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
為做好2024年中央資金支持畜牧業發展項目的實施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4年糧油生產保障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4〕4號)《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業發展政策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502號)《青島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鄉村振興資金(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青財農整指〔2024〕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糧改飼項目實施方案》《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肉牛增量提質行動項目實施方案》《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實施方案》《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實施方案》《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實施方案》《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實施方案》七個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區(市)按照項目和資金管理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7月10日
糧改飼項目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推進農牧業結構調整為主攻方向,聚焦奶牛、肉牛、肉羊、奶羊等草食畜生產優勢區域,堅持需求導向、產銷對接,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種養結合、規模適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調動生產經營主體收貯和使用優質飼草的積極性,構建種養結合、糧草兼顧的新型農牧業結構,促進草食畜牧業發展和農民增產增收。
二、實施內容
采取以養帶種方式推動種植結構調整,促進青貯玉米、苜蓿、燕麥、黑麥草、飼用黑麥、飼用高粱等優質飼料作物種植,收獲加工后以青貯飼草料產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飼喂轉化,引導項目區牛羊養殖從玉米籽粒飼喂向全株青貯飼喂適度轉變。2024年全市完成糧改飼9萬畝,項目完成時限為11月30日。
三、實施程序
(一)細化實施方案。項目區(市)按照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關涉農項目申報流程>的通知》(青農計財字〔2023〕1號)的流程要求,制定本區(市)實施方案,明確支持對象、補助環節和實施程序,組織開展本項目申報、審查、審批、變更申請批復等工作。項目區(市)于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局,經同意后實施。
(二)明確補助內容。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擴大青貯玉米等優質飼草種植面積、增加收貯量,全面提升種、收、貯、用綜合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推動飼草料品種專用化、生產規模化、銷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種植收益、草食家畜生產效率和養殖效益。補助對象主要為規模化草食家畜養殖場(戶)、企業、農民合作社、專業青貯飼料收貯企業,養殖場規模標準按照山東省畜牧獸醫局、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公布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標準的通知》(魯牧畜科發〔2017〕4號)要求執行,專業青貯飼料收貯企業、合作社,年銷售5000噸以上。具體補助標準由實施區(市)制定,并在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為便于核算等工作開展,各區市參考“2.9噸/畝”標準測算,單個項目實施主體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00萬元。
(三)加強過程管理。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要按照“受益對象明確、貯存地點清楚、收儲數量準確、款物臺賬詳細”的原則,切實加強糧改飼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項目順利規范實施。在飼草收儲期間,定期將飼草收儲數據等信息填報到糧改飼信息統計上報系統。飼草收儲完成后,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實施主體飼草收儲量等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查驗收,驗收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發放補助資金。項目縣要設立糧改飼專項管理臺賬,對項目實施主體、飼草收儲面積和數量、補助資金發放、飼草種植收購合同等有關資料、單據進行登記造冊,并留存必要的項目影像資料。項目區(市)不得超出糧改飼任務范圍安排資金,不得直接切塊用于省級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務。自7月份起,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每月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
(四)強化績效考核。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細化分解績效指標,結合《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辦法》《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農牧發〔2017〕8號)要求,重點圍繞項目組織管理、資金使用、飼草收儲、項目驗收、資金支出、培訓宣傳、產出效益等,對項目區(市)進行績效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任務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管理責任。各項目區(市)要切實落實糧改飼項目管理責任,認真把好立項、啟動、實施、驗收關口,加強項目調度,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督促指導項目加快實施進度,及時將項目任務執行進度和資金支出進度上報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
(二)加強技術指導。要組織畜牧業技術推廣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多方面力量,強化飼草生產技 術指導,講解培訓《養殖場青貯飼料生產技術導則》,提升飼草種、收、貯、用綜合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確保飼草儲備充足、均衡供應。于11月30日前將糧改飼項目實施情況工作總結報市畜牧工作站,同時提報關于打造全株玉米青貯收儲、加工、使用和種養循環等創新技術或做法典型案例,每個區市1-2例,其中萊西市3-4例。
