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02號)、《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落實職業技能培訓有關政策和資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2〕72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青政發〔2019〕1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做好2023年度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簡化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崗前培訓補貼申領資料。各區市開發的城鄉公益性崗位,由各區市納入考勤、工資臺賬發放統一管理的,且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信息系統可查詢、追溯的,在申請崗前技能培訓補貼時,可不再上傳當月(或上月)崗位開發主體為安置對象發放補貼的銀行對賬單。開發主體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將上季度培訓合格人員信息錄入系統后,按規定進行補貼申領。
二、規范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結業程序。已向人社部門備案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的企業,在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結束后,經自主評價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方可申領補貼;不具備開展自主評價條件的企業,應委托我市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方可申領補貼;其他不在企業自主評價及社會化評價范圍的參訓人員結業程序,仍按照青人社發〔2022〕12號文件執行。青島市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名單及職業(工種),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詢。
三、擴充重點產業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圍繞我市24條重點產業鏈和十大產業園區及實體經濟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2023年我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及“金藍領”培訓職業(工種)目錄進行了擴充。企業新型學徒制和“金藍領”培訓人數按照省下達的培訓任務及結合我市實際確定,在培養人數達到目標任務時,將適時停止受理培訓開班申請。下一步,我市將結合重點產業需求,適時調整企業新型學徒制及“金藍領”培訓職業(工種)目錄。
待“山東省職業技能綜合評價信息管理平臺”調整后,我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及“金藍領”培訓職業(工種)名稱及分類編碼將及時進行調整。
本通知自2023年3月3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實施之前,按照2022年公布的有關通知規定開展的各項培訓,按照原有政策規定給予政府培訓補貼。
附件:1.2023年度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職業(工種)目錄.doc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