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功能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我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根據《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青科規〔2021〕1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推薦、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公示等程序,經研究同意,批準建設18家市重點實驗室(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市重點實驗室要進一步凝練研究方向,突出優勢和特色,堅持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圍繞我市產業規劃布局,根據《管理
辦法》有關規定,認真開展實驗室建設工作,將實驗室打造成組織高水平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的重要載體。
2.學科類實驗室應注重加強原始創新和人才培養,面向學科前沿和重大科技問題,面向國民經濟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組織開展高水平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高層次科技人才隊伍,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強產學研合作,為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3.企業類實驗室應注重發揮依托單位行業和技術領先優勢,面向行業和產業發展技術需求,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競爭前共性技術研究,制定技術和行業標準,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供支撐。
4.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要高度重視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落實有關政策,切實加大人、財、物支持力度,為市重點實驗室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確保實驗室完成建設計劃任務。
5.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請各實驗室根據前期提報的《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在申報系統提交確認《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登陸“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官網”(http://qdstc.qingdao.gov.cn/),在“平臺管理”模塊選擇“重點實驗室”,點擊“項目查詢”進入項目列表,點擊所申報的市重點實驗室條目進入詳情,填寫任務書內容后,提交至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在“平臺管理”模塊選擇“重點實驗室”,點擊“任務書管理”進入項目列表對提報的任務書進行審核,于1月7日前將審核通過的任務書提交至市科技局。
6.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市重點實驗室即進入建設實施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建設期間可以市重點實驗室(籌)的名義開展相關工作。建設期滿后,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驗收,通過驗收的正式認定為市重點實驗室。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