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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關于廢止有關文件的公告
根據新冠疫情動態及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我辦結合工作實際,對新冠疫情期間印發的有關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青防工字〔2022〕5號)及《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人防工程設計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青防工字〔2022〕10號)2份文件予以廢止。
現予公告。
青島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