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自然資源局,各派出分局,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處室: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以高質量項目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部署,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要素跟著項目走”,助力創新型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海洋產業、文化旅游產業、國際航運中心、品質城市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提高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規劃引領
(一)加強空間規劃戰略引領
1.充分發揮《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加快推進市轄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和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報批。落實總體規劃確定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目標任務,合理引導產業項目向園區和經濟功能區集中,保障高質量項目、招商引資等項目用地規模和布局。
2.高水平編制國土空間近期建設規劃、工業用地布局等專項規劃,科學謀劃近期重大產業空間布局安排,優化全域工業用地空間布局結構。
(二)落實規劃底線約束要求
1.切實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
2.積極引導項目科學合理選址,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
3.嚴格城鎮開發邊界管控,對高質量項目,允許根據《山東省城鎮開發邊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進行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調整。
4.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可以依規履行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論證或國家重大項目允許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審查程序,隨用地用海申請一并逐級報批。
(三)提升詳細規劃管理質效
1.加快推進市轄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編),將單元層級與實施層級控規同步一體編制審批,作為城市開發建設和項目落地的法定依據。
2.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編)批復前,為保障高質量項目落地,可一事一議進行控規調整,作為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許可的依據。
3.科學有序編制村莊規劃,推進村莊規劃成果“上圖入庫”,為鄉村地區項目落地提供規劃支撐。
二、強化要素保障
(四)簡化用地預審
1.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用地不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直接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2.對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申請總面積超出用地預審總面積10%以上的或范圍重合度低于80%的,不再重新預審。
(五)支持重大項目先行用地
1.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重大項目和省級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按照自然資源部要求申請先行用地,申請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用地預審控制規模的30%。
2.規范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取土,強化協同監督管控。
3.先行用地批準后,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組卷材料原則上應于6個月內上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
(六)分類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1.認真落實國家有關產業結構調整和節約集約發展的規定,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規模,項目用地需求實行分類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重點保障“10+1”創新型產業體系、十大現代服務業、“4+4+2”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文化旅游等重點產業項目,市級及以上重點項目,民生工程和鄉村振興項目。其他項目原則上使用存量建設用地。
2.在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未出臺2025年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細則前,各區(市)可以預支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七)實施用地指標獎勵政策
2025年獲得用地批復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單獨選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對合規新增建設用地,統一給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標獎勵,其中獲國務院批復的獎勵10%,獲省政府批復的獎勵5%,指標直接獎勵到項目所在區(市)。
(八)統籌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1.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通過自行整治等方式儲備補充耕地指標,優先保障高質量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需求。
2.對急需實施的高質量項目,區(市)耕地指標不足的部分,可通過市級統籌方式予以解決,區(市)需按照耕地指標調劑價格支付相關費用。
3.積極爭取使用省級調劑耕地占補平衡指標,支持符合條件的高質量項目落地。
(九)提升土地供給效能
1.強化土地管理市級統籌,優先安排高質量項目土地供應,省、市重點實施類項目用地編入一季度、二季度供地計劃。
2.加強工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實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持續提升工業用地產出效益。綜合運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多種供應方式,提升土地集約化利用水平,降低企業拿地成本。
3.允許租賃土地的工業項目辦理工程建設審批手續。
(十)提高審批效率
1.提前介入,進一步加快用地預審與選址的審查批復進度,實行農轉用征收報批容缺受理,符合國家要求的項目,允許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全流程壓縮審查審批時限。
2.對重點項目全部實行模擬審批、線上審批、圖證分離等,壓茬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促進項目“拿地即拿證”“拿地即開工”。
三、優化項目服務
(十一)實行項目清單化推進
按照“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要求,建立重點項目服務保障臺賬,逐項目明確土地規劃手續辦理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實時調度、動態更新、定期通報,及時梳理難點堵點并協調推動解決,確保重點項目全部按照計劃節點開工建設,6月前省市重點實施類項目土地規劃手續辦結率達到100%。
(十二)開展處長促項目活動
依據省市重點實施類項目清單,根據項目土地規劃手續進展情況,選派處級干部擔任“項目管家”,為項目提供全天候全流程土地、規劃、登記以及業務咨詢等服務,按照“主動報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原則,幫助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土地規劃困難和問題,努力打造“自然能辦”服務金招牌。
四、增加協同聯動
(十三)強化對上爭取
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站位、加強配合、形成合力,認真研究國家、省工作部署,對上級資金支持方向、政策傾向角度和項目推進類型進行科學研判,突出發展所需,立足職責所能,主動加強與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溝通,用足用活上級政策,精準發力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政策支持。
(十四)強化橫向聯動
用好青島市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市、區(市)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主動加強與發改、統計、商務、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門溝通對接,提前介入項目招引和選址,統籌好空間規劃、用地指標等剛性要求和關鍵要素,引導項目優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等存量資源,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土地規劃手續辦理瓶頸問題。
(十五)強化縱向協同
發揮區局聯席會議機制優勢,局分管負責同志每月與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召開區局聯席會議,現場解決制約項目推進的土地、規劃等問題,定期調度聯系區(市)項目推進落實相關情況。對于存在需市級層面協調解決問題的項目,各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第一時間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3月11日