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
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予以公布,請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2年6月2日
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
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關于服務業領域助企紓困的決策部署和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山東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魯發改財金〔2022〕244號) 及市政府印發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激發市場活力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發〔2022〕7號)要求,加快推動服務業恢復增長、激發市場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如下: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低風險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方對符合減免資格的直接減免,市屬國有企業、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原則上在二季度完成減免。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業主應按規定足額減免,國有參股企業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業主可按國資參股比例減免。涉及轉租、分租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的,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要將減免房屋租金落實到最終承租方。市屬國有企業承租行政事業單位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又轉租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租金由市屬國有企業先向行政事業單位申請減免,再對最終承租方予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