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度市安委會、萊西市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委會印發了《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魯安發〔2024〕5號,以下簡稱《硬措施》)。市安委會辦公室結合實際進行了責任分工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硬措施》的出臺實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徑,對推動礦山領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平度市安委會、萊西市安委會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堅決扛起安全生產重大政治責任,深刻認識《硬措施》出臺的重大意義,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抓好貫徹落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貫徹落實《硬措施》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具體行動,發揚斗爭精神,不折不扣、雷厲風行、求真務實、敢作善為抓落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
二、抓好全面貫徹落實。平度市安委會、萊西市安委會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深刻領會《硬措施》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通過郵箱、微信群、印發明白紙等方式,迅速將《硬措施》印發每一家礦山企業。要全面梳理現有礦山安全相關制度規定,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做好制修訂工作,確保相關制度規定統一、協調,加快形成制度成果。要充分發揮非煤礦山專業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和工作協作機制,形成協同合作、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的工作合力,有效堵塞各種監管漏洞,嚴防漏管失控。要組織礦山企業立即逐條對照《硬措施》開展自查,并緊盯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大風險直插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要緊盯重大隱患,實行臺賬化管理,確保動態銷號清零。要暢通舉報渠道,嚴肅查處、公開曝光一批典型事故和非法違規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營造嚴的氛圍。
三、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平度市安委會、萊西市安委會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硬措施》貫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把貫徹落實《硬措施》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堅持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相結合,深入分析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重點任務清單,細化工作措施,綜合運用督查、督辦、通報、約談、警示、提醒、執法檢查等手段推動工作落實,逐項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確保每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動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市安委會辦公室將結合工作會議、督導檢查等工作,定期調度落實情況。
附件:貫徹落實《硬措施》責任分工
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貫徹落實《硬措施》責任分工
為貫徹執行好《硬措施》工作部署,現制定如下分工,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工作,認真抓好落實。
一、一體壓實各級礦山安全生產責任
1.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礦山及其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下同)必須依法到現場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保證現場履職時間,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5個,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實際控制人每月在生產現場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每月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礦山企業總部嚴禁下達超能力生產計劃或者經營指標,要主動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在重點時期、關鍵節點向所屬礦山派駐安全工作組,著力強化所屬礦山監督檢查。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冒險組織作業等造成事故或者瞞報謊報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壓實部門監管責任。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必須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強化制度約束和源頭治理,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監督機制,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對應當發現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類的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失察、只檢查不執法、問題隱患描述避重就輕的,啟動責任倒查機制,按照“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依法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壓實屬地責任。各市要嚴格落實礦山安全屬地責任,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著力加強礦山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細化落實市級、縣級地方政府領導包保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必須定期研究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深入礦山井下督促檢查,及時解決礦山安全重大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區域性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嚴厲打擊無證開采、隱蔽工作面作業、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黨委、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強化統籌協調。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必須加強統籌協調,牽頭負有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和工作協作機制,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嚴防漏管失控。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要求,依法落實礦山安全生產各項要求。對履行職責不力、推諉扯皮等造成事故的,依法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
5.強化企業自查。礦山企業要健全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主要負責人每月組織開展1次全系統各環節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提升“五職礦長”、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人”的風險意識,全面開展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分級管控措施和責任。要常態化開展“三違”行為自查自糾,嚴格動火作業、爆破施工、煤倉清理、瓦斯檢查、溜井清理、運輸提升、防治水、工作面搬家、密閉啟封等關鍵環節風險管控,加強地面吊籃等設備、“三堂一舍”等設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同類重大事故隱患反復出現、屢改屢犯、弄虛作假的,依法從重處罰,并從嚴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有上級公司的,嚴肅倒查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6.強化監管監察。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借鑒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做法,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突擊夜查、殺“回馬槍”等檢查方式,綜合運用通報曝光、追責問責、行刑銜接、聯合懲戒等處理手段,實施精準打擊、打到要害處。要統籌井上和井下、露天和井工、煤礦和非煤,配齊配強專業執法人員,發揮行業專家、退休技安人員作用,明確檢查事項,帶著問題線索去檢查,力爭把重大問題查全、查準、查透,嚴禁搞形式走過場。要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跟蹤整改銷號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督促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按照“五落實”要求,閉環銷號、動態清零。要堅持執法和服務相結合,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難點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落實專人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重拳出擊“打非治違”
7.強化執法檢查。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作風建設,讓執法監督真正“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嚴密有效,壓緊壓實執法檢查責任鏈條。要多采用“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夜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動態檢查。要嚴厲打擊隱蔽工作面、超層越界、超能力超定員超強度生產建設、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重大隱患整改不落實、各種弄虛作假等易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懲處并公開曝光。加強礦山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對編制虛假報告和未按規定公開報告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8.強化社會共治。要建立便捷、有效的舉報途徑,用好“吹哨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實行重獎。要通過礦井人員定位及分布、風量分配、用電量監測、產量來源、運輸量來源、瓦斯涌出量來源、涌水量來源、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地點等逐因素分析比對,深挖細究隱蔽工作面作業、整合技改期間偷采、安全監控系統造假、違規分包轉包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依法依規責令停產整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發現礦山企業有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應當移送當地自然資源部門嚴肅處理,并通知供電部門停止或者限制供電、公安機關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對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依法依規提請地方政府關閉。(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強化重大災害治理
