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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各派出分局、各局屬有關單位:
為落實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評合一”改革要求,保障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規劃條件管理,持續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制定了《青島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技術規定》,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青島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技術規定.docx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