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青島市“新質牧場”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青島市“新質牧場”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培育和發展畜牧業新質生產力,根據青島實際,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新質牧場”建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市場主導、科技支撐、綠色引領、要素保障,以畜牧業轉型升級為主線,聚焦“穩豬、擴牛、增羊、壯禽、強奶、培新”,通過政策拉動、技術驅動、服務推動、典型帶動,力爭到2030年,建設15個左右應用新質生產力、具備核心競爭力、形成產業增長極、引領現代畜牧業、呈現未來新元素的“新質牧場”,加快構建“集約、綠色、優質、富民、開放”的青島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二、建設方向
綜合考慮場區建設、設施裝備、飼養管理、環境質量、產品安全、科技水平、產業鏈條、品牌培育、聯農帶農等因素,強化“新結構、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四新引領,推進“高效化、智慧化、生態化、品牌化、融合化”五化示范。
(一)生產高效化。在規劃布局、品種選用、飼養管理、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環節,應用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或企業標準,健全飼養管理制度,對生產全過程進行高效管理,牧場生豬養殖PSY、禽料肉或料蛋比、奶牛日均產奶量等畜禽生產性能指標處于行業領先水平。發展適度規模養殖,推廣多層養殖架和立體養殖空間,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設施智慧化。拓寬“機器換人”應用范圍,在飼喂、環控、清糞、轉運等環節,配置實用性強、安全性高、操作便利的設施裝備,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分析生產、經營等過程中的數據,形成自感知、自優化、自決策和自執行能力,實現養殖過程中環境精準調控、生長信息監測、疫病智能診斷防控等數智化管理,提升牧場生產水平和運營效率。
(三)全程生態化。以綠色低碳、清潔安全為目標,統籌環境、資源和效益等指標,促進飼料環保化、獸藥減量化、糞污利用資源化、病死動物處理無害化,推進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生產全過程降低碳排放,實現畜牧生產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統一。
(四)產品品牌化。畜產品安全、綠色、優質,具有完整的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和追溯體系,在生產、加工、儲運和銷售畜產品的過程中,應用環保投入品、實施環境控制、畜禽健康養殖、標準化屠宰加工,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100%。積極培育綠色優質農產品,擁有品牌或注冊商標,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產業融合化。發展三產融合,將投入品生產經營、養殖、加工、銷售等環節緊密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化配置,提高養殖業的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推進畜牧業與鄉村旅游、文化、教育、康養等深度融合,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動村級集體經濟增長,帶動小農戶實現產業創收、就業增收。
三、工作程序
優先將符合條件的各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智能牧場、智慧畜牧業應用基地、種養結合樣板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主體納入建設范圍。
(一)組織申報。符合建設方向的主體,根據自愿原則,制定建設工作方案,填寫青島市“新質牧場”建設申請表,向區(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
(二)遴選項目。區(市)農業農村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遴選出符合建設方向的建設主體,納入“新質牧場”項目庫。
(三)組織建設。遴選出的建設主體按照審核后的建設工作方案組織建設,完成后向區(市)農業農村局申請初審。
(四)區(市)初審。區(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青島市“新質牧場”建設評價標準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
(五)市級審核。市農業農村局根據初審情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評估,評估通過的納入“新質牧場”名單庫,予以扶持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要建立健全“新質牧場”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將此項工作作為畜牧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內容,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組織引導,及時梳理出轄區內有代表性的畜牧主體,指導完成建設工作,同時做到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加大現有項目政策向“新質牧場”建設的傾斜力度,鼓勵研究出臺專項扶持政策。
(二)統籌項目支持。區(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方向、投資金額等情況,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統籌協調匹配數字(設施)農業、生豬調出大縣、國家級農業產業強鎮、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鄉村振興示范片區、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試點、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等項目政策,并按照項目政策規定組織實施。
(三)引導金融扶持。對“新質牧場”建設主體,納入金融支持畜牧業“白名單”,鼓勵金融、擔保機構與建設主體對接,暢通融資渠道。推進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等金融工具聯動,加強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推廣應用,推動智慧畜牧場景與金融業務有效結合。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新質牧場”產業投資基金。
(四)優化平臺支撐。引導整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設主體的優勢資源,建立畜牧業新質生產力研發、轉化、應用的合作機制。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資源鏈接優勢,搭建產業技術交流的合作平臺。
(五)全面宣傳推介。堅持抓點帶面,注重總結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遴選一批典型案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和支持全市畜牧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