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各區(市)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和體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等系列重要會議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與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研究制定了《青島市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中共青島市委宣傳部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青島市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等系列重要會議精神,堅持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定位,為青島在現代化強省建設中打頭陣、當先鋒,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青島新篇章”提供堅強文旅人才支撐,現就加強我市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集聚
1.引育文化和旅游領軍人才。依托社科領域領軍人才、全國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領軍人才及青年創新人才、中國播音主持“金聲獎”、泰山學者、齊魯文化人才工程、青島拔尖人才等有關人才工程、獎項,培養引進3名左右在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等方面的領軍人才。(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傳部) 2.設立金梧桐名家工作室。選擇文化和旅游領域代表性名家,設立涵蓋舞臺藝術、文藝理論(評論)、文物、導游、旅游策劃、手造等門類的金梧桐名家工作室,充分發揮行業名家大師傳幫帶作用,推動青島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建立文化和旅游領域智庫。組建青島市文化和旅游領域智庫,聚焦文化和旅游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決策咨詢、課題研究和專業化服務,為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和智力支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大文化和旅游骨干人才培養力度
4.建立文化和旅游青年人才庫。儲備一批在文化和旅游領域有較大發展潛力、堪當重任的青年人才,建立青島市文化和旅游青年人才庫,在項目實施、課題立項、宣傳展示等方面給予支持,為文旅青年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機會、提供平臺,促進成長。(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實施青島市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依托文化和旅游項目,每年推薦遴選10個左右文藝表演、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傳統手工藝、網絡視聽等方面的青島市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打造一支能夠擔當鄉村振興使命的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
6.支持青年文藝人才創作項目。鼓勵支持全市舞臺藝術專業人才參與項目創作實踐,依托青島市文藝精品扶持項目,每年評選3-5個青年文藝人才創作項目,在實踐中不斷提升青年文藝人才的綜合素養、創作能力和藝術水平。(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實施青年文博人才培養項目。設立文博領域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對設立基地的單位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按規定享受青島市博士后相關政策資助。鼓勵支持全市青年文博人才通過科研課題、文物保護、陳列展覽等項目提升業務水平。(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實施非遺人才培養項目。壯大非遺技能人才隊伍,培育公布一批市級非遺傳承人,推薦優秀非遺傳承人進入國家級和省級非遺傳承人名錄序列。對于列入市級非遺名錄的傳承人,給予每人每年不超過1萬元獎補。組織舉辦非遺進校園、非遺在社區等非遺傳習實踐活動,擴大受眾群體,培育潛在的傳承人群體。(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9.開展多層次人才培訓。統籌制定培訓計劃,每年根據工作需要舉辦舞臺藝術、非遺傳承、美術館管理、景區管理等專題培訓班,培養各類文化和旅游人才1000名以上。鼓勵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職業培訓。與駐青高校、職業(技工)院校合作,搭建政校企人才培養平臺,建立文旅人才培訓基地,提升文化和旅游業從業人員綜合能力素質。(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三、加強文化和旅游人才平臺建設
10.加強文化和旅游學科專業建設。鼓勵駐青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調整優化文化和旅游相關學科專業設置和課程體系,與文化旅游企事業單位深度合作,為相關專業學生爭取更多實習崗位,培養應用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博物專業人才。鼓勵高校在校生來青實習,對全日制在校碩博研究生來青在研究生實習基地實習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最長3個月的標準給予實習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搭建政校企溝通對接平臺。支持駐青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與“鏈主”企業加強協作,加強供需對接,提升人才吸引力。結合全市“春風行動”“金秋招聘月”“百日千萬招聘”等專項活動,定期發布文旅行業人才需求信息,舉辦線上線下文旅專場招聘會,為企業招攬人才,為人才提供崗位。積極支持用人單位參與“研學+青游記”名企游、“青雁歸巢”等品牌引才活動,搭建政校企溝通對接平臺,有效擴大人才服務半徑,吸引人才來青留青。(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四、營造良好人才環境
12.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的全面領導,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與教育、財政、人社、農業等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壓實“一把手”抓“第一資源”責任,立足文旅人才隊伍建設實際,每年研究確定黨組書記人才工作項目,著力解決制約人才發展的難點問題。(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
13.健全人才服務機制。落實黨組聯系服務專家制度,通過電話函件、走訪慰問等方式,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與專家的經常性聯系,了解掌握專家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聽取意見建議。為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辦理“服務綠卡”,并為其提供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4.加強選樹宣傳。選樹宣傳文旅行業優秀人才,深入挖掘報道各類優秀人才在創新創業、經營管理、行業帶動等方面的典型事跡,努力營造尊重支持文旅人才發展創新的濃厚氛圍。突出長期培育,從學習培訓、崗位鍛煉、業務提升等方面,有計劃、有步驟地為典型提供成長、展示舞臺。積極推薦事跡突出、可學習推廣的重大典型。(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傳部)
五、其他
本文件由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