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衛生健康局、發展改革局、教育體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現將《青島市加強重癥醫學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青島市加強重癥醫學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補齊重癥醫學醫療資源短板,推動全市重癥醫學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關于加強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國衛醫政發〔2024〕14號)、省衛生健康委等7部門《關于加強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魯衛醫字〔2024〕17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健康工作和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根據“能級匹配、布局合理、服務優良、平急結合”原則,有效擴充、補齊重癥醫學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資源結構與布局,加強重癥醫學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癥救治應急處置能力和專科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推動重癥醫學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末,全市重癥醫學床位(包括綜合ICU床位和專科ICU床位)達到17張/10萬人,可轉換重癥醫學床位(以下簡稱“可轉換ICU床位”)達到12張/10萬人,相關醫療機構綜合ICU床醫比達到1:0.8,床護比達到1:3。到2027年末,全市重癥醫學床位達到20張/10萬人,可轉換重癥醫學床位達到14張/10萬人。進一步優化重癥醫學醫療資源結構和布局,壯大重癥醫學專業人才隊伍,提升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癥救治應急處置能力。基本建立優質、安全、高效,覆蓋全區域的重癥醫學醫療服務體系,重癥醫學專科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重癥醫學醫療服務體系
1.突出專科引領。青島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市市立醫院要發揮省級重癥醫學臨床重點專科優勢,進一步優化重癥醫學科資源配置,促進重癥醫學優質醫療資源擴容。結合醫聯體建設工作,通過遠程醫療、專家下沉等方式,向醫聯體內成員單位輸出人才、技術、管理等核心資源,推進重癥醫學服務下沉,提升重大突發事件危重癥人員集中救治和區域協同能力,進一步暢通上下轉診渠道,不斷健全區域互補、緊密聯系、雙向協同、科學銜接的重癥醫學醫療服務體系。2025年,支持青島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市市立醫院2家醫療機構積極爭創省級重癥專業區域中心。
2.優化資源布局。各區市、各醫療機構要將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作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內容,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重癥醫學專科醫療資源。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等)應獨立設置重癥醫學科,二級以上傳染病、兒童專科醫院應當建設重癥監護病房,按標準新增一批重癥醫學科床位,滿足大規模緊急救治需求。各醫療機構重癥醫學床位使用率以75%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過85%時,應適度擴大規模。每個病房至少配備1個單間病房并符合床面積要求,用于收治隔離病人。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專科醫院可以設置重癥醫學科并申請增加診療科目。醫療機構內各專科ICU床位要具備綜合重癥救治所需監護與治療設備,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可迅速投入重癥患者救治。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平急結合原則,儲備一批可轉換ICU床位,選擇適宜的獨立院區、病房樓,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對其內部病房進行改建,配備滿足重癥救治設備使用所需的供氧和供電設施,以及呼吸支持、搶救和監護等設備,確保能夠在24小時內轉化為重癥專業救治床位。
到2025年末,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傳染病和兒童專科醫院綜合ICU床位占比、專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轉換ICU床位占比分別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標分別不低于4.5%、2.5%、4.5%。到2025年末,二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和兒童專科醫院綜合ICU床位占比、專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轉換ICU床位占比分別不低于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標分別不低于2.4%、1.2%、2.4%。
