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汽車制造業“無廢供應鏈”建設指南
為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提升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水平,逐步完善汽車制造供應鏈固體廢物管理措施,促進汽車制造領域固體廢物源頭減量、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探索汽車制造領域“無廢城市”建設新模式,推動我市汽車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水平提升,持續推動汽車制造行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提升我市汽車制造領域綠色發展水平,探索“無廢城市”建設新模式、新路徑。
二、建設目標
將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理念貫穿汽車制造業全鏈條,在汽車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處理等環節,推動實現廢物產生量最小、資源效率最高,促進汽車制造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助力“無廢城市”建設。
三、建設原則
(一)“無廢供應鏈”建設應覆蓋企業產品及其生命周期全過程以及供應鏈上、下游相關方,無廢供應鏈建設不僅要求企業產品符合“無廢”建設要求,而且產品生命周期過程及其供應鏈上、下游相關方也應滿足“無廢供應鏈”建設要求。
(二)“無廢供應鏈”建設應在其設計、采購、生產、物流及回收等全生命周期踐行低碳理念。優先選擇低碳環保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供應商,減少材料使用和能源消耗,減少生產過程中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
(三)核心企業(整車制造商)與關聯企業(從事汽車零部件及配件、汽車用發動機等零部件制造與汽車銷售、服務的上下游企業)根據產品特點及其在供應鏈上的節點位置,確定“無廢供應鏈”建設內容和重點,開展相應“無廢供應鏈”建設。
(四)“無廢供應鏈”建設需要與企業現有業務流程、管理體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統相融合,將“無廢”理念融入企業現有供應鏈、質量、環境、能源等管理體系和信息化管理等體系中。
(五)核心企業應在產品生產和服務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率先踐行“無廢”理念,并利用其所在供應鏈中的核心影響力,對關聯企業的“無廢供應鏈”建設進行約束。
(六)優先支持開展了“無廢工廠”“無廢園區”的企業、園區建設“無廢供應鏈”。
四、建設條件
(一)企業應遵守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無責任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二)企業應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實際生產的汽車制造供應鏈企業。
(三)核心企業應在供應鏈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帶動其上下游相關方在產品生產和服務經營活動中踐行“無廢”理念。
(四)核心企業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排放以及噪聲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要求。
(五)核心企業建立“無廢供應鏈”戰略及目標,設定管理機構,配置相應的人員和資源。
五、建設內容
(一)管理環節
1.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及規章制度,設置“無廢供應鏈”管理機構,負責對企業的“無廢供應鏈”進行系統管理。
2.核心企業應對員工定期進行“無廢”理念宣傳和知識培訓,將企業的“無廢供應鏈”建設方案以及進展情況編制成文件,應當包括企業規劃、實施方案等內容。
(二)設計環節
1.企業應將“無廢”理念融入產品和服務的研發與設計中,通過改進設計方案,開展綠色化和模塊化設計,減少固體廢物源頭產生,提升再生產品利用水平。
2.企業應將“無廢”理念融入運輸、倉儲、流通、裝卸等環節,提高倉儲流轉效率,優化運輸網絡及運輸方式。
3.企業需要對產品和物料的綠色制造屬性進行識別、核查及生命周期管理,依據產品物料綠色制造屬性核查結果,物料使用量以及固體廢物產生情況,確定產品重點管控物料清單。
(三)采購環節
1.核心企業應明確“無廢采購”要求,將“無廢供應鏈”建設要求傳遞到各級供應商,踐行“無廢采購”理念。
2.核心企業應建立“無廢供應商”準入制度,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選擇供應商應包括但不限于:(1)遵守環境保護和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2)具備持續穩定提供符合采購方能效、環保要求產品的能力;(3)產品生產、倉儲、物流等過程符合采購方對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方面的相關要求;(4)產品使用一定的循環利用材料或具備可再生利用性;(5)主要生產工藝或設備應屬于節能環保工藝或設備,使用節能環保工藝或設備的供應商占比不低于60%。
3.核心企業應建立“無廢供應商”評估與退出制度,對供應商定期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供應商制定相應的獎勵和限制措施,推動供應商持續改進。
4.核心企業宜建立供應商培訓制度,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培訓,向供應商宣傳綠色低碳理念,將“無廢供應鏈”管理要求及時傳達給各級供應商。
5.關聯企業在原料采購環節應踐行“無廢”理念,在不影響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積極使用可再生或有利于回收的材料,提升綠色采購水平。
(四)生產環節
1.企業應采用先進的綠色環保型工藝技術和設備,優化固體廢物管理水平,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生產過程中固體廢物的產生和排放。
2.核心企業應實施清潔生產審核,達到《電鍍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涂裝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規定的二級及以上水平。鼓勵關聯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3.企業需實施“無廢”生產過程監測,要監控并檢測污染物排放情況,及時有效控制和優化固體廢物的產生。
4.企業應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配置專職管理人員,如實記錄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情況。
5.核心企業應當開展“無廢工廠”建設,并持續推進企業內部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
6.鼓勵核心企業開展生產輕量化、易拆解易回收、整車模塊化設計等方面的研究,積極參與汽車行業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工作。
(五)運輸環節
1.核心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原材料管理檔案,對出入庫原料進行登記管理。
2.企業產品應采用循環材料進行綠色包裝,宜使用標準化、環保型物流設備和設施進行運輸,并對運輸、貯存過程中產生的包裝等物料進行回收或重復利用。
3.企業應制定、優化物流方案,減少運輸過程中能源消耗和固體廢物產生。
(六)回收與處置環節
1.企業應建立和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承擔產品及包裝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建立相應的回收體系。
2.企業需要根據當前技術和實際情況,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能量回收、無害化處置的處理順序,確定適宜的回收再利用及處置方法。
3.企業需要確保進行回收再利用及末端處置過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或污染到其他物品。
4.鼓勵核心企業通過自建、委托或聯合建設方式在銷售區域建設回收網點,回收本企業報廢汽車及退役動力蓄電池。
5.企業應對回收固體廢物進行核算評估,明確回收率指標。核心企業固體廢棄物回收率應不低于45%,力爭達到60%以上,包裝材料回收率不低于95%;關聯企業固體廢棄物回收率不低于35%,力爭達到55%以上,包裝材料回收率不低于90%。6.對沒有再利用價值的固體廢物企業應妥善進行無害化處理,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并履行轉移制度。7.企業應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產生固體廢物的填埋處置量,降低單位產值固體廢物處置強度。
(七)可持續措施及其他
1.核心企業及有關部門應根據“無廢供應鏈”管理目標,定期開展“無廢供應鏈”建設成效評估,識別“無廢供應鏈”持續改進方向,對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不當措施進行糾正。
2.核心企業應建立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信息交流機制,實現核心企業、關聯企業、管理部門、消費者之間信息共享,定期總結“無廢供應鏈”建設成效。
3.鼓勵核心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無廢供應鏈”管理平臺,強化供應鏈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和統計。
4.企業應根據國家、省等有關政策積極進行環境信息公開,便于公眾參與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