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5號)、《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函〔2025〕8號)要求,進一步提升醫保工作透明度,發揮醫保數據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建立由醫療保障部門、定點醫療機構共同參與的醫保數據工作組,定期向定點醫療機構亮醫保家底、評兩定機構績效,穩定醫療機構預期,促進共享共治。通過以公開促理解、以公開促治理、以公開促發展,形成醫保醫療改革合力,共同推動我市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數據工作組架構
建立市、區(市)兩級數據工作組,成員由醫療保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代表共同組成。定點醫療機構代表應由各醫療機構推薦產生,主要為醫療機構有關負責人。原則上每家定點醫療機構可推薦2人,形成工作組成員庫。醫保部門從成員庫中抽取工作組成員,實行定期輪換,并覆蓋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數據工作組主要負責醫保數據的審核分析、定期公布和醫療機構的意見收集。
(二)明確醫保數據公布內容
數據工作組面向我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亮家底”。嚴格落實國家醫保局醫保數據工作組數據底稿要求7大類45項核心指標及公布頻次,并結合省市醫保重點工作,將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基金審核稽核監管、異地就醫管理等涉及醫保基金、醫療機構行為的相關數據納入公布范圍,不斷擴展豐富數據指標內容。
(三)強化數據發布時效
市、區(市)兩級醫保數據工作組按月向定點醫療機構公布醫保數據,并通過定期數據通報、分析簡報、召開面對面數據發布會及實地調研反饋等方式,不斷豐富數據公布形式。市級數據工作組應于2025年3月底前至少公布1次數據,區(市)級數據工作組應于2025年4月底前至少公布1次數據。
三、工作保障與要求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
加大對醫保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開發本地化的數據展示與分析平臺。強化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數據在傳輸、存儲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通過持續優化技術基礎設施,提高數據傳輸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為醫保數據公開提供有力支撐。
(二)深化結果應用
各區(市)醫保部門、市醫保經辦機構要充分利用醫保數據工作組的分析結果,加強對轄區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的分析和預警提示。通過開展定點醫療機構之間橫向與縱向對比分析,引導醫療機構精準功能定位,找短板、補弱項,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同時,要加強對異常數據的監控和管理,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風險點,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高效運行。
(三)嚴格數據管理
公布的醫保數據僅作為內部工作使用,應嚴格管理知悉范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公開或通過微信、上網等方式傳播。自行公開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人員和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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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附件:國家醫保局醫保數據工作組數據底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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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 ? ? ? ??
2025年3月25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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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