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部門:
市行政審批局聯合市稅務局等八部門制定了《青島市企業“注銷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青島市公安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
2024年3月7日
青島市企業“注銷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3號),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進一步提高企業注銷便利化水平,優化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改革和完善企業注銷制度,進一步精簡文書、優化流程,在青島市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上線“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建設注銷數據中臺,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出企業注銷“1+N”服務模式,營業執照、稅務、公章、社保、醫保、公積金、海關、銀行賬戶等各業務環節“一鍵預查、一網申請、一體辦結、一站反饋”,實現企業注銷流程最優化、材料最簡化、成本最小化,營造更加公開、透明、便捷、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多部門賬戶狀態“一站式預查”。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主動跨前服務,各部門業務數據實時互通共享,企業在發布注銷公告前或注銷公告期內隨時可以發起“注銷狀態檢查”,查詢稅務、社保、醫保、公積金、海關等賬戶是否已完成相關未辦結事項、是否具備簡易注銷條件,方便企業對需要辦理的注銷環節“一網可知”,有針對性地準備注銷材料,提升市場退出效率。(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青島海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深化注銷服務“一網通辦”。在“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統一提供公告發布、清算組備案、注銷狀態預查、簡易注銷、一般注銷等一攬子功能,各有關部門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實現企業注銷“一網通辦”、辦理結果“一端獲取”。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注銷公告和清算組備案的企業,不再收取《備案通知書》、報紙樣張等材料。對不涉及“四險一金”清繳清退的企業,無需填寫任何申請表,系統自動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賬戶、電子印章注銷。(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海關、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
(三)實施稅務注銷分類處理。前移稅務注銷網辦窗口,企業可在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同步填報稅務注銷申請,加快注銷辦理進度。實行清稅手續免辦服務,對申請簡易注銷且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企業,稅務部門實行清稅手續免辦服務。優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納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的企業,稅務部門提供即辦服務,當場辦結;對符合即辦條件但有未結事項的,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加強數據共享,登記機關和稅務機關共享企業清稅信息,納稅人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優化海關注銷業務流程。加強業務系統聯動應用,前移海關備案注銷網辦窗口,企業可在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同步填報海關備案注銷申請,企業注銷后登記機關實時向海關推送企業注銷信息。暢通數據交換共享渠道,登記機關可實時核驗企業是否涉及海關業務、海關注銷狀態,海關部門原則上不再出具注銷證明材料。(責任單位:青島海關)
(五)完善企業公章注銷手續。營業執照注銷后,登記機關實時將企業注銷信息推送至印章治安管理系統。企業電子印章無需申請注銷、同步作廢,實體印章可以由登記機關代收繳后轉交至公安部門,也可以由企業后續自行繳回至公安部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六)推行簡易注銷社保聯檢。將社會保險繳費情況排查服務前移,對申請簡易注銷的企業進行社保賬戶狀態聯網核查。未清繳、欠費、需退費的企業,由人社部門主動靠前精準服務,協助企業辦理清繳手續;對于經人社部門提醒,仍未清繳完成的企業,由人社部門在簡易注銷公告期滿前一天提出異議信息,異議信息同步傳輸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終止簡易注銷流程,充分保障參保職工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提升銀行銷戶服務質效。全市各商業銀行在“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提供銀行預約銷戶服務,企業注銷營業執照和企業公章前,可在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預約申請銀行賬戶撤銷,銀行接到申請后安排專員跟進服務,一次性告知企業銷戶需要辦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單,方便企業對照操作,持續提升企業銷戶服務質量和效率。企業在撤銷銀行賬戶后,可繼續辦理營業執照與企業公章注銷等事項。營業執照注銷后,登記機關實時將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注銷信息共享至人民銀行,各商業銀行可隨時查看開戶企業的登記狀態。(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服務渠道建設。根據企業自愿原則,企業可選擇線上、線下任一方式申請相關涉企注銷業務。全市14個政務服務大廳均開設“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配備服務專員,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咨詢、“一次性”告知、“一網通”幫辦服務,協助企業從發布注銷公告到最終完成注銷手續。
(二)強化服務數字賦能。“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涉及部門多,數據接口多,各有關部門要盡快完善數據通道,對所屬業務系統、網絡等進行改造,按要求完成系統對接,并做好日常運行保障,確保“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落到實處。各部門要深化電子證照數據共享應用,原則上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核驗的事項免于提交證明材料。大力推廣“青易辦——電子簽署中心”應用,充分運用數字身份驗證、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等功能,加強全流程安全管理。
(三)夯實服務工作基礎。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和企業注銷便利化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梳理規范注銷材料,簡化優化注銷流程,對外發布《“注銷一件事”辦事指南》,對內制定《“注銷一件事”工作指引》,全面提升工作質效。
四、進度安排
(一)2024年3月15日前:各部門完成本部門業務系統的升級改造,制定《辦事指南》《工作指引》、系統建設及對接標準。
(二)2024年4月1日前:各部門完成與“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的系統對接,實現信息數據互通,辦理流程共享反饋。
(三)2024年4月30日前:上線運行“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發布《“注銷一件事”辦事指南》《“注銷一件事”工作指引》,通過新聞媒體擴大宣傳效應,釋放改革紅利。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貫徹落實。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企業注銷便利化工作,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圍繞“注銷一件事”改革進行合力攻堅,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處(科)室和責任人,明確目標任務、改革措施和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并取得切實成效。
(二)強化培訓宣傳。各責任單位要加大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注銷一件事”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要加強對“注銷一件事”全流程操作指南解讀解說,告知群眾操作方法,線上引導辦理、幫助辦理,線下幫辦代辦,真正實現企業注銷“一件事、一次辦”。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動態調整和問題處理機制,對“注銷一件事”改革進行全程監督、定期調度,及時總結評估改革實施情況,常態長效推動服務提質增效。
附件:1.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標準化服務指南
2.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辦理流程圖
附件1
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標準化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
二、適用范圍
青島市范圍內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辦理注銷業務。
三、涉及辦理事項
包括企業營業執照、企業印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稅務、海關、公積金、銀行等8個事項的注銷/銷戶。
四、實施單位
市區及各區(市)轄區內的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公安、人社、醫保、稅務、海關、公積金等部門。