9.強化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礦山企業要全面普查含水體、地質構造、老空區、瓦斯富集區、沖擊地壓和巖爆危險區等分布情況,綜合采取鉆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驗證,查清3至5年采掘范圍內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進行采掘作業。對災害礦井該鑒定不鑒定、該戴帽不戴帽、不按災害等級設防或者鑒定弄虛作假的,責令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對發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險事故以及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礦,必須停止作業、嚴肅追究責任,并由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企業瓦斯防治的機構、人員、裝備、制度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評估,經評估不具備防治能力的,不得恢復生產。對探放水造假、禁采區采掘作業、極端天氣不撤人的,必須按重大事故隱患嚴格處罰。(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0.推進露天礦山重大災害治理。露天礦山必須按設計要求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按規定進行邊坡和排土場穩定性分析和評價,對邊坡地質構造發育、出現變形或滑坡征兆的,必須落實壓幫、削坡、注漿等工程治理措施。對邊坡角、臺階高度、平盤寬度等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或者邊坡監測系統達不到相關規定要求的,責令立即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露天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1.推進尾礦庫重大災害治理。尾礦庫必須按照規定對壩體進行全面的安全性復核,每年5月底前完成調洪演算。在用尾礦庫要對排洪構筑物進行全面質量檢測,組織對壩體、排洪系統等開展全面汛前汛后安全檢查。地方政府要加強尾礦庫綜合治理,對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不再排尾作業、停用超過3年以及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明確關閉時間,實施閉庫治理。(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管理局,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尾礦庫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強化基層基礎建設
12.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礦山企業必須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齊“五職”礦長、“五科”專業技術人員。其中,“五職”礦長必須有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五科”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主體專業畢業且有5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必須嚴格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加強“三項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五職”礦長和主要負責人每年必須接受礦山安全監察機構會同監管部門組織的專門安全教育培訓,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對礦山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不滿足規定要求,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并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3.加強安全培訓管理。嚴格礦山安全培訓機構執業能力監督檢查,堅決整治假培訓、假考試、假證書等亂象。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類礦山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考核等規定要求,嚴格執行教考分離。(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各礦山安全培訓機構、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4.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礦山企業要建立并落實災害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及時報告和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及時撤人制度,遇極端天氣嚴禁人員入井。要制定井下視頻使用管理辦法,安排人員適時回放查看,督促現場人員遵章規范作業。要定期開展自救器使用和應知應會、應急演練等專項培訓,從業人員必須熟知各類災害避災路線、地面建筑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自救逃生方法;不熟悉避災逃生路線,或者不能熟練使用自救器等緊急自救裝備的,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尾礦庫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及下游居民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切實增強應急聯動響應能力。嚴厲整治封閉占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六、嚴格項目審批和安全生產許可
15.嚴格安全準入。新建和改擴建后煤礦產能不得低于30萬噸/年,停止新建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積極推動各地進一步提高鐵、銅、金、石灰石等重點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6.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堅持許可、監管和執法一體監督機制,強化礦山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嚴格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審批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應進行現場核查。(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7.嚴格復工復產驗收。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履行復工復產驗收程序。要嚴格落實《煤礦復工復產驗收管理辦法》,“五職”礦長、技術管理人員不齊全或者不能到崗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職工培訓不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不能滿足要求的,不得復工復產。停工停產超過3個月需要復工復產的非煤礦山,應當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履職。凡是安全準入、復工復產驗收工作違反程序、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必須推倒重來,并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七、強化礦山安全國家監察督政
18.提高督政力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堅持嚴的基調,堅持多約談、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多曝光,將責任、壓力層層傳遞到基層末梢。當好駐地黨委和政府礦山安全“吹哨人”,對礦山安全重大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以及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通報移交,切實讓主要領導同志掌握礦山安全真實狀況。要對地方和煤礦保供指標開展安全評估,對放任違規超能力超強度生產的,要及時介入“督政”。對照政府領導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督促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包保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和尾礦庫責任制。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期反饋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將整改情況在政務網站公開。對礦山安全問題久拖不決或者對整改函、建議函不落實不反饋的地方政府,嚴肅約談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并通報上一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八、嚴格事故調查和警示教育
19.嚴格事故信息報送。礦山企業和有關部門必須按照《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礦安〔2023〕7號)等規定,嚴格事故信息報送,對事故信息報送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礦山企業要建好用好入井人員唯一性識別、活動軌跡動態監測等技防系統。(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各非煤礦山企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0.嚴肅瞞報事故查處。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瞞報謊報事故舉報獎勵、聯合懲戒、提級調查力度,對較大涉險事故、瞞報謊報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嚴格依法依規提級調查。接到瞞報謊報事故舉報,屬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構建“不敢瞞”“瞞不住”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1.嚴格事故調查。發生死亡事故的礦山,必須停產整頓,經驗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恢復生產。災害嚴重礦井、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礦井,必須進行智能化改造。發生重大事故的,由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并全程跟蹤督導事故調查。因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導致事故發生的,對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單位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2.強化警示教育。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格落實《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警示教育辦法(試行)》(魯安辦發〔2022〕9號)要求,發生亡人事故的必須在事故發生后15日內,按照事故級別開展警示教育現場會。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必須制作警示教育片,集中開展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作業人員的警示教育,切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要加大典型事故案例媒體曝光力度,警醒各地、各部門、各礦山企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省受警示”,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平度市、萊西市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