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政府,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2022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好有關工作。
青島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
2022年3月16日
2022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和《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2年度行政執法監督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全方位、全流程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貫徹實施情況。根據相關要求,檢查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的貫徹實施情況,重點檢查開展行政處罰法學習培訓、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處罰配套制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等情況。
(時間安排:6-11月)
(二)委托行政處罰情況。組織對委托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委托行政處罰是否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有依據的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委托程序;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清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委托行政處罰事項;對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委托程序要求的,督促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手續。
(時間安排:4-6月)
(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依托“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網絡運行平臺”“青島市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開展線上監測,督促各級執法部門進一步精準落實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時間安排:3-12月)
(四)亂罰款專項問題情況。組織對各級執法部門亂罰款專項問題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隨意檢查、重復罰款、超越職權提高罰款標準、擅自制定罰款指標下達罰款任務、違法設置電子監控設備并據此罰款、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罰、不規范制作處罰案卷等問題。
(時間安排:8-9月)
(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情況。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及“不罰”“輕罰”清單的動態調整及落實情況。根據國家、省文件要求,重點檢查各級執法部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動態調整及落實情況,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確保過罰相當;檢查“不罰”“輕罰”清單配套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督促各級執法部門全面推廣說理式執法和柔性執法方式,引導、督促企業群眾自覺守法,積極營造公開、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督促各級執法部門動態調整《證明事項實施清單》,進一步拓寬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適用政務服務領域,完善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時間安排:3-11月)
(六)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責任及執法人員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逐級壓實工作責任,確保依法履職盡責。
(時間安排:6-11月)
(七)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情況。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綠色低碳發展、鄉村振興、保障改善民生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對相關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活動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選擇性執法、違法執法、隨意性執法問題。
(時間安排:3-12月)
(八)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適時開展全市2022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在各級執法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抽查一定數量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或行政強制案卷,進行集中評查,并在全市范圍內通報評查結果。
(時間安排:9-12月)
三、工作要求
行政執法監督活動中,我局將邀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行政執法互相監督員參加。活動主要采取情況報告、查閱資料、問卷調查、暗訪、實地查看行政執法活動等方式進行。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將按照《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規定處理,并納入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
各級執法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開展工作自查,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抓好本行業、本領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系統內的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對下級執法部門發生的重大、敏感、群體性執法案件及引起網絡輿情的執法案件,要及時跟進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以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實效促行政執法工作整體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