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學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青島海洋技師學院發展面臨困難的建議”收悉。市國資委高度重視,會同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華通集團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2017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等6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革〔2017〕134號),明確“區分國有企業辦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機構推進改革,鼓勵國有企業繼續舉辦職業院校,對其舉辦的普通學校移交地方,自身經營困難、難以為繼的職業院校,原則上應移交地方或予以撤并。”“經協商一致,地方政府同意接收的企業辦職業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 “繼續舉辦職業教育機構的國有企業,應充分發揮辦學主體責任,依法籌措辦學經費,參照當地生均撥款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投入機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現有公共財政經費繼續按原有渠道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財政補貼、以獎代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促進國有企業辦職業教育。”
近年來,根據上述改革精神,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青島海洋技師學院教育教學事業發展,市財政局按照部門提報的補助對象和標準,安排青島海洋技師學院生均公用經費;依據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精神,于2020-2022年安排海洋技師學院補助經費3600萬元。同時,根據職責分工,各有關單位就青島海洋技師學院移交地方等改革發展事宜進行了多次研究。
2023年6月,根據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門下發的《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實施工程》,青島海洋技師學院接受了職業學校辦學達標條件評估。下一步,以評估結果為導向,華通集團要切實履行辦學主體責任,積極爭取支持,依法籌措經費,對接相關院校尋求整合契機;各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繼續推動學校改革發展。
青島市國資委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