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沿海各區、市漁業主管局,有關單位:
現將《2023年青島市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海洋發展局
2023年3月6日
2023年青島市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方案
為維護我市海洋漁船動態監管秩序,進一步加強漁業無線電管理,懲治無線電設備使用違規違法行為,規范海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和北斗ID號的合法使用,維護海洋漁業通信秩序,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加快推進海洋與漁業信息化建設,提升漁船監管科技支撐能力。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以開展執法檢查為抓手,整治我市漁船無線電設備配備與使用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嚴厲打擊“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及擾亂漁業無線電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我市海洋漁業通信秩序。
二、重點工作
(一)推進漁船無線電設備更新配備項目建設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漁船“插卡式AIS”、北斗3代終端及漁港視頻監控系統等項目的實施,確保按照時間節點準時完成,提高漁業安全通導裝備現代化水平。
(二)開展海陸專項執法檢查及出港檢查
專項執法檢查時間:3月1日-4月30日,9月1日-11月30日
1.陸上檢查主要結合漁船動態監管平臺,對停港漁船無線電設備配備、安裝規范性及設備識別碼等靜態信息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相關問題。
2.海上檢查主要登臨漁船檢查不按標準規范配備、擅自拆卸、故意關閉、屏蔽無線電設備,擅自擦寫篡改漁船通導設備識別碼,違規套用其他漁船設備識別碼,設備信息未登記備案,“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3.嚴把出港關口,結合漁船出港報告制度,漁港管理部門要逐一核對出港漁船通導終端工作狀態,存在通導終端不按規定配備、無法正常使用等情形的,一律不得放行。
(三)做好漁船動態監管工作
建立完善的漁船動態監控體制,及時提醒、制止漁船越界作業行為,核查漁船海上無線電設備異常行為;常態化做好進入我市轄區外省籍漁船疑似非法捕撈行為的甄別、通報;做好海洋伏季休漁期間違法違規漁船線索信息通報及核查工作,有效落實海洋伏季休漁相關制度。加強監控與執法聯動,及時處置動態監控發現的違法行為,做好閉環管理。
(四)加強漁業無線電秩序維護
對漁業無線電頻率使用和私自設置岸臺進行監測和檢查,及時制止、嚴厲打擊亂發求救信號、唱歌、聊天等與漁業安全無關、擾亂正常漁業通信秩序的違規行為。
(五)整頓漁船無線電設備維修服務站點
對我市確定的7家定點服務單位的臺賬記錄、終端的銷售維修、識別碼錄入等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業務辦理不規范、違規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配合當地漁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取消其青島市漁業船舶通導終端定點服務單位資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區、市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漁業無線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工作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實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進度,扎實推進相關重點工作任務,確保漁業生產秩序穩定。
(二)加強部門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定期檢查和日常抽查,對未按規定配備無線電設備,不能保持設備性能完好、正常運行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建立通報反饋機制。市局將每日對省、市發現的海上漁船北斗異常情況進行通報,并每月匯總通報。各單位要確定專職人員負責與市局對接溝通,及時反饋通報的疑似違規漁船落實情況及漁業無線電執法檢查情況。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請于3月15日前通過金宏網反饋至“青島市海洋管理保障中心”。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漁船民的常態化宣傳教育,組織轄區力量進駐漁村、漁港碼頭、上船入戶等開展漁業無線電管理宣教活動,強化船東主體責任意識,樹牢“紅線”安全意識,營造漁業安全生產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