五、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經辦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報關單位備案管理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青島市刻字業治安管理規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
六、辦理條件
(一)簡易注銷
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企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企業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不應存在未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公積金欠費等債權債務。
(二)普通注銷
不適用簡易注銷條件的企業;自愿選擇普通注銷流程的企業。
七、提交材料
見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申請材料清單。
八、申請方式
方式一:線上,申請人在互聯網上進入“青島市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https://qydjfw.qingdao.gov.cn)——“企業注銷”專區,點擊“我要注銷”,根據系統提示進行操作。
方式二:線下,申請人可就近選擇政務服務大廳,到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咨詢辦理。
九、辦理流程
(一)簡易注銷
1.符合適用條件的企業登錄“青島市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公示期為20日。
2.公示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并簡要陳述理由。超過公示期,公示系統不再接受異議。
3.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企業登記部門推送的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相關涉稅、涉及社會保險費情況,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企業,稅務部門實行清稅手續免辦服務。
4.對申請簡易注銷的企業進行社保賬戶狀態聯網核查。未清繳、欠費、需退費的企業,由人社部門主動靠前精準服務,協助企業辦理清繳手續;對于經人社部門提醒,仍未清繳完成的企業,由人社部門在簡易注銷公告期滿前一天提出異議信息,異議信息同步傳輸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終止簡易注銷流程,充分保障參保職工權益。
5.銀行通過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收到企業提出的撤銷銀行賬戶申請,安排專員跟進服務,一次性告知企業銷戶需要辦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單,為企業辦理銷戶事項。
6.公示期屆滿后,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企業可以在公示期滿之日起2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對不涉及四險一金清繳清退的企業,無需填寫任何申請表,系統自動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賬戶、電子印章注銷。對涉及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的,企業可在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同步填報海關備案注銷申請,企業注銷后登記機關實時向海關推送企業注銷信息。企業電子印章無需申請注銷、同步作廢,實體印章可以由登記機關代收繳后轉交至公安部門,也可以由企業后續自行繳回至公安部門。
(二)普通注銷
1.申請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時,稅務部門進行稅務注銷預檢,檢查納稅人是否存在未辦結事項。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的,稅務部門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2)符合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資料齊全的,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若資料不齊,可在作出承諾后,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具體條件是:
①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且沒有其他未辦結事項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的;
②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
●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3)不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或雖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但納稅人不愿意承諾的),稅務部門向納稅人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未結事項),納稅人先行辦理完畢各項未結事項后,方可申請辦理稅務注銷。
(4)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或強制清算的企業,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或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5)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前,無需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申請。稅務機關辦結稅務注銷后,委托扣款協議自動終止。
(6)注意事項。對于存在依法應在稅務注銷前辦理完畢但未辦結的涉稅事項的,企業應辦理完畢后再申請注銷。對于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且不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稅務機關不予注銷。例如,持有股權、股票等權益性投資、債權性投資或土地使用權、房產等資產未依法清算繳稅的;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未依法清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出口退稅企業未結清出口退(免)稅款等情形的不予注銷。
2.申請撤銷銀行賬戶。企業通過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向銀行發起預約銷戶申請,銀行接到申請后安排專員跟進服務,一次性告知企業銷戶需要辦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單,為企業辦理銷戶事項。企業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企業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后辦理銷戶手續。
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或強制清算的企業,管理人持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裁定書、終結破產清算程序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向銀行申請辦理企業賬戶注銷手續,賬戶內余額應當歸結至管理人賬戶。
3.申請注銷企業登記。清算組向登記機關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注銷決議或者決定、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和清稅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注銷登記。登記機關和稅務機關已共享企業清稅信息無需企業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文書;領取了紙質營業執照正副本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營業執照遺失的,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公開發行的報紙發布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復印件。僅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報樣。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依法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并處理對外投資的企業轉讓或注銷事宜。
4.申請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企業應當自辦理企業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提交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和其他有關注銷文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應當結清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后,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5.申請辦理海關報關單位備案注銷。涉及海關報關相關業務的企業,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等方式向海關提交報關單位注銷申請,也可通過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注銷一件事服務專區”同步填報海關備案注銷申請。對于已在海關備案,存在欠稅(含滯納金)、罰款及其他應辦結的海關手續的報關單位,應當在注銷前辦結海關有關手續。報關單位備案注銷后,向企業登記部門申請注銷企業登記。
十、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附件2
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