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醫保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服務資源配置規劃(2023-2025)》,計劃本年度新增部分“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受理計劃,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7月25日-8月16日
二、受理要求、受理原則及數量
(一)受理要求
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一年以上,符合《青島市“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經辦規程》(以下簡稱《規程》附件1)規定的申請條件(見附件2),自評能夠達到評估標準的,可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二)受理原則及數量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和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藥店納入受理范圍;評估合格的,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按各區劃計劃數擇優納入定點;各區劃之間計劃數必要時可以調劑使用;本年度計劃數將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適時調整。
區劃 |
計劃數 |
市內三區 |
7 |
嶗山區 |
1 |
西海岸新區 |
2 |
城陽區 |
1 |
即墨區 |
1 |
膠州市 |
1 |
平度市 |
1 |
萊西市 |
2 |
合計 |
16 |
三、受理和評估
符合要求的醫藥機構按要求填寫信息,提交材料。市內三區發送至郵箱yljgglc@163.com,各區(市)醫保經辦機構地址及咨詢電話見附件3。
各區(市)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程》進行評估。
青島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