資金發放結果,若出現發放失敗、錯發、漏發等情況,應當及時核實,重新辦理補貼資金發放事項或追回錯發補貼資金,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糾錯再發工作。市級直接發放補貼資金,參照上述步驟實行。〔責任單位:區(市)財政部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相關銀行〕
四、部門職責
(一)財政部門。負責統籌補貼政策和資金預算安排,及時下達補貼資金,持續加強“一卡通”平臺的運行、維護和管理,推動與部門業務信息數據共享。會同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及時梳理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并做好統一公開。按照當地政府要求做好代發銀行選擇工作,簽訂委托代發協議,做好補貼發放清冊程序性審查、補貼發放數據推送至代發銀行等工作。
(二)業務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行業系統補貼項目政策實施和資金管理,做好本業務系統內“一卡通”以社保卡發放補貼資金工作的普及宣傳、政策解釋工作。市級直接發放補貼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和各區(市)業務主管部門對補貼發放清冊等基礎數據審核把關,對財政部門和代發銀行反饋的有誤數據和發放失敗數據,及時組織核實并更正。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社保卡發放的普及宣傳工作,聯合社保卡合作銀行進一步優化提升社保卡服務,組織為補貼對象辦理社保卡新辦、補換、掛失、信息更新等業務工作。督促社保卡合作銀行做好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等相關金融服務工作。負責社保卡管理系統運行維護。
(四)金融機構監管部門。負責指導代發銀行和社保卡合作銀行規范有序做好資金發放、短信提醒以及相關金融服務,督促代發銀行做好“一卡通”管理系統與銀行端數據對接,并做好數據安全隔離。
(五)鄉鎮(街道)等相關經辦單位。負責采集、維護、更新補貼對象基礎信息,開展補貼對象評定、調查摸底、公開公示等基礎性工作。對財政部門、代發銀行和業務主管部門反饋的有誤數據和發放失敗數據,及時核實并更正。做好本轄區內“一卡通”以社保卡發放補貼資金工作的普及宣傳、政策解釋工作。
(六)代發銀行。與財政部門簽訂代發協議,做好與“一卡通”管理系統對接、反饋發放結果、將補貼資金匯入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向社保卡合作銀行推送補貼信息等工作;簡化內部審核程序,確保資金撥付及時、迅速,不得向補貼對象收取跨行轉賬服務費。
(七)社保卡合作銀行。負責保障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的有效使用,做好補貼對象支取補貼資金相關服務工作,提供免費到賬短信提醒和明細查詢服務。針對行動不便的特殊困難群體,協助其做好社保卡開立、金融功能開通等工作。對民政救助保障金賬戶等業務主管部門有管理要求,補貼對象賬戶6個月及以上長期沒有支取信息的,社保卡合作銀行應及時向當地業務主管部門反饋信息,業務主管部門據此組織核實處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以社保卡發放財政補貼資金,涉及群眾補貼資金的賬戶轉換,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政策體驗。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扎實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確保圓滿完成發放模式轉換任務。
(二)建立協調機制。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相關銀行要建立健全“部門負責、橫向溝通、上下協調、聯合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推進,定期交流情況,互通工作進展,遇到困難問題要積極協調推動解決,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市級相關部門,不斷完善制度設計。
(三)加大宣傳培訓。各區(市)、鄉鎮(街道)要積極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媒介,廣泛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由社保卡統一發放的政策宣傳解讀,普及社保卡應用知識,介紹金融功能適用流程,宣傳普及工作要下沉到村,切實提升群眾知曉率,提高群眾辦卡、補卡、用卡的主動性。要加強對基層人員業務培訓,優化服務流程,提高“一卡通”經辦服務能力。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持續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事前、事中、事后抽查核查、大數據比對等手段,強化對補貼資金的審核監管。對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優親厚友等問題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委統戰部
青島市殘疾人聯合會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青島市水務管理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青島市海洋發展局
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