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統計局,西海岸新區統計局,高新區經濟發展部,自貿片區統計與發展研究中心,局各處室、中心:
2023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頒布40周年,也是全國“八五”普法中期督導年,同時國務院將組織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國家統計局全面開展統計造假專項治理行動。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大力弘揚統計法治精神,縱深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有力促進和保障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統計生態,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省統計局《關于開展〈統計法〉頒布40周年宣傳活動的通知》部署要求,現結合青島實際,就組織開展《統計法》頒布40周年宣傳活動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廣泛宣傳統計領域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在推進統計現代化事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大意義,使領導干部履行統計法定職責、嚴守統計法律底線、支持統計活動依法開展的思想認識得到深化,統計機構、統計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組織實施統計工作能力水平得到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認同、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和支持配合統計工作的自覺性得到增強。
二、活動主要內容
一是組織發表署名文章。2023年12月,在青島重要媒體和《青島統計》、青島統計局門戶網站、青島統計公眾號等統計宣傳平臺刊發市統計局主要負責同志署名文章。各區市統計局主要負責同志圍繞《統計法》頒布40周年積極撰寫署名文章。從5月份開始,在市統計局網站隨時刊發推送各區市統計局主要負責同志紀念《統計法》頒布40周年文章。
二是持續開展統計法進黨校。要把《統計法》及《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等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工作。各區市統計局要通過領導干部上講臺,《統計法》進黨校課堂等方式,深入推進統計法進黨校工作。市及各區市統計局領導年度到本級黨校授課不少于2次,推進《統計法》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必修課常態化。
三是組織統計法治征文活動。積極參加市統計局組織的以“《統計法》在我心中”為主題的統計法治征文活動。優秀作品在市統計宣傳平臺登載,同時向國家、省局統計宣傳平臺推送。
四是組織參加省局統計法治書畫展。各區市于10月20日前,向市統計局報送經過裝裱的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方面的書畫作品2幅,市統計局將擇優向省統計局推送,參加省局統計法治書畫展評選。
五是組織《統計法》宣傳月啟動儀式。為配合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集中宣傳統計法律法規,12月上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總隊將聯合區市政府,隆重舉行紀念《統計法》頒布40周年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各區市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組織開展《統計法》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六是組織《統計法》進基層、進企業宣傳活動。印發《統計法》及“五經普”統計普法明白紙,利用進基層、到企業調研之機,進行《統計法》及“五經普”統計普法宣傳,引導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促進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有序推進、順利完成。
七是組織開展《統計法》宣傳動漫微視頻征集活動。各區市統計局主動謀劃和制作報送不少于1件符合新媒體傳播特點的統計法治微動漫、微視頻等宣傳教育作品,市統計局遴選優秀作品,參加第十九屆全國法治動漫微視頻作品征集展示評選活動,同時通過青島統計微信公眾號進行推送宣傳。
八是積極參加國家、省、市統計局組織的紀念活動。認真組織向國家、省、市統計局門戶網站,青島統計公眾號和“《統計法》頒布40周年”專題網頁紀念文章的報送。積極參加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統計法治大講堂活動等。
三、活動要求
一要組織領導到位。市統計局成立《統計法》頒布40周年紀念宣傳活動領導小組,分管局領導任組長,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各區市統計局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責任和分工,落實人員、經費,保證各項紀念宣傳活動高質量開展。
二要宣傳重點到位。把統計法律法規規章作為宣傳重點,明確基本內容、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堅守法律底線、紀律紅線和職業道德界線,明晰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和職權,推動統計規章制度和國家統計政令有效執行。認真組織學習《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將依法普查貫穿到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過程。
三要工作結合到位。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全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統計專項治理行動、全市統計系統“大調研、大比武、大服務”活動以及全市“深化作風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統計法》頒布40周年宣傳活動。
四是宣傳實效到位。各區市統計局要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地統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宣傳活動方案并抓好落實。要突出抓好領導干部、統計人員和統計調查對象的學法用法。要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和網絡、報刊等宣傳陣地,推進宣傳教育走深走實。
市統計局將把此次活動開展情況作為今年各市統計法治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區市統計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專項治理行動,及時報送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市統計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青島市統計局辦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