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自然資源局、司法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為持續優化我市不動產登記營商環境,提升律師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便利度,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行動計劃(2024-2025年)的通知》(魯政發[2024]5號)等文件要求,現將開展律師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通查詢服務
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平臺增設“律師查詢”服務功能。開通線上查詢服務功能的律師,可通過山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注冊認證,登錄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平臺,在“律師查詢”服務模塊中按照不動產公開查詢(自然狀況查詢)、受權利人委托查詢、受利害關系人委托查詢、持調查令查詢等方式依法查詢獲取不動產登記信息。
二、規范線上查詢
(一)服務申請。境內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由對其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機關推薦,提交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服務開通申請書和司法行政機關推薦函,向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開通律師線上查詢服務功能。開通線上查詢服務功能的律師,可在線查詢青島市范圍內的不動產登記信息。
(二)規范查詢。律師通過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應按照《青島市律師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服務規范(試行)》進行查詢,并對所提交材料及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動產登記部門應按規定及時線上反饋查詢結果,律師可在線查看或下載電子查詢結果證明。律師應嚴格遵守不動產登記信息保護相關規定,依法使用獲取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律師事務所要加強律師在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業務管理,確保律師依法查詢和使用不動產登記信息,需要變更或終止相關律師在線查詢服務功能的應及時向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
(三)監督指導。不動產登記部門應按規定對律師查詢申請材料及事項做好查驗工作;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線上查詢行為及查詢結果使用做好監督管理。律師線上查詢存在違規行為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動產登記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應按規定對存在違規查詢行為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及時進行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門聯動。不動產登記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應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做好律師查詢業務監督與指導,積極探索律師身份信息、申請材料在線核驗機制,為律師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詢服務。
(二)加強宣傳培訓。不動產登記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應加強律師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服務宣傳和業務培訓,制作操作手冊和服務指南,通過服務大廳、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對律師線上查詢服務進行宣傳,切實保障律師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服務順利開展。
特此通知。
附件:青島市律師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服務規范(試行).doc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青島市司法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