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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發展改革局,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游天然氣企業供應我市天然氣價格變化情況,經研究,決定啟動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下簡稱“三區”)非居民用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調整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調整為4.70元/立方米,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燃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銷售價格范圍內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二、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0日起執行。《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三區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青發改價格〔2024〕153號)同時廢止。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