(三)及時報送信息。區(市)農業農村局要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
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落實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和生豬穩產保供為方向和目標,簡化程序,便于實施,規范運行,力爭通過實施良種補貼,調動養殖場(戶)選用良種的積極性,減少種公豬飼養,降低養殖成本和動物疫病傳播風險,提高生豬良種化水平。
二、實施內容
對實施區域內購買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母豬養殖場(戶)給予適當補助。重點支持中小養殖場(戶),對已自有種公豬的規模養殖場和種豬場不予補貼。補貼生豬良種0.7萬頭次,項目完成時限為2024年12月31日。
三、實施程序
(一)細化實施方案。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本區(市)實施方案,明確項目實施主體、支持標準、支持方式、補助發放時限等,于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局,經同意后實施。
(二)明確補貼內容。項目區(市)按照政策公開、自愿、養殖戶受益的原則,對實施區(市)購買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母豬養殖場(戶) 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由實施區(市)制定,并在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按每頭能繁母豬年繁殖2胎,每胎配種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測算,原則上每頭能繁母豬每年補貼測算標準80元。補貼品種為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名錄》的生豬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和引入品種。良種精液的標準,供精的種公豬種源應經過生產性能測定,并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及疫病檢測要求。
(三)強化績效考核。對補助資金的核定結算原則上一年不少于兩次,鼓勵利用信息手段按月度或季度核算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良種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發揮應有作用。要及時細化分解績效指標,嚴格對照績效指標,考核評估政策任務實施情況。市局適時組織對有關政策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下年度任務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項目區(市)要因地制宜,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補助方式。要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流程,明確完成時限,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按期完成項目任務。于11月30日前上報項目實施情況總結。
(二)強化項目監督。要通過招標采購確定供精單位,由供精單位按要求向母豬養殖場(戶)提供良種精液,定期根據核定配種情況向供精單位結算撥付補貼資金。由供精單位提供良種精液的,須對供精單位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并對精液價格、人工授精服務收費標準等進行公示。自7月份起,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每月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
(三)強化宣傳指導。積極利用多渠道進行宣傳推廣,調動養殖場(戶)使用良種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項目資金帶動作用。要及時總結項目實施過程中成功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優化完善項目實施內容、實施方式等提出建議措施。
肉牛增量提質行動項目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聚焦肉牛遺傳改良和穩產保供,重點選擇肉牛產業基礎相對較好、存欄總量相對穩定的區(市)實施肉牛增量提質行動, 主要支持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專業戶、農戶、合作社等增加能繁母牛存欄量,保障基礎母牛生產能力。
二、實施內容
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實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質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1〕31號)要求,研究確定補助方式、補助標準、補助范圍和申報要求。項目區(市)新增的犢母牛數量與能繁母牛存欄量比值達到40%,項目完成期限為2025年6月30日。
三、實施程序
(一)細化實施方案。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區(市)財政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補助標準和補助方式,于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局,經同意后實施。
(二)明確補助內容。對飼養基礎母牛、選用優秀種公牛凍精配種并擴大養殖規模的養殖場(戶)給予補助。項目實施期內產犢母牛均可納入補助范圍,新增犢牛應為養殖戶飼養或外購母牛所產后代,外購犢牛不計入新增犢牛范圍。補助品種包括地方黃牛品種、經國家審定的肉牛培育品種和批準引進的肉牛品種,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種和雜交生產的母牛。具體補助標準由實施區(市)制定,并在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采取“先增后補、見犢補母”的方式,實行基礎母牛存欄定主體,新增犢牛數量定資金,原則上每頭母牛不超過1500元。
(三)確定補助對象。確定補助對象前,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要組織對基礎母牛數據進行摸底,存欄基礎母牛要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建檔立卡。要公開可享受補助的養殖場 (戶)需具備的基礎條件,動員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自愿申報。根據基礎母牛摸底結果,本著“自愿、公開、公平”的原則,確定補助對象。項目區(市)要逐一對實施項目的母牛養殖場(戶)建檔立卡,基礎信息完整、可追溯。
(四)強化登記審核。項目區(市)要按照實施方案組織核查基礎母牛和新生犢牛,核查結果對外公示。對新增基礎母牛,要按照摸底時采用的方式,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建檔立卡;對已摸底登記的基礎母牛,要及時完善配種、懷孕、產犢、淘汰等相關信息。采集新生犢牛數據時,要將基礎母牛配種記錄或購入記錄與犢牛基礎信息進行比對,確保新生犢牛檔案信息齊全、真實,實現全程可追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項目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流程,明確完成時限,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按期完成項目任務。實施過程中加強日常監督,嚴格驗收程序,核定實施主體提供的有關憑證。
