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衛生健康局、發展改革局、教育體育局、財政局:
現將《青島市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補助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青島市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
補助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青發〔2023〕11號)文件要求,加快推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
本方案所稱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是指對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按照二孩每月500元、三孩每月6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機構和托育家庭各補助50%)。
入托嬰幼兒父母至少一方為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居住證。托育家庭補助由托育機構以收費扣減或退費方式兌現。
(一)補助機構范圍
青島市轄區內提供三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托育機構,含在本園區內開設托班、托育機構的幼兒園。
(二)資格條件
1.注冊備案。機構設置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完成注冊、備案,其中公辦幼兒園開設托班或托育機構的無須注冊。
2.規范收費。規范收費項目,自愿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托育費收費標準不高于發展改革部門公布的政府指導價。
對2024年度內托育費收費標準增幅超過5%的托育機構不予補助,托育家庭補助按規定兌現。
3.人員配備。根據班型合理確定收托規模,按要求配備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工作人員。
4.日常管理。按照誠實信用、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兒童優先的原則和相關標準及規定,開展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證照齊全、有效,無違法辦托行為,無歧視、體罰、變相體罰、侮辱、虐待嬰幼兒等行為,托育機構納入青島市智慧托育綜合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接入視頻監管模塊,主動接受并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
5.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和檢查制度,配備必要的人員、設施,明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管理職責,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用火用電用氣安全。
(三)補助時間
自2024年1月1日起發放。
(四)補助核定
補助金額按月核定,月繳費天數按22個工作日核算。每自然月實際繳費天數滿一個月的,全額給予補助;實際繳費天數不滿一個月的,按當月實際繳費天數和孩次適用標準核定,即補助金額=孩次適用標準/22*實際繳費天數。
(五)申辦流程
1.托育機構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
首次申辦的托育機構需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承諾書包括承諾部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等。
2.鎮街審核。
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應在托育機構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入托家庭錄入信息、上傳資料。
符合條件入托的二孩、三孩父母一方在嬰幼兒入托時在平臺完成注冊,上傳相應孩次證明材料,簽署個人承諾。孩次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育登記證明、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平臺無法獲取常住信息的,需上傳父母一方的青島市居住證。
4.托育機構審核。
托育機構應在二孩、三孩父母信息錄入后當場完成其家庭是否符合補助條件的審核,簽訂托育服務合同,并在入托合同中約定收費扣減或退費有關事宜(模板見附件8)。
5.入托家庭補助兌現。
托育機構完成入托家庭孩次審核并簽訂合同后,按核定標準以收費扣減或退費的方式兌現,并在收費發票中注明。
對本方案發布前已收取保育費而無法采取扣減方式兌現保育費補助的,由托育機構在收到補助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費。
6.托育機構補助申請。
月度申請:托育機構于每月5日前填寫上月《XX托育機構XX月保育費補助申請表》(附件1),通過平臺提交申請。
(六)審核確認
月度申請審核: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區市衛生健康部門每月15日前完成對托育機構申請審核,匯總后形成《XX區市XX月保育費補助匯總表》(附件2)報同級財政部門。
(七)月度兌付
各區市財政局每月月底前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申請撥付上月保育費補助。
對首次撥付的托育機構,應向衛生健康部門提供審核用于收款的銀行賬戶。
托育機構采取退費方式向送托家庭兌付保育費補助的,應在收到補助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兌付。
(八)清算
對托育機構發放的補助每半年進行一次清算。
1.申請。
申請材料:入托合同,收費發票,簽到表,餐費收據、退費轉賬憑證,《XX機構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申請表》(附件3),《XX機構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匯總表》(附件4)。
申請方式:托育機構通過平臺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時間:托育機構每年5月10日前提交上年度11月至當年4月的申請,每年11月10日前提交當年5月至10月的申請。
2.審核。
每年5月、11月底前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區市衛生健康部門分別完成上年度11月至當年4月、當年5月至10月保育費補助全部資料審核,核算補助實際金額匯總形成《XX區市托育服務保育費及生均經費補助匯總表》(附件7),將審核清算結果報同級財政部門,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匯總全市清算結果報市財政局。
2024年1-4月補助清算隨5月、6月補助由托育機構一并于6月底前提交申請,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區市衛生健康部門于7月15日前完成審核并報送清算結果,根據清算結果確定7月補助資金兌付金額。
(九)其他
特殊原因無法通過平臺完成申請的,托育機構可向所在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二、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
(一)補助范圍
在本園區內開設托班或托育機構的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二)資格條件
1.注冊備案。機構設置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完成注冊、備案,其中公辦幼兒園開設托班或托育機構的無須注冊。
2.規范收費。規范收費項目,自愿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托育費收費標準不高于補助申請年度發展改革部門公布的政府指導價。
對2024年度內托育費收費標準增幅超過5%的不予補助。
3.人員配備。根據班型合理確定收托規模,按要求配備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工作人員。
4.日常管理。按照誠實信用、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兒童優先的原則和相關標準及規定,開展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證照齊全、有效,無違法辦托行為,無歧視、體罰、變相體罰、侮辱、虐待嬰幼兒等行為,托育機構納入平臺,接入視頻監管模塊,主動接受并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
5.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和檢查制度,配備必要的人員、設施,明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管理職責,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用火用電用氣安全。
(三)補助時間
自2024年1月1日起發放。
(四)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別按照每人年1000元、2000元予以補助。
年度補助金額=補助標準/[365-104(休息日)-11(法定節假日)]*總在園天數。
(五)申辦流程
1.幼兒園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
首次申辦的需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承諾書包括承諾部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等。
2.入托嬰幼兒及父母信息錄入。
幼兒園上傳入托嬰幼兒及父母信息。入托家庭應協助提供相關材料。
3.鎮街審核。
鎮街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的部門應在幼兒園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補助申請。
申請材料:收費發票,入托合同,簽到表,餐費收據、退費轉賬憑證,《XX機構(托班)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申請表》(附件5),《XX機構(托班)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匯總表》(附件6)。
申請方式:幼兒園通過平臺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時間:每年5月、11月分兩次申請,每年5月10日前提交上年度11月至當年4月的申請,每年11月10日前提交當年5月至10月的申請。
(六)補助審核
每年5月、11月底前區市衛生健康部門完成當期補助審核,匯總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托育服務生均經費補助形成《XX區市托育服務保育費及生均經費補助匯總表》(附件7),報同級財政部門作為資金撥付依據,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七)補助兌付
各區市分別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完成當期兌付。
三、資金保障
補助資金由市、區市兩級共同負擔。其中,市級與平度市、萊西市的分擔比例為5:5,與其他區市的分擔比例為4:6。各區市可根據本區市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資金申請撥付程序。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托育服務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補助,是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區市要高度重視,扎實做好政策落實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好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審核準確,發放及時。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財政部門按職責指導各區市做好政策實施工作。各區市相關部門切實做好監督檢查、資金保障等工作。區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轄區內補助對象的統計、申請審核,提出年度資金預算和分配方案,督導托育機構按補助標準以收費抵扣或退費的形式落實發放給二孩、三孩家庭,充分利用平臺視頻監控等功能結合線下不定期檢查做好在托人數及收費標準監測工作;區市財政部門負責本區市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區市教育部門負責核查申請開辦托班幼兒園的相關情況,給出審核意見;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可在市級政府指導價規定范圍內,按照定價權限及規定程序制定本區市公辦托育機構、公辦幼兒園托班、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托班托育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
(三)嚴格落實責任
各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嚴守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違規使用、騙取、套取項目資金的,依照《財政違紀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對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的補助申請主體,將視情況追回或核減補助并取消補助申請資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