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直企業、區(市)國資監管機構:
《關于青島市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經市國資委2023年第3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國資委
2023年3月1日
青島市國資委關于青島市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有關精神,促進我市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國資委、省國資委國資國企社會責任管理有關文件要求,結合青島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青島工作和國資國企發展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通過建立健全青島國資國企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在聚力打造“六個城市”加快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中彰顯國資國企擔當,助力我市在全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中走在前、當龍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服務發展大局相結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帶頭執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突出匹配城市發展戰略,在“六個城市”建設中發揮引領作用。充分履行國有企業經濟責任,提高經營效率、盈利能力和資本回報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物質支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積極承擔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社會綜合效益最優。
2.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深化國企改革發展相結合。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率,匹配城市發展戰略的主力軍,將社會責任工作貫穿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在改革發展措施制定、產業布局優化等各項工作中融入社會責任理念,明確社會責任要求,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增強綜合競爭力,以高質量履責服務改革發展大局。
3.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完善治理、加強管理相結合。持續深化社會責任意識,將社會責任理念融入企業戰略、公司治理和運營管理中,以負責任的理念和方式開展風險防范、產品創新、員工培育、綠色發展、供應鏈管理、公益慈善等工作,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快推進國內外一流企業建設。
4.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立足青島實際、行業特點和企業功能定位相結合。堅持統籌推進社會責任工作,增強與區域、行業匹配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學習國內外一流企業的先進經驗,立足青島實際及行業特點,結合企業功能定位找準切入點,積極探索具有青島特色、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社會責任管理及實踐模式。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市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國資國企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基本完善,社會責任戰略納入企業整體發展戰略之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社會責任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監督評價體系不斷健全,社會溝通能力和運營透明度顯著增強,企業影響力和帶動力顯著提升,緊扣高質量發展要求,充分發揮青島特色優勢,在不同領域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可持續發展優、對經濟社會貢獻大的優秀示范企業,形成一批青島國資國企社會責任品牌及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二、主要內容
(一)黨建統領守法經營。堅持黨建統領,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以及行業規則,及時足額納稅,維護消費者、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護知識產權,忠實履行合同,恪守商業信用,反對不正當競爭,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供應鏈體系,對供應商、分銷商、合作伙伴守法合規經營等方面實施系統管理,實現共生共贏。
(二)做優做強實業主業。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國資國企核心競爭力,努力當好重點產業鏈鏈主,助力實業立市、制造強市。鞏固提升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成果,完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科學民主決策。不斷優化發展戰略,突出做強主業,縮短管理鏈條,合理配置資源。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經營成本,加強風險防范,堅持提質增效,注重股東回報,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價值和財富。實施品牌管理,不斷創建管理科學、貢獻突出、價值領先的卓著品牌。
(三)匹配城市更新建設。積極匹配城市發展戰略,圍繞市委、市政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部署要求,主動著眼全市發展大局擔當作為,深入推進城市基礎設施更新建設,助力城市功能品質不斷提升,在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征程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響應國家戰略,積極參與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等國家級功能區開發建設,助力區域協調發展,發揮國有企業的使命擔當。
(四)強化科技創新發展。加大科技研發投入,注重自主創新和專利管理,大力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激勵轉化科技成果。強化創新主體意識,創建高水平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有力提升原創技術需求牽引、源頭供給、資源配置和轉化應用能力。加速國有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推動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創新技術與實體產業融合發展。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實現與技術創新的良性互動,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升價值創造能力,在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中發揮帶頭作用。
(五)保障城市服務民生。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改善產品性能,完善服務體系,提供優質安全健康的卓越產品和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多元需求。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努力為消費者創造更大的價值,取得廣大消費者的信賴與認同。按照企業功能定位,提升企業公共服務水平,維護城市運營安全,保障市場供應,發揮保障城市運行和提供公共服務主力軍作用。