(二)強化監督管理。項目區(市)要加強關鍵環節跟蹤監管,切實抓好基礎母牛登記、配種繁殖記錄、新生犢牛核查、補助對象公示四個關口,并及時報送信息平臺。要加強績效執行監控,對績效目標及指標實現程度進行跟蹤分析,確保完成績效目標。自7月份起,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每月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
(三)加強指導服務。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項目實施區(市)要組織專家組跟蹤技術指導、政策 宣傳和技術培訓等工作,切實讓廣大養殖場(戶)全面知曉政策補貼的內容和要求,指導養殖場(戶)提升現代化養殖水平。
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實施方案
一、政策目標
堅持防疫優先,實施重點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構筑有效免疫保護屏障。持續實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引導養殖場(戶)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
二、支持內容
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實施強制免疫,補助資金統籌用于強制免疫疫苗采購、儲運、接種及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以及實施強制免疫和購買動物防疫服務等工作。
三、補助病種及畜禽種類
口蹄疫:豬、牛、羊、駱駝和鹿等偶蹄動物。
高致病性禽流感:雞、鴨、鵝、鴿子、鵪鶉等家禽。
四、強制免疫“先打后補”
(一)繼續全面實施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進一步強化畜禽生產經營者動物防疫主體責任。除動物防疫應急物資儲備等特殊需要外,取消青島市級統一招標采購動物強制免疫疫苗,鼓勵養殖場(戶)自行購買國家批準使用的相關動物疫病疫苗,自行開展免疫,或采用第三方服務主體免疫、政府購買免疫服務等多種形式,全面推行“先打后補”。對不具備自行開展免疫能力的畜禽散養戶,鎮(街道)要組織農業服務中心業務人員會同基層動監站防疫安全協管員兜底服務到位。
(二)對強制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規定標準的養殖場(戶),根據養殖場(戶)申請,及時核實發放補助經費。對不按要求進行強制免疫、不按程序申請補助資金或免疫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標準的養殖場(戶),不予發放補助經費,結余經費統籌用于相關動物防疫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區(市)要制定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方案,完善經費申請和發放程序。要加快推進項目資金執行,及時落實補助經費,公開經費發放情況,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完善基層動物疫苗存儲、運輸冷鏈體系,健全強制免疫疫苗質量管理制度,科學規范存儲、運輸強制免疫疫苗,確保疫苗質量和免疫效果。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區(市)補助政策實施效果和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抽查。
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實施方案
一、政策目標
實施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政策,支持和引導養殖場 (戶)及時撲殺染疫動物,彌補和減少撲殺損失,消除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
二、支持內容
針對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的動物和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進行補助,減少動物防疫主體損失。補助對象分別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
三、補助病種及畜禽種類
非洲豬瘟:豬。
口蹄疫:豬、牛、羊等。
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 流感:雞、鴨、鵝、鴿子、鵪鶉等家禽。
小反芻獸疫:羊。
布病、牛結核病和包蟲病:牛、羊等。
馬鼻疽、馬傳貧:馬等。
四、經費測算
強制撲殺補助經費根據實際撲殺畜禽數量、單個畜禽撲殺補助標準、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實際重量、單種動物產品和物品銷毀補助標準、區(市)補助比例測算。對強制撲殺的動物,按照《青島市畜牧獸醫局 青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染疫動物強制撲殺補助經費的通知》(青牧字〔2016〕82號)、《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工作的通知》(青財農〔2018〕36號)確定的標準給予補助。對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補助標準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強制銷毀補助的通知》(農辦計財〔2022〕13號)執行,區(市)補助比例參照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比例。對養殖場(戶)因使用餐廚廢棄物喂豬引發疫情或造成疫情擴散的,不給予強制撲殺補助。
五、補助經費申請
各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應于每年3月10日前,向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上一年度3月1日至當年2月底期間的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實施情況,以及各級財政補助經費的測算情況。
六、工作要求
各區(市)要制定強制撲殺補助政策實施方案,明確經費申請和發放程序。要加快推進項目資金執行,及時落實補助經費,公開經費發放情況,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因未及時報告疫情或不配合落實強制免疫、檢疫、隔離、撲殺等防控措施而造成疫情擴散的養殖場(戶),不給予強制撲殺補助。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區(市)補助政策實施效果和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抽查。
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實施方案
一、政策目標
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實施補助政策,進一步加強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嚴防隨意拋棄病死豬事件發生,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
