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全市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
為做好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工作,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按照《山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民〔2020〕15號)要求,現就2023年度全市性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范圍
2023年6月30日前在市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按照《青島市民政局關于開展慈善組織(基金會)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二、報告時間
2023年度工作報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
三、報告方式
(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不需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紙質年度工作報告材料。登記管理機關不對年度工作報告出具結論,不在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加蓋結論戳記。
(二)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管理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將年度工作報告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四、報告內容
(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登記事項、機構設置、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網站、微信公眾號、活動開展情況等匯總信息,需按當前情況逐項填報,所填內容應與年報后續各分項內容保持一致。
(二)內部建設情況。主要包括2023年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召開情況,當前辦事(內設)機構、分支(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企業)等設置詳細情況,財務、證書、檔案、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等。
(三)黨的建設情況。主要包括黨組織建立情況、黨員基本數據和黨建工作總結等內容。需按當前情況逐項填報,填報時應注意社會組織人員總數、黨員人數、組織關系人數等內容之間的邏輯關系。未建立黨組織的,須填報黨建工作指導員。黨建工作總結應包括2023年度按照黨內規章制度開展“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黨員教育管理等活動的內容。
(四)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編制2023年度財務報表,如實準確填報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做到各項財務數據勾稽關系相符。
(五)業務活動情況。系統總結2023年度業務活動及安全生產總體情況,詳細填列2023年度按照章程開展業務活動以及舉辦論壇、講壇、講座、年會、報告會、研討會等活動情況,開展涉外活動情況,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命名活動情況。社會團體尤其是行業協會商會還應準確填報收費情況。
五、報告程序
(一)網上填報。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平臺進行填報,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http://120.221.95.8:8091,使用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門戶通行證“個人登錄”注冊用戶并登錄,綁定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字母為大寫),登錄系統后依次點擊“年報”、“填寫年報信息”進行在線填報。
(二)上傳附件。年報信息在線填報完成后,應上傳以下附件(pdf格式):
1.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承諾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上傳。
2.社會團體的會員、理事、監事名冊。
3.社會服務機構有前置許可的,需掃描前置許可證副本。
4.凡已建黨組織的,需掃描黨組織成立批文并上傳。
上傳完成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
(三)信息公開
1.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年報系統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將在“山東社會組織”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社會組織同時可以通過本組織官方網站等其他便于公眾查詢的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年度工作報告信息。
2.登記管理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將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信息向有關部門推送。
3.年度工作報告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不予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登記管理機關認為不公開將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公開。
六、有關要求
(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填報,報送時間截止后,年報系統自動關閉。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二)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內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在報送截止日期前可以申請退回,進行補充或修改。年度工作報告信息公開后,不可以再補充或修改。
(三)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對年度工作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
3.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工作報告上傳資料附件格式.docx
青島市民政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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