(六)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色低碳發展,踐行綠色低碳文化,宣貫綠色低碳理念,帶頭落實節能減排、污染防治各項要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大力推進綠色制造,實行綠色低碳投資,實施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提供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國有企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七)以人為本關愛員工。堅持以人為本共享發展,積極接收吸納大學生就業,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努力促進社會就業,依法與職工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創造平等發展機會。建立薪酬增長機制與晉升機制,實現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加強職代會制度建設,推進民主管理,關心員工生活,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打造和諧國企文化。
(八)筑牢安全管理底線。強化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防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建立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和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保障員工職業健康安全,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和其他疾病危害。
(九)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災害救助、教育助學、養老醫療、孤殘幫扶等社會公益事業及社區建設。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情況下,積極提供財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援助。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捐資助學、愛心支教、社區服務、環保宣傳、義務獻血、幫扶孤殘等志愿服務。
(十)注重國際化經營履責。堅持開放發展,將社會責任融入國際化經營。遵循有關國際標準和規則,遵守所在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尊重當地民族文化和宗教習俗,加強與利益相關方溝通交流,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當地就業,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參與公益事業,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維護中國企業國際形象,提升國際影響力。
三、具體措施
(一)深化社會責任理念。充分認識履行社會責任對國有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從社會責任角度重新審視企業的使命、愿景和核心價值觀,梳理形成富有企業特色的社會責任理念,融入戰略規劃、重大決策、生產經營和企業文化,使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價值要求。
(二)加強社會責任實踐。將社會責任融入國有企業戰略和重大決策,融入經營管理各業務環節,融入供應鏈管理,融入國際化運營,實現負責任的經營管理。根據企業從事行業、經營規模、所處環境和業務特點,選擇與企業經營活動最為相關、對利益相關方具有重大影響、對可持續發展有重大貢獻的議題,作為社會責任核心議題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點。
(三)編制社會責任報告。建立健全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按照社會責任報告規范編寫要求,及時編制、發布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展示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成果。結合行業特征與業務特點,及時總結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經驗,不斷提高報告披露信息的廣度、深度。社會責任議題作為企業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的組成部分,列入國資監管機構對企業董事會工作的評價范圍。
(四)創新社會責任溝通方式。推動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溝通互動機制,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型媒體等手段,通過官網、微信、微博、開放日、會議論壇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推動利益相關方參與企業有關重大決策和相關活動,傳播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大力宣傳國有企業在服務國家戰略、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加強社會責任日常信息披露,評選推廣社會責任優秀實踐案例,積極回應利益相關方的關切。積極參與合作交流,鼓勵參與社會責任標準的制定,增強話語權。
(五)探索建立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探索研究建立符合企業功能定位、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和經營情況的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加強與國內外一流企業對標管理,探索社會責任績效評價,不斷提升社會責任績效水平。不斷完善社會責任激勵機制,開展社會責任有關獎項評選活動,形成社會責任閉環管理。
(六)推動ESG體系建設。建立健全ESG(環境、社會和治理)工作機制,推動企業董事會參與ESG治理,將ESG理念、方法、策略全面融入公司戰略規劃、業務運營。加強ESG風險管理,精準把握環境社會風險議題,有效防范責任缺失。編制ESG專項報告,鼓勵參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規則、ESG績效評價和ESG投資指引,發揮我市國資國企在國家ESG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由國資國企主要負責人擔任第一責任人的社會責任工作領導機構,加強戰略決策和規劃部署。明確社會責任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完善相關工作職責。確定企業各部門、各層級相關責任,協同推進社會責任工作落地實施。
(二)完善制度保障。以構建社會責任工作長效機制為目標,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工作制度體系,推動制定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制度,完善社會責任工作流程,開展社會責任督導評價,探索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推動社會責任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提升履責能力。將履行社會責任列入企業經營計劃,學習優秀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提高履責水平。加強社會責任調研工作,鼓勵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培訓、研究,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舉辦社會責任論壇,不斷深化國資國企社會責任能力建設。加強要素資源保障,保證必要投入。
鼓勵青島市、區(市)兩級國有企業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