二、支持內容
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對承擔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給予補助。按照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的通知》(青農字〔2021〕41號)規定,對體長低于30厘米(死胎、流產)的仔豬,不得予以補助。補助資金不得用于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屠宰環節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
三、經費安排
根據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數量、單個病死豬補助標準、區(市)補助比例測算,測算分配資金并切塊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資金用于對2024年6月30日前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進行補助。各區(市)應根據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專業集中處理量和自行處理量,結合中央和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合理安排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確保無害化處理工作需要。
四、工作要求
各區(市)要按照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足額安排本級資金。統籌中央市、區(市)資金安排,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中央和市級財政資金下達后,區(市)財政應在三個月內將補助給付到位,切實減輕無害化處理企業資金壓力,確保無害化處理體系有效運行。自7月份起,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每月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畜牧業穩產保供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守牢穩產保供和疫病防控底線,充分發揮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的引導帶動作用。該項目由生豬調出大縣平度市、萊西市組織實施。平度市、萊西市生豬年出欄分別達到50、45萬頭以上,豬肉年產量達到5、4.5萬噸以上,全年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生豬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率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90%以上,其中新建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率95%以上。
二、實施內容
(一)支持生豬產能提升。支持生豬規模化養豬場進行產床等圈舍設備改造,使用現代養殖設施裝備,改善養殖環境。支持引進優質種公豬和種母豬,不斷提升生豬養殖場標準化、良種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對規模場按生豬出欄量和能繁母豬存欄量給予獎勵,實現生豬優質高效供給。
(二)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支持開展生豬疫病監測,提升養殖和屠宰環節疫病防控檢測能力。
(三)支持綠色發展。支持生豬養殖場建設儲糞場、污水貯存池等糞便貯存設施,配套建設厭氧發酵池、氧化塘、生態發酵床等糞污處理利用設施設備。推廣使用微生態制劑飼喂和除臭劑。推廣糞肥有機肥低成本還田,培育畜牧業綠色示范基地。
(四)支持完善生豬保險。進一步完善生豬保險制度,開展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試點,健全保障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應對災害風險和抵御市場風險能力。
(五)支持屠宰企業加快產業發展。支持大中型生豬屠宰企業在城鎮地區建立直營(直銷)經營網點倉儲設備,依托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實現跨地區冷鏈配送和冷鮮肉上市銷售。
(六)支持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開展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支持開展“瘦肉精”監測,堅決防范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項目完成時限為2024年11月30日。
三、實施程序
(一)細化實施方案。項目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單個項目的支持對象、項目內容、項目績效目標、支持方式、支持金額、資金來源、實施要求、項目期限、項目責任人和監管措施,并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于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
(二)落實項目管理。項目區(市)要落實項目管理責任,認真把好立項、啟動、實施、驗收關口。要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督促指導項目區(市)加快實施進度。
(三)強化績效考核。要圍繞績效目標抓好項目落實,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撥付;要及時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全面總結項目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于11月30日前報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和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項目區(市)要因地制宜,結合本地區生豬生產實際,選擇符合要求且切實可行的項目納入實施方案。要周密部署各項工作,明確完成時限,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年底前完成項目任務。
(二)嚴格資金監管。項目區(市)要按照直達資金管理有關要求,切實加強資金使用全過程監管,同一年度內,對中央財政其他資金已經支持的項目,不得通過獎勵資金重復支持。要建立獎勵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公開、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審核和公示程序,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強化政策宣傳。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是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關注社會民生的具體體現。要通過新聞媒體、技術培訓等形式加大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的宣傳,使養殖場(戶)全面了解獎勵政策,切實發揮政策導向和資金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