3.健全服務網絡。將重癥醫學服務網絡建設納入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專科聯盟等醫聯體建設,完善網格內醫療資源整合與協作機制。加強牽頭三級醫院及成員單位重癥醫學科建設,著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急危重癥識別、處置和轉診能力,提升醫聯體內重癥醫學診療服務和質量管理同質化水平。全市承擔省、市、區市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的機構,要補齊配強重癥醫學醫護人員、設備,實現重癥醫學資源高效調配,適應執行不同規模救援任務,形成可在區域內或跨區域調度的快速反應、機動靈活救治力量。
4.提升縣醫院服務能力。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承擔“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縣醫院”),要根據縣醫院醫療服務推薦標準,配備并開展相應儀器設備和醫療技術,進一步推進重癥監護中心建設,帶動提高縣域重癥救治水平及重大疾病診療能力。根據《山東省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質提效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要求,深入推進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按照“組團式”幫扶原則,結合受援單位需求,加大對重癥醫學幫扶力度,補齊縣域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短板。依托縣域醫共體建設,完善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強化縣級醫院重癥醫學科救治能力,增強基層醫療機構重癥應急處置和規范轉診能力,提升縣域內重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能力。到2025年末,爭取縣域內“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任務以外的二級綜合醫院重癥醫學科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基本標準要求。
(二)提升重癥醫學專科能力
5.推進臨床專科建設。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支持重癥醫學專業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對標國內一流水平,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提升區域急危重癥救治能力。在市醫療衛生重點學科建設項目中,加大對新生兒重癥、神經重癥等專科的支持力度,以專科發展帶動診療能力提升。加強重癥醫學專業優秀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醫學人才培養,促進本土重癥醫學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
(三)持續夯實重癥醫療服務質量管理
6.不斷健全質控體系。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織網”行動,進一步完善市-區市重癥醫學質控中心,到2025年末,除市內四區外,各區市均要成立重癥醫學專業質控中心,市級質控中心采取幫扶指導、聯合質控、業務培訓等方式,提升區市級質控中心醫療服務質量控制和監督指導能力。各級質控中心以“重癥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醫療質量改進目標”等為引導,研究制定重癥醫學關鍵技術和重點病種納入質量監測項,利用各項醫療質量管理工具開展自我管理,將重癥醫學專業相關質控指標納入醫院評審、臨床專科能力評估等工作,引導醫療機構不斷提升重癥醫學科醫療質量科學化、精細化和規范化水平。
7.鞏固基礎醫療質量。落實“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計劃(2023—2025年)”,強化重癥專業基礎質量管理,嚴格醫療人員準入授權機制,以“三基三嚴”培訓考核促進重癥醫學從業人員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對于設置在醫療機構相關科室內與本科重癥患者治療有關的病房,規范統一命名〔中文名稱統一為“XX科重癥監護病房(室)”〕,由重癥醫學科與專科病房共同參與質量管理,確保醫療質量、安全。
8.完善醫療服務模式。醫療機構進一步強化“以患者為中心,以疾病為鏈條”的理念,完善多學科診療模式,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重癥早期快速反應等模式,推動服務前移,提升易發生或轉進為重癥病例的預防、早期預警識別及干預能力,完善預防重癥—規范救治—早期康復的圍重癥醫學管理體系,加強危重癥患者的全生命周期照護。鼓勵重癥醫學科創新多學科診療模式,吸納感染、中醫、康復、藥學、營養等團隊參與,建立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急危重癥中西醫結合救治中的特色優勢。加快推進“互聯網+”、遠程醫療等信息化服務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通過云探視、視頻連線、開展志愿者服務等人文服務方式,積極回應家屬關切,拉近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鼓勵發展人工智能輔助決策服務,提升診療效率與準確率。
(四)加強重癥醫學專科人才隊伍建設
9.加大重癥醫學人才培養支持力度。貫徹落實《關于加快山東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1〕6號),鼓勵醫學高等院校臨床醫學專業本科階段開設重癥醫學課程,在見習、實習階段設置重癥醫學科輪轉內容。合理確定重癥醫學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強重癥醫學研究生課程建設,提升臨床診療和科研能力。落實以需定招,加強重癥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提升臨床實踐能力、專業理論知識和臨床規范診療能力,強化重癥醫學崗位勝任力培養。
