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區、市審計局:
根據《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印發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審辦內審發〔2020〕104號)和《青島市審計局關于做好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青審內字〔2021〕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填報2023年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半年報)報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和分工
(一)按照審計管轄權,依法分別屬于青島市審計局和各區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含所屬單位),填報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半年報)報表。
(二)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本系統本單位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報表的收集、審核和匯總上報工作;各區市審計局負責組織本轄區范圍內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報表的收集、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
二、統計區間
統計調查涉及的內部審計工作情況區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具體要求
(一)市直各部門單位請于2023年7月27日前將“單位及內部審計機構基本情況表(內審統01表)”“單位內部審計業務情況表(內審統02表)”“內部審計統計綜合表(內審統03表)”(見附件1至3)通過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審計局內審指導監督處。同時,報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件一份。
(二)各區市審計局請于2023年8月10日前將全轄匯總的“內部審計統計綜合表(內審統03表)”(見附件3)通過金審三期發送至市審計局內審指導監督處潘潤璦內網郵箱。同時,報送由各區市審計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件一份。各區市審計局應將轄區內各部門單位上報的內部審計統計調查電子報表(內審統01、02、03表)妥善保管,以備省審計廳調用。
附件:1.單位及內部審計機構基本情況表(內審統01表)
2.單位內部審計業務情況表(內審統02表)
3.內部審計統計綜合表(內審統03表)
青島市審計局
2023年7月12日
(聯系人:潘潤璦、袁炳華,聯系電話:83875040,83875159;辦公地址:市南區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2101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