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部門(單位):
《進一步優化大件運輸審批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已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青島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9日
進一步優化大件運輸審批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方案
為扎實開展“深化作風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進一步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和大型裝備生產制造,現就優化我市市內大件運輸審批服務,助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大抓項目、抓大項目”的鮮明導向,聚焦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強化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建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大件運輸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提高市內大件運輸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全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和大型裝備生產制造、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為目標,堅持“依法審批、提升服務、高效聯動、安全運輸”的工作原則,針對市內大件運輸許可的難點、堵點問題,通過優化許可系統功能、再造現場核查流程、建立長效服務機制、加強信用分類管理等措施,推動大件運輸許可規范化、數字化、科學化、高效化,確保重大項目順利推進。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流程,上線智慧審批新功能。對申請人填報的申請數據實時校驗,判斷關聯字段數值是否符合邏輯要求、超限運輸申請有無重疊日期等,對不合法、不合理的填報予以即時攔截,引導申請人更加準確快速地完成申報。新增提前結束業務申請模塊,尚未達到運輸截止日期但已完成運輸任務的企業,可申請提前結束,重新提交其他業務申請。(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完成時限:2023年5月)
(二)同步聯審,打造現場勘驗新樣板。將交通運輸、公安、第三方驗算機構等Ⅲ類大件運輸路線勘驗涉及部門,納入超限運輸許可管理系統。審批部門受理Ⅲ類大件運輸申請后,系統自動推送至相關部門端口,提示進行現場核查(勘驗),核查結果從系統反饋至審批部門端口,實現全流程網上辦。(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完成時限:2023年5月)
(三)清單管理,升級定制服務新體驗。常態化開展大走訪活動,建立健全重點建設項目、大型裝備制造企業和主要大件運輸企業等3張清單,選派業務骨干“一對一”聯絡對接,推出重點項目上門辦、工作日延時辦、節假日預約辦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完成時限:長期)
(四)超前規劃,提供橋涵驗算新支撐。組織有關技術服務單位,開展S217、G204、G22青蘭高速和G15沈海高速4條大件運輸主通道橋梁結構技術資料搜集、橋涵通行能力驗算及建模工作,并以此為基礎,逐步擴展延伸至其他大件運輸公路通道,逐步完善市內國省道橋梁數據庫,為持續優化審批服務、壓縮審批時限提供支撐和依據。(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高速公路運營單位;完成時限:長期)
(五)靠前服務,構建預審機制新模式。主動對接地鐵三期工程、濰柴智慧重工等重點項目和中車四方、雷沃重工等大型裝備制造企業的運輸計劃,提前對運輸路線、通行橋梁荷載驗算進行預審,做實做細大件運輸保安全保暢通工作,為大件運輸按下審批服務“快進鍵”。(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完成時限:2023年6月)
(六)部門協作,開辟協同會診新方式。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緊急、重要、復雜的大件運輸申請,由行政審批部門牽頭,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第三方驗算機構等部門協同“會診”,對路線規劃、道路管控、行車引導等問題形成聯動保障、共同管控的工作模式,切實保障大件運輸安全暢行。(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完成時限:2023年6月)
(七)保障通行,提出行業審查新要求。在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行業審查工作中,結合大件運輸通行需求和高速公路收費站實際情況,對高速公路收費站進行改造升級,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收費站通過能力,讓大件運輸車“上得去、下得來”。(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高速公路運營單位;完成時限:長期)
(八)聯合懲戒,探索閉環管理新路徑。對大件運輸企業辦證、運輸等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對誠信辦證、合規運輸的企業,允許申請人直接調用歷史數據,在資質有效期內,不再對企業、車輛資質進行審查。對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加大現場核查和通行檢測頻次。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除依法給予處理外,并在1年內不準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完成時限:2023年6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及時處理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各區(市)要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實。
(二)推進信息共享。各區(市)行政審批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業務銜接,健全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充分運用好“審管一體化”平臺,加強審管信息互通,強化風險防控。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區(市)行政審批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幫辦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許可審批人員、現場核查人員、收費站核驗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