10.建立重癥醫學專業輪訓制度。三級綜合醫院重癥醫學科以外的各專科監護病房醫師,應當在重癥醫學科進行至少半年連續性、系統性輪轉培訓及考核,掌握重癥醫學治療理念,熟練使用呼吸機、持續腎臟替代治療(CRRT)等技術開展重要器官功能支持。鼓勵開展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發揮中醫藥在重癥救治中的作用,支持重癥醫學醫師參加“西學中”人才培養,強化中醫藥經典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發揮重癥質控中心和學、協會作用,加強重癥醫學醫護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培訓,注重重癥醫學醫護人員知識更新。
11.強化重癥醫學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醫療機構要按標準配備重癥醫學專業醫護人員,建立靈活的重癥醫學醫護人力資源調配機制,補齊配強應急狀況等特殊時期重癥醫學救治力量。鼓勵醫療機構充分考慮重癥醫學科特點和技術勞務價值,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向重癥醫學醫務人員適度傾斜,建立穩定的醫師隊伍。加強重癥醫學學科帶頭人、骨干醫師引進和培養力度,構建合理的重癥醫學專業人才梯隊。支持其他專科醫師、護士晉升中級職稱前到重癥醫學科完成輪轉,建立重癥醫學可轉換區域人力資源儲備庫,保障可轉換ICU醫護人員應急響應。
貫徹落實“十四五”護理事業發展規劃,將重癥監護專業護士作為緊缺急需人才重點培養。建立健全基于護理崗位的績效考核、獎勵評優等機制,給予重癥監護專業護士等臨床一線護理崗位適度傾斜。逐步建立主要體現崗位職責的薪酬體系,實現以崗定責、以崗定薪、責薪相適、考核兌現。針對重癥監護專業護士開展分層級崗位培訓,夯實重癥護理基礎。到2025年末,重癥監護專業護士參加專項培訓比例不低于90%;到2027年末,基本實現專項培訓“全覆蓋”。
(五)推進重癥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
12.合理調整重癥醫學醫療服務價格。將重癥醫學醫療服務價格納入動態調整機制中統籌考慮,符合啟動條件的,將技術難度大、風險程度高、資源消耗多等體現重癥醫學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優先納入調價范圍,合理制定調整價格方案。做好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醫療控費等政策銜接,保證患者基本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
13.完善重癥醫學服務激勵保障力度。健全以醫療質量、效率和患者滿意度等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體現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價值,做到優績優酬、同工同酬,合理保障重癥醫學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充分考慮重癥醫學科工作特點和技術勞務價值,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向重癥醫學科醫務人員適度傾斜。為重癥醫學科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條件,緩解醫務人員壓力,充分調動其積極性。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市、各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推動重癥醫學醫療服務建設,對提高危重疾病診療能力、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等工作的積極意義,全面梳理排查本單位在重癥醫學專業建設方面存在的短板,結合臨床重點專科、區域醫療中心創建、“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萬名醫護進鄉村”對口幫扶等工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統籌整合資源、壓實工作責任、完善配套政策、推動工作落實。
(二)明確責任,加強部門協同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重癥醫學醫療資源,加強重癥醫學醫務人員培訓,提升重癥醫學專科醫療服務能力。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重癥醫學科發展的各項支持政策。教育部門要加強重癥醫學科專業醫學生培養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向重癥醫學科傾斜的有關政策。醫保部門配合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等政策銜接。
(三)持續跟蹤,加強督促指導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醫療機構重癥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情況的督促指導,定期對工作目標、評價指標進行跟蹤調度、數據分析,及時掌握醫療機構推進進度及存在的困難問題,針對性指導改進。將重癥醫學人員配置納入績效考核、醫院評審、專科聯盟等評審評價,引導醫療機構進一步重視重癥醫學人員配置。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符合轉崗條件的重癥醫學科在崗醫師及時辦理重癥醫師執業范圍變更。各單位要積極挖掘并推廣重癥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有益經驗,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吸引更多優秀醫學人才加入重癥醫學隊伍,補齊人力資源短板,不斷提高專科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